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法轮功学员于开平控告信中的主要内容: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一九九七年三月在生命生死的十字路口接触到了法轮大法,看完《转法轮》第一遍就明白了以前经历一切所解不开的因缘,而且明白了生命的真正意义,从此沐浴在法光中,按照师父要求的真善忍做好人,遇事为别人着想,无病一身轻,每天开心快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是个黑暗的日子,江泽民自己出于对大法的妒嫉之心,发动了震惊中外对亿万大法修炼者的迫害,恶毒之极。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我还在单位上班,突然几个警察开车到单位,将我绑架到派出所。关押两天两夜后,他们要我在拘留证上签字。我坚持说自己没有犯法,凭什么拘留我,所以没有签字。但他们不顾我的反对,将我非法拘留到南山看守所四十五天。这给我的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及工作上的损失。这些年中,时不时还有派出所、街道人员来骚扰。
江泽民下令迫害大法修炼者长达十六年之久,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甚至干出了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罪恶滔天,人神共怒。
现在我作为一名大法修炼受害者,把迫害元凶江泽民告上法庭,希望法庭维护法律尊严,把江泽民押上审判台,早日结束这场迫害,还《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