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红霞与丈夫刘磊(原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森工所工程师),于1998年8、9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刘磊患乙肝多年,各大医院无法治疗,其一直身体很虚弱,学习工作受到影响;在炼功不到一个月后,得到了身体健康,他能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廖红霞通过修炼,不到一个月就将一到天气变冷就会发作的扁桃腺炎从此不再发生了;自己的急躁脾气在修炼中慢慢变得能为别人着想,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心胸变得宽广了。
因在中国,人们修炼法轮功后得到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大家人传人,心传心,很快修炼群体的快速增长近亿人。江泽民因为妒忌于1999年7月一意孤行下令定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并取缔,之后其操纵全国舆论攻击法轮功,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对法轮功信仰者的大规模迫害、抓捕,酷刑折磨乃至杀害。廖红霞与丈夫这十六年也被迫害,父母在担惊受怕中离世。
廖红霞女士一家现住加拿大汉米尔顿市。下面是她诉述他们一家遭受的迫害,最终被迫移民加拿大:
1999年7月20日,我与先生去新疆探望父母才到家,一觉起来就听到中共在电视中对大法进行诽谤,经过文革和三反五反的父母非常害怕,母亲下跪求我们不要去北京,中共造谣与运动迫害对我家人造成严重的精神压力,一直到父母后来离世,他们一直是为我们的安危担忧。因为中共的迫害,我们出国这6年多因修炼大法未能回国一次,在2014年母亲病重时也无法回国尽孝,到其离去也未能见最后一面。
2000年6月18日我与先生去天河体育中心集体炼功证实大法,被非法抓到天河刑警队被非法搜身和威胁审问后被转到我所在单位华南农业大学辖区的天河区五山派出所,因我当时怀孕6个多月,晚上一点多被学校保卫处人员担保送回家。先生被抓后因不报姓名被关押几天后由其单位保卫处人员带回。从这之后五山派出所及华南农业大学保卫处一直时不时打电话到我家进行骚扰,我们双方单位领导及同事对我们进行思想工作施加压力。
2000年10月小孩出生后一周,先生上北京上访后被非法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十五天,在这期间我去探望被拒绝。这之后先生单位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扣压其工资和前一年奖金,同时不让其继续科研工作,让其在车间搬木头,上班时也派人监视其行踪。2000年12月一天深夜,先生单位的保卫处人员带着天河区天平架派出所警察对我家进行非法抄家,警察无任何证件扛着摄像机对我家及我们进行拍摄,抢走我手抄的大法手稿及先生写的一些记录本。当时我小孩不到一个多月,家婆当时被吓得走不了路。
2000年12月30日我与家婆抱着不到三个月的小孩去北京天安门为大法伸冤(为避开注意,先生提前一周出家门去了北京再次上访,在天安门遭便衣殴打被绑架到北京某派出所后因不报姓名被拉到偏僻处放下,他自行回家),在天安门我和家婆遭到便衣警察的殴打,被强制拉上公交车关押到昌平一集中关押法轮功处,后转到北京通州一派出所(在那我家婆遭到此派出所长的殴打头部,多年后其头部仍会时不时会发疼),半夜三点他们不让休息,一群警察轮番上阵进行非法审问,问出我的单位后被转到广州驻北京办事处阴冷的地下室非法关押三天,被广州天河五山派出所胁迫单位同事将我们母子不通过任何手续强制上飞机,下机后直接送到五山派出所,后在单位保卫处人员的担保下送回家。家婆因陪同我们去天安门被关押在她当地看守所,先生没修炼的姐夫被非法勒索八千元才将我家婆放回家。
从那后,我们所在的五山派出所、天平架派出所、两人单位保卫处很紧张,加强守卫人员24小时看守我家的楼道及先生单位的出入大门,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我们出家门就被单位雇的人一路跟随跟踪,即使我上市场买菜也被跟踪。
在2001年3月先生刘磊又去北京上访,而我也因协助先生避开监控人员,支持先生为大法伸冤之举,当地610及单位领导更加紧张加强防守。在2001年5月初,天河区610、五山派出所伙同华南农业大学保卫处人员、林学院书记章潜才,党支部书记陈世清等人二十多人在午休时间趁楼外无人时(当时我们住在我先生的单位家属楼),涌入我家,将我和六个多月的小儿绑架到三水劳教所洗脑班一个多月,在这期间每天从早到晚进行洗脑,强迫看谎言录像,找男男女女转化人员不经我同意单独进入我住的房间进行所谓的帮教。在这期间不准我先生看望,不准与其他被监控的法轮功学员交流,限制自由,由我单位二女教师轮流监视我的起居行动。
2001年6月对我转化无效后,他们自称这个高级转化班(就是不打人)没转化成,威胁我下次送我到低级转化班(就是用邪恶的手段进行酷刑折磨,他们也知他们的行为是低级的)。当时因为小孩才六个多月,他们首先开始对我先生进行下手。在6月中旬,先生刘磊在单位上班时被绑架到臭名昭著的天河区黄浦戒毒所洗脑班,白天强迫看诽谤大法的录像,晚上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被用脏布堵上嘴,天河区610用钱收买来的社会上的流氓对其进行殴打,只要不写三书不转化,就会挨打,晚上不让睡觉。在这期间,我要求探望先生,一直被拒绝。一周多后,先生被他们暴力殴打不让睡觉在神智不清压力下被强制转化后才允许我看望。在会见室等先生时,被洗脑班打手朱某威胁,其邪恶狞笑说,下一个就是送我来他们这,对女的,他们有的是办法,并邪恶的说他们为了转化法轮功,回不了家,他们也是有性要求的!610找的都是社会的流氓渣子,这些人晚上会对女学员做什么外人无法得知。这种威胁和精神折磨,让我一想就不寒而栗,马三家劳教所的二十多位女学员被关押犯强奸的事让我不敢想象黄埔洗脑班这帮社会的流氓晚上会做什么!这种痛苦一直在折磨我和让我恐惧,一直到我离开中国。
这期间,我所在的学校华南农业大学校在全校各院系公告栏贴通告。因对洗脑班的恐惧和外界各方面的压力下我们被迫违心转化,明知大法好,大法受诽谤,我们违心的转化,这种良心的自责的痛苦让我们很长一段时间情绪很低落,生不如死,但我们学大法知道人是不能自杀的。之后有一年多,学校不让我上讲台,一直让我在实验室工作,时不时还进行电话骚扰。后来我上讲台,上课期间也被监视,幸运的是我和先生很快从低谷中走出,从新走回修炼。后来2003年我因在学校内发真相资料时被学校监视器监视到,从那以后时不时到敏感日子,单位保卫处或学院办公人员就会打电话进行骚扰。
2005年我们开始申请技术移民,在中介公司的帮助下于2008年7月初拿到加拿大签证,在离开中国的前一周还接到单位院办公室人员郑丽艳(此人之前一直在保卫处工作)骚扰电话,在7月24日到达加拿大后从以前同事中得知当地五山派出所一直在监视我们的行踪。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对我们造成的痛苦,即使我们到海外快七年了,我们依然会因梦到被中国警察追赶而吓醒。
廖红霞女士在控告状说,江泽民利用公共权力,任意践踏中国的宪法和法律,侮辱诽谤法轮功修炼群体,利用舆论工具大规模地进行挑动仇恨法轮功的煽动宣传,驱使各级政府的官员、公检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因此控告江泽民所触犯如下罪行:
1.侮辱罪,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法轮功学员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
2.滥用职权罪,操纵国家机器迫害数千万法轮功学员,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包括我本人。
3.利用职权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以下是江泽民指使国家机构及工作人员犯罪,江泽民是指挥者、首犯。
4、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酷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