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母女起诉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江苏省连云港市法轮功学员姚兴英、袁春莉母女起诉江泽民的控告状已于五月二十七日寄往北京最高法院与最高检察院,回执如下。

姚兴英, 六十八岁,职业:会计。姚兴英在控诉状中说: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三次,拘留三次(行政拘留)、给控告人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

袁春莉,四十二岁, 职业:工人。袁春莉在诉状中说:控告人曾被非法抄家三次,拘留一次(刑事拘留)、劳教二年,给控告人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

姚兴英、袁春莉母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因此,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一:姚兴英的自述:

一九九六年七月四日,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因为从这天起我开始修炼法轮功,多年困扰我的头疼、胃疼、心脏病都好了。特别是例假来了不走,人当时已经不行了,走路直打晃,虚弱的只剩八十多斤,修炼一个星期后,身体排出许多瘀血,从此无病一身轻。过去走几步就累,现在走一上午也不累。看了宝书《转法轮》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书中讲按“真、善、忍”要求自己道德回升,做事为别人着想,多看别人优点,少看别人缺点,心里豁然开朗,以前有了矛盾心里总是愤愤不平,现在能宽容大度了!我的世界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生性要强的我,以前有着太多的不如意,而今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活了半辈子,终于活明白了。以前因为身体不好,家里笼罩在阴云之下,修炼后家里有了笑声,这个功法真是太好了!

迫害经过: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以权代法,发动了对炼法轮功这些善良民众的迫害 ,我于七月二十一日和平请愿,我们一家三代五口人坐火车去了北京,到了天安门我们被关进一间破屋子里,警察问:“为什么来北京?”我说:“我们来反映情况,我就讲了大法的美好和修炼的神奇。”警察记录后,又将我们押往丰台体育场,两天后,单位来车把我们接回家。到家后单位派保卫科人员二十四小时监控,不许买菜、不许出屋,单位领导一批批来施压,怪我们给他们带来了麻烦,昔日的朋友、同事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们,仿佛一夜之间我们变成了反革命,我们只为修心养性、只为锻炼身体,没想到却变成了众矢之的。我们压力很大,心里非常难过。三天三夜后,我们错误的认为应该为别人着想,写了所谓的“保证”。其实,不是我们炼功给谁造成了伤害,而是这场是非颠倒的迫害不该存在,因为它打击了人类最根本的说真话的美德和对善良品德的追求,是全世界最大的冤案!

二、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新南派出所几个警察突然闯入家中,当时,我两条腿痛得不能动,已经一个星期了,天天躺在床上,上厕所自己都去不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非法抄了我的家,强行将我绑架到看守所,一路上痛的我大汗淋漓,到了看守所拒收。可是在十月二十六日,他们又把我抓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放回家五天后,警察又找到我,逼我说和谁联系了,强行把我绑架到华联一个派出所,在水泥地上坐了一夜,我终于想起来是去医院看了一个病号。

三、二零零二年八月的一天,我上街讲真相,被人举报,新南派出所将我绑架到派出所,同时被非法抄家,又被拘留十五天。

四、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我因发真相资料,被新海派出所绑架,当时审了一夜,被拘留十五天,家里八十八岁的老人无人照顾,两个上学的孩子无人照顾。

这几次抄家、拘留给我本人及家庭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给家人带来了极大的惶恐不安,整天提心吊胆,承受了这么多年巨大的压力!是江泽民发动了这场迫害,他应负主要责任!作为受害者,我起诉江泽民,追究他犯下的一切罪行!对于各级公检法的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也是受蒙蔽者、也是受害者、牺牲品,我们大法弟子能体谅他们的难处,同情他们,给他们改过归正的机会。

希望执法机关查明事实,给善良民众一个公正的裁决!

附二:袁春莉的自述:

一九九七年我看到母亲一身疾病炼法轮功炼好了,感到非常震惊,因为从我记事起,她在我们面前总是有气无力、脸色苍白、一会头疼、一会又腰酸,尤其到了一九九五年,她只剩了八十几斤,满头白发,别人都以为她八十多岁呢!其实才五十多岁。可是修炼法轮功一个星期,脸色红润,走路脚下生风,神采飞扬。这翻天覆地的变化,令我好奇。我也打开了《转法轮》这本宝书,一看,这是教人向善的书,我也被师尊的教导深深折服,我感慨师父的慈悲,我感慨在金钱至上的今天有人教我们做一个好人、做个无私的人、一心为别人好的人,一个吃了亏还无怨无恨的人,我被这种境界感动了,我愿意做一个这样的人!不知不觉中我的身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多年的肝炎、鼻炎、全身乏力等疾病好了,皮肤白里透红。精神状态特别好,多年的抑郁不见了。当时工作上的业绩是很不错的,老板很满意,跟同事、朋友处的都很好,从不多占一分钱便宜。在家庭里,孝敬公婆,经常把他们接到家里照顾,给他们买衣服,带他们去检查身体;将积蓄拿出来供小姑子上大学,也资助小叔子开店,和丈夫相敬如宾。

迫害经过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以权代法,发动了对炼法轮功这些善良民众的迫害 ,我于七月二十一日和平请愿,我带着一周岁的儿子和父母、妹妹一同去北京和平请愿,到了天安门就被抓到派出所,警察问:“为什么来北京?”我说:“我们来反映情况,我母亲一身病炼功好了,我师父教我们处处做一个好人,如果人人都自己约束自己不做坏事,那这个社会不就稳定了,你们的工作也好干了。”警察记录后把我送到丰台体育场。两天一夜没吃没喝被遣送回当地,单位将我非法关押在单位的一间平房里,派两名职工二十四小时监控我,单位领导、居委会的及其他人轮番施压,让我放弃信仰。当时正值盛夏,气温高达四十多度,晚上蚊子把我们三个人咬得浑身是包,那两人受不了了,他们怨我害她们受苦,其实我比她们还苦;单位领导也受到上级的批评,也怨我们给他们带来麻烦,三天三夜后,我们错误的认为应该为别人着想,违心地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其实,不是我们炼功给谁造成了伤害,而是这场是非颠倒的迫害不该存在,因为它打击了人类最根本的说真话的美德和对善良品德的追求,是全世界最大的冤案!

二、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因发真相资料被关押在当地看守所,一个月后,被枉判两年劳教,孩子当时只有两岁半,整天哭着喊妈妈,丈夫单位都知道了这件事,都劝他离婚,否则,工作也难保,当时我们单位的人对我们也充满歧视。正值元旦,妈妈虽然在家中,三天两头也会被居委会、政法委、派出所等很多人问她“还炼不炼?”丈夫也在离婚与不离婚的压力中挣扎。尽管顶着巨大的压力,丈夫最终选择了相信我、等待我。他对我的评价是:她是一个好人,一个善良的人,她不应该一无所有,所有的苦难,我愿意和她一起承担!在孩子年幼、父母年迈、社会歧视的压力、工作压力四座大山下,他依然去劳教所看了我几次,在那艰难的岁月中,是他用良知善念撑起了一个飘摇在暴风雨中的家。

三、从劳教所出来的十几年中,经常有片警或“610”人员突然到家中“问话”,或直接非法抄家,或跟踪等形式的侵犯人权。在二零零六年七月的一天,下午三点左右,不知什么原因,七、八名警察突然闯入家中,抄了一下午,孩子被吓得直哭,丈夫正好也在家中,事后整天提心吊胆,生怕哪天家就会被拆散,妻子就会被抓走。

四、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我和丈夫带两个孩子准备坐火车去北京,为他签工作合同,在候车室被抓,非法抄家,关押在铁路看守所。丈夫因我出事,合同签不了,因是国外劳务,要求夫妻双方到场签合同。当时,他心急如焚,一边要配合警察三天两头“问话”,一边跟单位领导商量,如果拖延的时间长,人家肯定要找别人干了,不能因为他耽误人家工程进展,他的心情非常懊丧,几次提出与我离婚,被徐州铁路的警察劝阻了。警察在这件事情上明辨了是非,因为他们看到的是:有信仰的人确实处处为别人着想,确实是善良、守法的公民,在这种不公正的待遇下,在全家面临无端的迫害中,她们依然理智地告诉人们真相,依然面带微笑,没有怨恨任何人,并且能够理解和帮助别人!

这几次抄家、拘留、劳教给我本人及家庭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给家人带来了极大的惶恐不安,整天提心吊胆,备受歧视,亲人都感到抬不起头,我也因为坚持信仰承受着多方巨大的压力!江泽民作为当初主政的人,是他发动了这场迫害,他应负主要责任!作为受害者,我起诉江泽民,追究他犯下的一切罪行!对于各级公检法的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也是受蒙蔽者、也是受害者、牺牲品,我们大法弟子能体谅他们的难处,同情他们,给他们改过归正的机会。

以上所说,句句属实,请明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