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劳教、判刑迫害 湖南尹红女士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农行职工、法轮功学员尹红女士,在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被非法拘留二次,被关洗脑班四次,关戒毒所一次,并被非法劳教、判刑,其丈夫也在红色恐怖环境中过早离世。

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尹红女士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

以下是尹红女士叙述遭迫害主要事实:

成重点被迫害对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公然违背宪法,一意孤行发动了对法轮功史无前例的疯狂迫害后,我深受其害。十六年来,我曾多次被非法关押。下面是我被迫害的过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大法的迫害开始后,二零零零年二月底我和本市几位法轮功弟子一起进京上访,被常德公安局来人从火车上押送回常德(期间一直戴铐),直接被送入常德市鼎城第一看守所,后转到拘留所关押共二十八天,近一月之久。期间身上所带钱款,在京所购物品被无理没收,白条都没有一个。由于那时学法不深,我作了不炼功的保证,单位和丈夫各被勒索了五千元所谓保证金后我被取保回家。

因为进京上访,我成了被重点迫害对象。从鼎城二看守所回家后,我在单位被勒令写检讨。单位每月只给我发二百四十元的下岗工资,家庭生活逐步陷入困境,女儿上幼儿园的钱我都拿不出了。

大概是二零零零年六、七月份吧,我们单位说有事找我,结果被鼎城区政法委和单位骗到党校办了三天所谓封闭式洗脑班,不准我们回家,致使我丈夫从当时工作的乡下跑回来照顾才四岁不到的女儿。

我们单位知道我还是在修炼大法后,有一次逼我写不修炼的保证,不让我回家,当时主管人事的行长罗明才对我说:“尹红,我知道你们不说假话。你说你不炼法轮功了,就放你回去,哪怕我知道你说的是假的。”喊起我说假话。据说我进京上访后,他受到严厉批评,在上级行和鼎城政法委的威逼下不得不来逼迫我,后又通知要开除我,弄得我丈夫急得跑到我单位对我拳打脚踢。我妹妹和小舅跑到我单位抓着我的手,我妹妹跪下,哭着喊我让我作保证,单位其他同事也在一旁七嘴八舌让我说,僵持了很长时间。从来没经历这些的我,当时感到压力极大,精神都快崩溃了。

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前后,单位说是找我谈话,结果上车后,把我送到了戒毒所。常德市各县市所有进京上访过了的大法弟子都被关在这里,由常德大市政法委集中办班洗脑。由于我和其他大法弟子绝食抵制迫害,一个星期后,我们鼎城的几个大法弟子被送到医院吊水。在鼎城政法委,丈夫被逼作了所谓保证后,很晚才从政法委接我回家。

戒毒所回来后不久,听人说要抓捕在戒毒所绝食了的法轮功弟子,我与一老年同修跑到了乡下,鼎城政法委、公安局的人对我丈夫说:小康,放你三个月的假,把你老婆找回。我丈夫一听,连他都要下岗了,生活会更加困难,连忙吓得找到那位老年同修的女儿,开车跑到乡下找到了我。听说我回来后,公安局当晚接着来人逼我写不修炼的保证,我拒绝后,不顾我年幼的女儿哭喊着不让妈妈走的情况下,把我关到了武陵镇派出所,第二天转到了鼎城第一看守所,与其他五名大法弟子关到一起。

关押大约半年后,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号鼎城政法委来人说要释放我们,让我们在释放证上签字,把释放证没收后(后来明白是假释放),却把我们关押到了鼎城第二看守所(实为拘留所),关押在监号里办班洗脑。由鼎城“610办”袁序英、郭介能,后有丁敬宝等“610办”主任负责,让从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邪悟回来的人,如王晓辉等做我们的工作,每天给我们放全国各地邪悟了的人的录像带,办班洗脑,后来又威逼我们写保证不炼功等所谓“三书”。在遭到我和胡正喜(现已被迫害致死)的拒绝后,二零零二年四月,由看守所朴警察杜撰了我俩一些罪名后,把我们送到了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迫害。

在劳教所由于我不转化,要求释放回家,不配合邪恶,要求炼功的合法权利,被吸毒人员(警察的指使)日夜看守制止。我多次绝食反迫害,遭到了警察(特别是一个称作中袁的警察)指使下的吸毒人员多次用竹筒等插嘴的野蛮灌食,有的压我的腿,有的骑马一样坐在我身上,有的压手,有的压头,有的捏紧我的鼻子,有的拿勺子敲开我的嘴后用一个一头削尖的竹筒往我嘴里扎。我不停的挣扎不让灌,竹筒深深插入我的喉咙,插出鲜血,导致我大声尖叫。袁显得很惊慌怕人知道的样子,咆哮着对我说叫什么叫。灌食的结果,我的牙被敲松了两颗,口和喉咙都被扎乱了。灌了一些稀饭后,捂着嘴和鼻子的手还继续捏了一会不松开。待我感到气快接不上来时,女队长说好了,吸毒犯们才放开手。那个中袁看到我难受的样子,阴沉着脸说每天灌两次。二零零三年九月从劳教所出来时,我骨瘦如柴,头发黄了,背也弯曲了,三十出头的人看上去象四、五十岁的人了。回来学法炼功后才逐步恢复。

从劳教所回来后,鼎城政法委某主任和单位又把我直接送到玉园宾馆洗脑班关押了一个星期,在我姐姐和妹妹以其工作做担保的情况下才放我回家。

被逼买断工作

到家后单位问我还炼不炼功,我说炼,单位就逼我买断工作,人事行长罗明才私下对我继父说,如果我不买断,连他的饭碗都要丢了。这样二零零四年我被逼买断。家人替我办理手续时,“610办”主任袁序英等借口我拿到买断的款项合计十万元左右后,会拿钱去做资料,跑到我单位欲强行搜走这笔钱,被我单位罗行长和张主任(良知尚存)阻止说:“你们把她今后赖以生存的一点点钱拿走,你们能管得了她的一辈子,你们能负责得了她的一辈子吗?”在单位和我继父、妹妹的要求下,这笔钱才没被搜走。

被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常德市武陵区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迫害大法弟子的行动。我和其他七名大法弟子被判刑,我被常德市武陵区非法判刑八年。本来判七年,因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被常德市法院说是藐视法庭,加刑一年,共八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号我和张春桃等大法弟子被非法送往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迫害,受到非人折磨。在入监队呆了一个月,被强行穿囚服,做奴工生产。拒绝穿囚服、做奴工就被戴铐和罚站。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五号我被下到六监区一队严管队,被二至四个后来是多个经济犯人包夹看着。因为我不遵守邪恶的所谓监规监纪,我被叫廖珍、常德市西洞庭的曾灿文和常德市桃源县信用社的经济犯人龚文静等日日夜夜看守,罚站、戴铐和打骂。因为不写所谓“四书”,我被罚站了三个月之久,期间腿肿老大,裤子都快撑破。此外,还不停的被戴铐。开始是一手在上,一手在下的大背扣,其后又把我双手反铐后,再在铐子的中间系一根绳子,让我长时间脚尖点地吊铐,再后来又单手把我铐在窗户上或铁床柱子上,还是脚尖点地。种种铐法都是铐子越戴越紧,深深钳入肉里,让你感到每一分钟都难受。(现在虽然九年过去了,可当初手上被铐的印记还历历在目。)

在那样的情况下,我感到生不如死。虽然师父要求我们不能自杀,但在那样的迫害下,我想到了死,被她们发现后,给我连续戴了六天六夜的铐,吃饭也不准下铐,上厕所也只取掉一只手铐。上厕所怕我喊口号,还用胶带封住我的口。长时间的迫害,导致我在劳教所便出现的轻微耳鸣,变为重度耳鸣。脚尖点地迫害的结果,导致我从洗脑班出来后很长一段时间,走路象个老太太一样走不稳,脚差点残废。手也差点残废,右手还有一点知觉,左手当时完全失去知觉,抬不起来。近两年时间才恢复一点活动能力。当时连生活也不能自理。与亲人接见时,还是别人帮我系的裤子纽扣。

我被不停的戴铐前后约三个月之久,还不包括入监队戴的。有一次戴铐时,我痛的晕死过去。苏醒过来时,有那么一会儿,连人都认不出了,记忆一片空白。警察指使的经济犯人还丧尽天良的说:你装吧,尽管装吧。在戴铐承受着剧烈的肉体痛苦时,经济犯人为了早日减刑,积极充当打手外,还不停的进行精神折磨,在我戴铐时不停地说:尹红,你快求队长放你下来,否则你的手就要残废了。从而达到动摇我正信的目的。

警察唐影还有一丝善念,有一次对我说:尹红,谁也不忍心铐你了,我们不是非得要你转化。就在警察都于心不忍时,不打算再折磨我时,经济犯人曾灿文为了图表现,达到早日减刑的目的,在我有点神志不清时,假意与我说话,要我求队长放我下来。我因为长时间的折磨,筋疲力尽。在即将闯过警察的酷刑折磨时,正念不足,上了曾某某的圈套,结果放我下来后,被警察不断提要求,一步一步陷入邪恶的圈套,在多年的迫害中第一次开始走弯路。等到我清醒,不愿继续所谓学习时,又给我连续戴了一次六天六夜的铐。致使后来我神智越来越不清了。一会笑,一会哭。到后来才渐渐恢复。这样,我在邪恶的人间地狱连续戴过两次六天六夜一会儿也没松的铐。

3个月的时间,我几乎没怎么让睡觉。折磨厉害时,连眼睛都不让闭。有时眼睛刚一合上,恶人龚文静的棍子就打了过来。天天熬夜折磨的结果是眼屎糊的眼睛也睁不开,还是一良知尚存的女警察一点一点的给我用手掰开的,也是为了打动我吧。

当时正是七、八月份最热的天气,不给洗澡,还是在劳教所就认识的一女警察偶尔吩咐经济犯人带去洗了几次澡。不准喝水,只给少量的水,喝了一点后,马上抢过去,不让你喝。不准正常上厕所。刷牙、洗脸,吃饭只有五分钟时间。再后来又每天强迫看和听污蔑大法的录像和读背诽谤大法的书。到了十一月份,进入冬天了,还要你用冷水泡腿消肿,以致后来我曾经因为修炼恢复了的身体又变得非常虚弱怕冷,出现类风湿状态。从洗脑班出来后很长一段时间,每每想起这段痛苦的记忆我便止不住泪流满面……

亲人遭受痛苦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号我从女监回来后一、二个月时,每天晚上又呕又咳,身体极度虚弱,现在才基本恢复。但迫害中失聪的耳朵还是没有完全恢复,以致我现在连工作也不好找,女儿读书也负担不了。父母七、八十岁的高龄了,我不但不能赡养他们,反而常常靠父母资助。现在我连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姊妹给的,生活非常困窘。

在我回家前半年,丈夫带着没有见我最后一面的遗憾永远离开了我和女儿。我丈夫身体不好,但我修炼后,他也受益良多,身体也越来越好。如果没有江泽民邪恶集团的迫害,这多年来背负巨大的精神压力,他不会这么快就离开我们。

江泽民集团不但迫害大法弟子,还用谎言毒害世人。我的亲人包括女儿也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谎言的毒害。我的女儿到现在还一直误会我炼功不管她而对我怨恨不解。这一切的一切,比文革时挑动学生打老师、子女斗父母更阴毒。

我所承受的一切痛苦都是江泽民一手发动造成的。江泽民在中国制造并推行国家恐怖主义的过程中,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胁迫国家、政府调动几乎所有能够调动的财力、物力、人力以及所有的国家机器,欺骗蒙蔽国内民众与国际社会,蛊惑、煽动、利用全民全社会仇恨、打压、迫害一群修“真、善、忍”做好人的民众,对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修炼者实行残酷迫害;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以及被迫害致疯、致残、致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居无定所、流离失所、下岗、失业、破产、停学、失踪,甚至被活摘器官出售的法轮功学员,已无计其数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全中国人民受到谎言诬陷的洗脑。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滥用职权罪、诬陷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监管场所虐待罪(酷刑罪);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