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日下午三点多,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检察院、法院在宣化看守所对贾鹏飞非法开庭,宣化区法院通知律师只许两个人旁听,北京张律师面对法官义正词严,指出法官执法犯法:①在看守所开庭不合法。②这些东西是合法的,不能作为判刑证据。法官无言以对,宣布休庭,草草收场。
贾鹏飞,男,家住张家口市宣化观桥北,二零零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早上,宣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王国栋伙同国保大队其他警察及皇城派出所长张亚欧、大北街派出所长李艳峰,在贾鹏飞家中只有贾鹏飞八十多岁的老奶奶一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并蹲坑到下午五点,绑架了贾鹏飞。
贾鹏飞被非法关押在宣化看守所,被构陷, 四月三日被非法批捕。宣化区检察院把贾鹏飞的案卷退回到公安分局后,贾鹏飞的家人多次到公安分局要人,王国栋不是推托开会不见,就是骂骂咧咧地不让人说话,扬言继续迫害,往出赶贾鹏飞的家人,不让贾鹏飞的家人进公安分局。王国栋扬言:两三天后还要送检,判几年已经定了。
四月十六日,贾鹏飞的母亲、父亲、奶奶又到公安分局要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王国栋先是不让人进分局,然后将区610主任、皇城派出所所长、大北街派出所所 长、街道、办事处、社区等人员调集到分局后,才让贾鹏飞的家人进到分局门房,王国栋退后了,由610头目等对贾鹏飞的家人进行恐吓威胁,说什么你们不要这 样闹了,再闹就取消低保,收回廉租房等等(贾鹏飞的家相当贫寒),说什么贾鹏飞的父亲也是炼法轮功的,再闹就把他的父亲也抓起来等等。
宣化区公安分局于四月二十一日又将构陷贾鹏飞的案卷二次送检。
贾鹏飞的家人聘请北京张姓律师。五月五日上午,张律师到宣化看守所会见了贾鹏飞,同时到宣化区检察院阅卷,并书面要求检察院不起诉。
张律师表示,国保警察非法抄家搜走的任何物品,都属正常物品,不成为给贾鹏飞定罪的证据。信仰和修炼法轮功无罪,印制和传播法轮功真相资料无罪。
五月六日下午,贾鹏飞母亲去检察院公诉科了解情况,检察院办案人说:我们要按法律程序走,要对贾鹏飞起诉。五月十一日宣化区检察院写了起诉书交给宣化区法院。
张家口市宣化区恶警王国栋也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米秀英的主谋。法轮功学员米秀英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在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宣化区铁路南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宣化区检察院对米秀英非法批捕, 十二月九日宣化区法院非法宣判七年六个月。
迫害贾鹏飞责任人:宣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占勇;手机13603131609
610主任李兆国 办公室电话0313-3238073 手机13933763868;
国保大队队长王国栋办公电话:0313-3049013手机13903231213;
王国栋妻子武英昆:工作单位宣化县交通局,手机13831377768
王国栋的岳父:武永盛曾任宣化县县长
皇城派出所所长:张亚欧13903230050、0313-3049152、3013628、3049609、13833315156,副所长郭建祥,副所长严克军13582630140
大北街派出所所长:李延峰 所长室电话:0313-3013616手机13931312588
大北街派出所电话:0313-3049151 3049556 3055965
宣化区检察院公诉科电话:3041926、3041927科长 金丽 办案人 李莉 电话:03137966633
宣化区法院主审法官邓红伟 办公室电话:0313-3041832 0313-3041833
院长室:3041818
副院长室:3041828、3041838、3041858
办公室:3041800、3041801、3041802、3041803、3041806
政治处:3041808、3041809
监察室:3041810
立案庭:3041888、3041865、3041866
刑事庭:3041832、3041833、3041839
执行局:3041868、3041878、3041879、3041880
审监庭 3041855
法警队 304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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