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二月份正月里的一天,郭宏杰酒后与其派出所里一女协警开车,在活水乡一偏僻下山路段,与一骑摩托车村民相撞,造成严重事故。骑摩托村民被撞严重,郭宏杰开的汽车四脚朝天翻转,郭宏杰也被压伤,车内女协警多处受伤,后被撞村民打电话报事故科。
由于担心酒后肇事丢掉工作,郭宏杰竟然不管不顾的丢下车内受伤的女协警逃跑。当晚,事故科给郭宏杰打电话,通知郭宏杰,如果六个小时内不投案自首,将按交通逃逸来定罪。
第二天,郭宏杰跑到事故科,推说自己在医院住院。被撞的村民家属到活水派出所找郭宏杰,吓得他很长时间不敢上班。受伤的女协警住院治疗很长时间,一直未上班。
郭宏杰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石云兰 家属正在上告
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晚上十点多,活水派出所人员在活水村口,无出示任何证件,无故将法轮功修炼者石云兰和刘考凤拦截,并非法搜身,送至活水派出所内刑讯审问。
所长郭宏杰指使七、八名警察把石云兰打成重度伤残,第二天,耽误十二小时后,才送医院开颅手术。活水派出所当天交了一千元药费后,一直拒付医疗费。武安市公安局拒绝立案和开验伤单。因无钱续费,医院已停药治疗。石云兰现在行走要靠坐轮椅,大小便需人照料。刘考凤被活水派出所人员毒打致一颗牙齿掉落,周围多颗牙齿松动,身体其他部位被打成轻伤。
活水派出所人员无故毒打两名法轮功修炼者,未向家属传达拘留通知,且无任何证据和口供证明俩位法轮功学员人有违法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
两位被打的法轮功修炼者,二零一五年一月份,已委托律师向邯郸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提出刑事控告,要求追究武安市活水派出所所长郭宏杰及打人者刑事责任,法办打人凶手,并要求行政赔偿。
邯郸相关部门也四次派人到活水乡派出所照相、采集派出所人员相片,让被打的法轮功修炼者指证。
石云兰和刘考凤及家属目前对责任者进行刑事控告是合理合法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律师和家属将继续向上一级部门控告,直至法办打人凶手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