八月四日,由天回镇派出所及专案组的人,到严红梅家将其绑架,并抄走一些真相资料及神韵光盘。现严红梅被非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三月七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严红梅非法庭审,法官王平(女,音)于三月十一日对她宣布判刑四年。严红梅不服,已于三月十四日提交了上诉状。
严红梅二审辩护律师到成都中院要求阅卷,却被告知,没有这个案子。但是金牛区法院一审法官已将相关资料转到中院,但经律师多次询问,中院始终不承认有这个案子。律师打中院的电话,要么是没有人接,要么接电话的人就说没有查到这个案子。当律师再次询问时,中院说再查一下,就没有音讯了。
后来,律师接到严红梅父亲的电话,说二审已经秘密维持原判。据悉,金牛区国保为了凑证据,竟然将严红梅的学生找来,一个一个挨个询问,让七、八岁的孩子指认自己喜爱的老师有罪。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可能只有没有人性的人能干得出来。
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作为证人,提供证词。如果特殊情况必须要未成年人作证,必须他的监护人在场。国保对学生挨个过堂问话,对学生造成的心理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那些孩子还小,是非观念还不是很清楚。他们只知道严红梅是个好老师,因为在众多的老师中,学生和她的关系最融洽,学生都很喜欢她。但是当国保逼这些孩子指认自己的老师有罪时,孩子们一个个只有被动的接受问话、笔录、签字、画押,而孩子们并不清楚他们在干什么。如果当他们长大了,他们才知道原来严老师是被他们弄进监狱的,他们可能一辈子都会难过,一辈子良心都会受到谴责。
现在看来,中院一直不让律师阅卷,并推脱说没有此案,目的是为了拖延时间,把律师架空,非法剥夺律师的辩护权。
目前,律师已致函成都市律师协会,要求公开国保审问学生的笔录,还律师尊严,还律师辩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