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修是七二零之前开始修炼的老弟子了,过去的人生经历很苦,没有得到过人世间的温暖。和家人同修结婚之后,才真正体会到了有人关心、有人呵护的滋味。夫妻感情非常好,也就不知不觉的在情中深陷。
在海外苦等了四年后,政治庇护终于通过。在这四年中,由于旧势力在经济上的迫害,工作不好找,孩子和大人一样,只能节衣缩食,靠积蓄艰难度日,吃的大多是从街上买的不新鲜的处理菜,有时孩子天真的问:“为什么不买点好菜?”看着年幼的孩子和大人一起吃苦,心疼孩子,A同修动了人心。看到很多大法弟子都申请了政府福利,于是说服并不赞同的家人同修(家人同修执着于情,虽然觉的不符合法理,却也没有再反对,心想以后走出困境后,再把福利退还。)于是提交了申请,在办理过程中,并没有完全真实的呈报资料。
他们以为这个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并没太把它当回事,但是旧势力可不这样看,它是用修炼人的标准来衡量你的。在领了六个月的政府福利后,A同修与家人同修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被旧势力抓住了把柄,利用常人中的邪恶生命,下毒手迫害。等到醒悟时,为时已晚,虽然已把所有过错弥补,但生命已无法挽回。
A同修平时三件事做的很好,但由于在领福利这件事上没有完全修真、还有未修去的利益之心,并且夫妻二人都执着于情,尤其是A同修对孩子的情很重,被旧势力钻了空子,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A同修离世时,孩子看到A被师父法身接走。
我刚刚听到这个消息时,一时无法相信,心里觉的没有完全真实的提交资料也就是一个小的谎言。在经历了这件事后,我又去看了许多遍师父早期的讲法,发现了自己的认识已严重偏离法。
1、修真
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作为大法弟子,我们怎么去把握呢?是不是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情上,没有伤害到他人,也没有为自己带来任何利益上的好处的假话、谎言,我们就可以去说呢?
让我们一起重温师父讲法。
“弟子:怎样看善意的谎言?比方说某某人病危了?师:比如他得了癌症了,你不想跟他说真实情况,这样的勉强的吧可以。你出发点还是为了别人,还是为了别人好吧。当然我想到了高层次这些事情,你也自己能摆正,我看对病人不应该说谎。怕病人痛苦那不是常人中这个理吗?到高层次上修炼之后发现不是那么回事。痛苦会消业来世会得好。”[1]
看到这段讲法时,不禁汗颜,修炼已十几年,自己竟然没有达到师父初期传法时对新学员的要求。修炼是有标准的,任何时候都是不打折扣的。在此提醒海外同修审视自己的行为,在处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时,有没有做到“真”。师父和众神都在看着,旧势力也在虎视眈眈的盯着大法弟子的一思一念、一举一动。
师父还讲过:“可是有些学员他不按照大法做,他按照常人的方式做,甚至当意识到一些自己不足时,觉的这件事情不算什么事情,就敷衍过去了。可是旧势力却不放过的,它是用修炼人的标准来衡量你,它用未来生命的标准来衡量你。你这样用常人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来要求自己,那它能干吗?它不干,所以有人会碰到那么多的魔难、那么多的麻烦,甚至于有人因此离世了都不知道怎么走的。”[2]
2、利益之心
来到海外,环境宽松了,安逸心也出来了,那么多的大法弟子都享受着政府福利、补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舒舒服服的,业力怎么消掉呢?
师父说:“而且这个宇宙有个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那么人要想得到什么东西就得交换,那就叫得失。怎么失哪?在这个空间里常人不会看到,但有时会感受到。一般人会在艰苦的努力中付出从而得到想得到的,不想付出强得的神也会叫其付出。比如有人抢了别人的东西,有人打了人,这是人想在利益与精神上强得,就不会想到给予补偿,但是这个宇宙它会强化得者给予补偿,不想失也得失。怎么失呀?你这边打了别人,欺负了别人。或者是占有别人的什么东西,那么你得到了多大,你在另外的空间里自身的范围之内要飞走多大的德给对方,而这个德可以换成利益与钱财。”[3]
师父还说:“但是从师父的要求上说,修炼也是严肃的,一个人成神,不是坐在那喝着茶水、看看书就能成神的,在这条路上真正的能够修上去,才行的。”[4]
师父讲过:“最艰难时期你们都走过来了,我告诉你们早期的大法弟子、历史上和我结过缘的,或者是随师父来的,你们个个都算上,要想在常人社会中做点什么,你们个个都是亿万富翁,你们个个都是这个社会中的名人,你们个个都是很高阶层的人。你们今生来当了大法弟子,那些都放弃了。你们要想发财,你们早就能发财,不要再为一点小利毁了自己生命的夙愿。”[5]
法的要求是高的,不是说三件事一直在做,就算一直在修了。也不是大帮哄,别人拿福利,我也拿。你把自己的德都换成了物质利益,你拿什么去圆满。你是想要未来,还是想要当下的利益,真的要好好想想了。当然,做错的,不是说承认了错误就行了,还要有实际行动去弥补的。
A同修走了,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痛定思痛,深感修炼的严肃和时间的紧迫,旧势力看到了自己即将覆灭的下场,在疯狂的与我们抢人,我们一定要修好自己,查漏补缺,别再让邪恶钻任何空子,对自己负责就是对众生负责!
谨此提醒同修们及时沟通交流,尽快从法上提高上来,不要再被邪恶钻空子。提醒有相似经历的同修尽快弥补自己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停止一切不符合大法、不符合常人法律的行为。
认识有限,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法解》
[2]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3]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一》〈新加坡佛学会成立典礼讲法〉
[4]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5]李洪志师父经文:《世界法轮大法日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