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其忠是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修炼前他患有胃炎、咽喉炎、鼻窦炎、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中西药吃了不少也不见好转。修炼后无病一身轻,为国家、家庭节省了一笔可观的医药费。
郭其忠于二零零九年九月被绑架抄家,并被酷刑逼供,二零一零年四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七台河监狱惨遭殴打折磨。他的妻子被迫和他离婚,他的孩子也不敢和他联系。
以下是郭其忠自述的遭迫害事实: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八时左右,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东风街,委主任万金华,找我去街道办事处签字,说棚户区所有户主都得去签字,当时妻子不在家去了南方,家里只有我一人,只好答应了。我推着摩托车出了门看见万金华正在打电话,看见我以后停了,她就坐着我的车往办事处驶去,距办事处二百米左右对面有一辆黑色轿车迎面开来。我刚进屋随后进来两个人把我架出去,塞进车里向新兴区东风派出所驶去。
到新兴区东风派出所把我双手铐在老虎凳上,所长赵孔伟,见到我说;这个老虎凳子多少年没有人用过专为你准备的。他们没有证据,没有人来问过我。晚上六点多钟拿着我的钥匙,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他们六、七个人到我家抄家两个多小时才回来,把我家翻的乱七八糟,到底拿走什么没人知道,藏着最隐蔽的东西都找到了。拿到派出所看到的有: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手机一部,电子书一个,MP3两个,身份证,银行卡,准备给孩子的学费四千元,我哥的死亡证明(未消户口),VCD一台,电视接收机两个。还有可用的东西缺少什么也不清楚(我看到一个干警拿着我用的微型矿灯往对面的抽屉里放),他们象土匪一样。
非法关押期间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准去厕所,不许睡觉。审讯时非法逼供,最后他们写了无需有口供。二十三日下午三点多钟,送往七台河看守所,连续两次体检不合格,体温超标看守所拒收,随后又去了防疫站,要求他们出个无险情证明,工作人员不给出,要求入诊后三、四天后才能出结果。之后,强制让我喝下冰水和不明药物,秋天的夜晚刮着凉风,身上穿着单薄的衣服把我冻得全身发抖,这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又去了看守所量体温还是不合格。
所长赵孔伟请示上级,回复是回来办取保。他气急败坏的说;办案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的事情,真是让人笑掉大牙。到了新兴分局又商量半个多小时,迅速返回市里到二院,610、公安局头目早就在那里等候,连夜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在旅店住一夜。九月二十四日早晨赵孔伟去医院取出各科结果,又去了看守所量体温还是高又拒收,为了迫害我他们可以升职、能得到高额的奖金,不顾人的死活,请示上级协商返回东风派出所又强制我喝下不明药物,下午二点多钟送往看守所,工作人员说,上面有令今天所有人都升高一度收所。其实当天只有我一人进入看守所,当时头痛身体发烧严重。
在看守所里干警给有钱人买东西,有检查的来通知把所有的东西藏起来。有一次,听说检查要来,犯人都忙着往板铺下面藏,有一犯人拿一包小菜让我给拿过去,管号的叫郎亚洲说太慢了,狠狠的打了我一个大耳光,当时眼睛发黑,耳朵嗡嗡作响,半个脸立刻肿了起来。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在七台河新兴区法院非法开庭那天,我身体已经被迫害的非常虚弱,骨瘦如柴,有气无力,满口牙晃动、出血,因为不让接见也没有钱买牙具。修炼以前的疾病全都复发,如咽喉炎、鼻窦炎、腰椎间盘突出。咽喉炎、鼻窦炎恶化,化脓出血说不出话来,有时说出话声音也很小;还有高血压,心情激动时头就发晕。自我辩护时我要求证人上庭对质、并且问他们:我做什么坏事哪个人看见了,那就让他出庭作证。回答说没有人看见。最后审判长说:“证据不足,休庭”。依照法律规定取证后再从新开庭,可是没有。过了一段时间判决书下来了,我被冤判三年六个月。
在七台河看守所关押十个多月,送监狱前必须去警官医院体检。看守所陈所长亲自督阵,在我的体温高、血压高时,连续拍了几次片子均有异常影像时,是陈所长的“关照”,又一次强行把我送走。
二零一零年七月中旬到了七台河监狱集训队。由于血压高头经常犯晕,背监规我就记不住,集训队犯人班长郎亚洲用板条打,说是执行命令,打得全身是血印,连续多天。
还有两个犯人班长,一个叫王成玉(七台河新建矿人),另一人姓施(双鸭山人)。这两人专为干警拉关系,收、要犯人的财物给干警,也为自己找出路。我从看守所到七台河监狱没有接见任何人,也没钱买东西,这两个犯人找我要东西我没有,他们记恨在心。有一次,干活时在犯人的挑衅下对我进行一次毒打,他们两个膀大腰圆比我高出一头,那个手象鞋底一样在后面左右开弓,往前走就给我拉回来,姓王的打完姓施的接着打,每人打了二十多下,打完后我两眼黑黑的什么也看不着,身体晃晃悠悠,迷迷糊糊的坐在地上,不知是谁把我扶到座位上,当时值班干警就在屋里,任由他二人胡作非为,他们装聋作哑,玩忽职守。
从那以后,我头脑就不清醒、迷迷糊糊,睡觉脑袋没有地方放,哪面朝下哪面就痛,血管要爆裂一样,反应迟钝。七台河监狱犯人吃饭时,都是站着队到食堂去,去时报数回来时也报数,我几乎每次都报错,报错了最少是一个耳光,为了报号天天被打骂。我四肢不灵,生活很难自理,就是被他们毒打造成的,这时转监到了佳木斯监狱。
二零一零年十月中旬,我被转押到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八监区二中队,监狱长叶枫下令中队安排一名干警和两名犯人(其中一犯人叫王玉玺,是带工的)对我进行转化(强行放弃信仰),不同意就打(警察指使犯人打),打完再谈(干警谈),白天和晚上都如此。有时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睡着了,王玉玺就用脚把我踹醒,有时还把脚跺在我的肚子上,我不敢睡就坐着,我的心脏病就是那个时候被他们吓出来的。
还有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此关押,其中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照顾我,为了进一步对我进行迫害,中队长于春亮就把我们分开,让七十多岁的老人出工,我留在监舍内。我的身体还是不好,行动非常困难不能自主,走出一步退回半步,左一脚右一脚,嘴歪眼斜,言语不清,四肢无力,头疼痛难忍,迷迷糊糊总也不清醒,找干警去医院检查治疗推脱说没钱。我吃饭连筷子都拿不住,放到嘴里的饭只有三分之一;上卫生间连裤子都系不上,有的看见就心烦,有好心的就帮一下忙,有的不帮忙甚至还踢一脚或打一拳或打一个耳光、嘴里再骂一句那是常事。佳木斯监狱豢养牢头狱霸,就在我身体这样极度糟糕的情况下他们还逼我出工干活,我干不了又遭牢头狱霸一顿毒打,我有多次被他们折磨的都有不想活下去的念头。
因为我修炼法轮功,经过炼功后身体恢复的很快,是大法又一次救了我。他们就让我在监内帮助打扫卫生,帮助抬饭桶。有一次抬饭正好赶上收工,被中队长于春亮和带工犯人王玉玺看见了就强制我出工,每天背着做鞋的材料上下楼来回几十次,楼梯是铁皮焊接的,人走在上面摇摇晃晃一不小心就容易掉下去。
二零一一年三月佳木斯监狱成立严管队,是在集训队,要求转化率达到百分之百,分两期进行。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做身体检查,检查结果有高血压、心脏病、头痛迷糊必须去市医院检查,说没钱不去给做。第一批不到半个月被迫害死三名法轮功学员,他们就是秦月明、于云刚、刘传江。
我由于身体不适应出工就在监内管卫生(打扫水房)。二零一一年七月,监内水费交的不及时,犯人无水洗涮就偷水,被监狱发现,却强制关了我七天小号,小号只有几平方米,里面阴冷潮湿,我在这里受尽了折磨。后来有的犯人得了传染性疾病住院,谁都怕传染没人愿意去护理,他们就让我去。
监狱为了强迫我放弃信仰,达到江泽民所要的转化率,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中旬,七台河法院带着我妻子来到佳木斯监狱与我离婚,我问她为什么要离婚?她说:“两个孩子上大学、我还有糖尿病得买药、交房屋贷款、我也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去办低保街道说法轮功家属不给办,我是实在没有办法才来离婚的,回去能办个低保。”我知道离婚不是妻子的本意,是被江泽民的迫害法轮功政策逼的,如果我不同意离婚她就没有办法活下去,我怀着悲痛的心情违心的在离婚书上签了字,把所有的财产都给她和孩子。是江泽民逼的我骨肉分离,是江泽民逼的我们结发夫妻被迫离婚。离婚对我的打击太大了,本来身体已恢复的差不多了,从那以后头部又开始剧烈疼痛、迷糊,这种状态一直到出狱都没恢复。
二零一二年中秋节后,中队长于春亮传信让我出工,我到办公室找他说明不能出工是我的身体原因,于春亮不容分说上来就打,并说让你出工你就得出工,边说边不停的打我。我就喊:“警察打人了”。他就把我推到办公室的单间里接着打。这次毒打导致我心脏病发作,头疼的更加严重,这次打我的整个过程大班干警韩华、带工犯人王玉玺全都看见了。
二零一三年三月,我冤狱期满,释放时已离婚的妻子找的车到监狱接我,当时的情景被监狱的监控录了像,七台河市公安局找到前妻调查我的下落,我是正常释放也不是逃出来的,七台河市公安局还多次找我、窃听我的电话。本来我释放回家后妻子让我回家住,还给我买吃的补养身体。由于七台河公安去骚扰她,街道、派出所多次调查我、打听我的下落。妻子迫于压力不敢让我回家,我现在没有房子、没有地、因为我炼法轮功的缘故,工作被开除没有经济来源,身体状况又不好,只能干轻微的工作维持生计,被迫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在我这里充分展现出来。
在中共对法轮功近十六年的迫害中,我被非法关押三年六个月,我按“真、善、忍”做好人错在哪里?我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何罪之有?两个孩子都考上大学,女儿考上公务员调查结果因为我炼法轮功,她不能被录用,男朋友因为我炼法轮功与她分手。由于江泽民的株连政策至今两个孩子也不敢与我联系,怕影响他们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