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丢车到向内找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师尊在讲法中多次教导我们一思一念都要在法上,同修也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交流,我也很认同,但具体到自己身上,我却没有深究过。直到最近的一次丢车事件,让我猛然醒悟自己的一思一念都不在法上,内心深感惭愧,愧对师尊的苦度。所以决定写出来以鞭策自己与同修共勉。

我是一名青年大法弟子。负责当地两个资料点的打印纸运送。二零一一年的时候,我自己有一台电动摩托车,资料就全靠它来运送。可是有一次,我骑出去做事,车被别人偷了,当时也是很郁闷。送纸靠它,自己出去营生也要靠它,没了车,怎么办啊!但当时只是觉得自己运气不好,被小偷相中了,想想这辆车也很旧了,也就安慰自己丢了就丢了吧。这是第一次丢车。

没了电动车,纸只能靠挤公交车来运送了。后来一同修知道了这一事,说他那里正好有一台电动车,平时也没怎么用,要我拿去用,也好方便做证实大法的事。就这样,我就有了第二台电动车。

一直到二零一三年的三月份的一天,我载妻子出去办事,在一路口,正好碰上交警查车,说我电动车非法载人,要扣押。我跟交警解释:我又不是非法营运,请他不要扣车。但他们还是强行把车扣了,并说可以拿处罚单,到处罚中心進行处罚,就可以把车拿回来。

第二天,我到处罚中心去办理处罚时,才知道他们根本不处理,直接就是没收。当问到为什么不处理时,工作人员说这是上面的决定,他们也没办法。至于非法载人一事,工作人员告诉我,道路安全法规上根本就没有关于电动车不许载人这一项,纯属交警故意扣车。事已至此,眼看车是要不回了,只能是打落牙齿往肚里咽了,心里悔不该载人,同时对邪党是恨之入骨(怨恨心)啊!这是第二次丢车。

第二台车丢后不久,我就到一家公司上班,由于不需要每天都骑电动车出去找营生,所以就决心不买车了,资料点的用纸就靠挤公交车来完成。

今年二月份,由于上班的空余时间很多,再加上工资不高,生活压力也很大,所以,就决心再买一台电动车,以便出去找些营生,也好补贴家用,同时也方便资料点的纸张运送。于是又花了二千元买了一台新电动车。碰巧的是,今年的四月十七日,我又遇上了交警查车,并以我的电动车超标为由,强行扣押。这样,我新买不到两个月的电动车又莫名其妙的没啦!这是第三次丢车。

车子被扣后,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难受。要知道二千元对我来讲,要凑齐,很不容易的,也相当于一家人一个月的生活费啊!再加上妻子(常人)的责怪,使我的情绪很是低落。同时,内心深处也在反思,为什么同样的事情总是发生在我的身上?师父也讲过:“既然是修炼,在我们修炼这条路上,就没有偶然的事情。”[1]。

于是,我找到一位同修阿姨,将自己屡次丢车的经历讲与她听。同修阿姨听后,微笑着对我说:“事情发生了,肯定不是偶然的,第一要向内找找自己有没有什么漏,被旧势力钻了空子。第二,遇事要保持正念。”并列举了两位有类似经历的同修在同样遇到交警查车时,由于正念强,而免于扣车的事实。她告诫我,大法弟子的财物都是大法的资源,是不允许随意迫害的。并笑问我:“当时遇上查车的时候,你有发正念吗?”我非常惭愧的摇了摇头……

回家后,同修阿姨的话总是回荡在耳边。我也开始正视自己的问题,认真的向内找自己。是啊,我当时为什么没有正念?我把自己当成大法弟子了吗?原本第一次、二次丢车,就该好好向内找的,可是我却没有认真的向内找,这说明首先自己没有时刻把自己当作炼功人,没有时刻保持正念,当然也没做到一思一念都在法上。

师父说:“修炼中无论你们遇到好事与不好的事,都是好事,因为那是你们修炼了才出现的。”[2]对照师父的讲法,再看看自己,还是把生活中遇到的事当成是偶然的了,而没有形成一种遇事向内找的习惯。想到这里,我的内心豁然开朗,先前丢车后的沮丧心情一下之去掉了一大部份。

感谢师尊!感谢同修!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新西兰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芝加哥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