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李静林(左一)、董前勇(左二)、李仲伟(右二)与当事人马维山(中)文杰弟弟文超(右一),非法庭审结束后,合影留念。 |
法院周围布满特警、法警
八月七日上午八点半,三河市法院第三次开庭,对法轮功学员文杰、马维山非法庭审。法院周围早已布满了特警、法警,在法院东大门前面,有三河市政法委书记崔浩泉,三河市610主任国立臣,三河公安局副政委刘学文,国保大队队长石连东,教导员乔春江,副队长贾志学、刘勇、孟海宏、李伟等都到现场指挥。
当事人文杰的弟弟文超,从老家黑龙江赶来,迟到了十几分钟,警察说什么也不让进入旁听。 |
三河市610头目国立臣(右),一大早,心思重重 |
一整天的时间里,乔春江等人多次对声援的民众拍照录像。
一大早,国保大队长石连东(中)在布置任务,教导员乔春江(右一)、副队长刘勇(右二)、孟海宏(左一),李伟(穿绿上衣)、曹爱博(穿黑上衣)。 |
国保教导员乔春江开车转圈录像、偷拍现场民众,车号京GY9981,车内两个录像机同时偷拍。
律师要求合议庭有关人员回避被拒绝
庭审一开始,文杰见自己的律师王宇未到,问法庭通知王宇律师没有?法庭明明知道王宇律师已经被非法刑事拘留,却欺骗说已经送达通知;辩护人李仲伟律师要求法庭,出示送达王宇律师出庭通知的证据、王宇律师如何回复的证据。法庭庭长马成河多次强调,已经送达王宇律师手上,却拿不出任何证据。
就要求回避问题,董律师向庭长马成河提出,依据刑诉法规定,要求合议庭有关人员回避,从三个方面阐明观点,理由充分有力。
律师指出,首先,合议庭人员都是共产党员,属于无神论者,不具备审理我的当事人——法轮功信仰人士的资格。因为无神论对有神论审理,会产生必然的偏见,必然影响审判的公平与公正性。
其次,审理我的当事人,超出三河法院的审理权限。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普通法院可以审理公民宗教信仰的案件,所以申请回避。
第三,公诉人在没有确切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就对我的当事人进行起诉,涉嫌徇私枉法罪,曾被当事人控告到廊坊市检察院,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应当予以回避。
法官无言以对,被迫休庭二十分钟,后强行驳回请求并不许复议。
休庭期间,就公诉人回避问题,三河市检察院检察长狄文阁,迅速签署检察长令,强行批准芮爽、申倩芳不回避继续上庭。董律师再次依法申请检察长狄文阁回避,法庭又不得不休庭十五分钟,再次强硬驳回合理请求,不得复议。
公诉人芮爽(右一)申倩芳(右二)检方书记员王朝阳(左一),庭审结束上车。 |
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马维山指出国保贾志学存在诱供、欺骗行为,作为公诉人起诉的所谓证据,在此以前是零口供,由于被非法拘禁廊坊法制学习班遭迫害,身体出现严重的小肠疝气,被送回家调养,贾志学嘱咐:“您什么事都没有了,好好在家养病。”后来却发现所谓的案卷已经送检察院乃至法院,被起诉。马维山明确指出: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起诉,是公然陷害法轮功学员,公检法人员是在执法犯法。律师对此表示赞同。
律师质疑:廊坊法制学习班是什么地方?是属于什么国家机构?是否有法律依据?法庭是否能够出示?
律师多次指出,检察院、法院对当事人利用刑法三百条提起公诉,涉嫌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涉嫌真正的利用公权力破坏法律实施等罪行;是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陷害法轮功学员。
中国《刑法》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讲事实真相,不仅不违法,而且应该受到表彰(在1999年7月迫害发生之前,众多法轮功学员受到过表彰)。
与此同时,律师向法庭递交了《案件申请书、裁定申请书》,请求三河法院作出王占青、文杰、马维山一案不归司法机关管辖的决定。并要求:
请法庭尊重本案当事人的信仰,彰显中国的依法治国进程,拒绝为少数违法犯罪人员和违法犯罪部门背书,对王占青、马维山、文杰、康景泰案的指控,依法裁决不归司法机关管辖,驳回三河市检察院的指控,并立即释放四位善良、勇敢的法轮功学员。
律师指出,法官及检察官们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清廉、文明。自觉维护 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性,维护宪法准则。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人情所动摇,不为权势所屈服。
文杰阐述自己被威胁、恐吓、诱供、欺骗过程,要求出示多次询问记录。文杰指出:法庭只出示对公诉方有利的口供,而对当事人有利的口供则完全过滤、剔除。起诉书中事实不清,口供互相矛盾。王占青说不认识我,马维山也指明王占青不认识我,却说我们共同犯罪,依据何在?而且警察在无人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自己大约一万五千元现金和存有一万多元的银行卡不知下落,是警察在犯罪。
李静林律师指出,为什么在“法制学习班”二个多月后才有所谓的“供词”,作为在法庭上出示的所谓“证据”?此前是零口供?为什么最后一句写着“这是我的供述、自述”,希望从轻处罚?这说明在法庭上出示的所谓证据,就是诱供后的结果。
国保副大队长贾志学,在下午开庭前,到现场声援民众周围转一圈,仔细辨认大法学员,查看人数。 |
文杰和律师李静林要求法庭,让两位国保副队长贾志学和李伟出庭当堂对质,指出两位国保队长皆涉嫌诱供。
李仲伟律师说:“我的当事人文杰,被威胁、恐吓、诱供。第一,请法庭出示所有询问笔录;第二,必须做非法证据排除。”被庭长马成河多次警告,连敲法槌。李仲伟律师大声说:“你今天就是把我拖出去,我必须坚持我的原则……”马成河多次机械、麻木的连敲法槌,说:“请李仲伟律师尊重法庭纪律,尊重审判长指挥!”李仲伟律师大声说:“请审判长不要以遵守法庭纪律,剥夺辩护人和当事人的权利,请审判长尊重法律。”
法庭出示的四组所谓证据,在质证过程中,一一被当事人和律师否决,法官常常无言以对,理屈词穷之际,只好说:“这个问题已经记录,合议时我们会予以考虑。”马维山反复强调,你们的所谓证据到底和三百条有什么关系,说破坏法律实施,危害社会,受害人是谁?在哪?你们把他叫来对质,我如果真伤害了他,我认罪伏法。如果没有,你们就是蓄意错用法条陷害我。
李仲伟律师多次询问,王宇律师为什么不能到场辩护?是否通知了王宇律师本人?请求看王宇律师以前的辩护记录,多次被警告、敲法槌,遭到李仲伟律师和其他两位律师和当事人的强烈抗议,法庭一片混乱,再次休庭。开庭没多久,上午就草草收场。
610头目国立臣的嚣张
早晨开庭前警察把法院团团围住,法院周围拉着双层警戒线,律师们和家属走到法院门口被警察强行拦住,说奉上级命令,不得让任何人进入。董律师和他们说:“我们就是今天开庭的律师和当事人。”警察仍然蛮横的说:“奉命谁都不让进,你们给里面打电话,让他们出来接。”
在交涉过程中,其中一个警察的对讲机说话了:让他们进来,让他们进来。当事人、律师和旁听家属才得以进入。
中午庭审结束后,律师、旁听家属一行人路过警戒线,董律师对警察笑着说:“你看,这是我们律师工作的地方,被你们团团包围了。”警察也笑着说:“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啊!”610主任国立臣身着便装走过来,叫嚣:“这里不是你工作的地方!到警戒线外面去说!你现在已经工作完了!”董律师说:“你是什么人,在这里指手画脚?你是什么身份?”
610头目国立臣叫嚣:“这里不是你工作的地方!到警戒线外面去说!你现在已经工作完了!”董律师说:“你是什么人,在这里指手画脚?你是什么身份?”
610头目国立臣(左边张嘴者)嚣张的说:“你算老几?!你管我是谁?!” |
国立臣嚣张的说:“你算老几 ?!你管我是谁?!”一边说一边怒气冲冲,浑身颤抖,嘴唇哆嗦,作拼搏打架的姿势向前冲,被周围人拉开。
庭长多次打断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
下午两点半开庭。庭长马成河多次打断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一直以强硬的态势推进庭审。律师发言时一再敲锤阻拦发言,特别是对董律师的关于信仰合法的一段辩护,更是横加阻拦,设置种种障碍,只允许律师简要说出证据的名称、时间、出处,要达到的意图,不允许陈述具体内容;遭律师抗议,就诡称后面再给你时间陈述。其用心昭然若揭——阻拦律师辩护,打乱律师思维;同时故意激怒律师,伺机找茬将其拖出法庭。董律师据理力争:为什么我一说话你就设置种种限制,公诉人发言却不受任何限制?为什么我一说话你就处处质疑,公诉人却不受任何质疑?为什么我一说话你就打断,公诉人却什么时候都可以随便说?希望审判长保持中立、公正执法。
下午五点半,再次休庭十五分钟。休庭期间,审判长马成河、审判员石少林,笑嘻嘻的来到辩护律师面前,与律师商量想加班、继续非法庭审,想今日草草了结此案。由于当事人身体不适、不能坚持,无奈只好结束非法庭审,再择日开庭。审判员石少林是此案的主审法官,庭审期间马成河很多时候要看石少林眼色行事。
廊坊市法轮功学员杨建坡被劫持
早晨九点多,法轮功学员康景泰来到现场走走,国保教导员乔春江带领三名国保,开车四处转圈拍照、录像,司机跳下车瞪眼说:“你还想进去怎么的!”小胖子走近前搜身,抢走康景泰手机。
乔春江(中间穿白半袖手捂嘴者)、曹爱博(拿录像机一身黑)、小胖子(拿录像机白背心)、司机(左一) |
早晨八点多,廊坊市法轮功学员杨建坡,因为穿一件前面写着“真、善、忍好”,后面写着“法轮大法好”的T恤衫,在三河法院现场,被贾志学等叫来北城派出所警察,将杨建坡绑架并劫持到三河看守所。下午五点多钟,许多法轮功学员围着国保大队队长石连东要人,石连东走来走去的逃避,国保人员曹爱博、小胖子对学员无理拍摄、录像,同修走近前和他们讲真相,苦口婆心的劝告他们停止犯罪。
面对围住要人的法轮功学员,三河国保大队十二名人员,看到很多学员掏出手机拍照,除去曹爱博和小胖子奉命录像外,其余几乎全部转向,害怕曝光。
案情回放: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康景泰、王占青、马维山和保姆文杰被国保乔春江、李伟等人绑架。大法书籍、汽车、电视、电脑、群发短信机、手机、现金及储蓄卡等私人物品被抢劫。
在三河市610头目国立臣、综治办头目周青施压下,三河市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非法庭审王占青、马维山、康景泰、文杰四位法轮功学员,从早晨九点五十到下午五点半,不得不草草收场。
法院于七月二日再次开庭。文杰的辩护人王宇律师因抗议合议庭违法,约下午三点零六分,被身高均约1.85米、体重都在100公斤以上众多法警暴力拖出法庭,从三楼一直拖拽至一楼,又被从一楼穿过法院的院子,她被像扔包袱一样,扔在了法院门前的马路上。
王宇律师被拖出法庭后,王占青、康景泰被强行走完了庭审程序,文杰、马维山均另案处理。
由于近期正义律师被打压,文杰辩护人王宇律师和马维山的辩护人王全璋律师被失踪、不能到庭,文杰家属不得不又请了李仲伟律师作为辩护人,马维山的辩护人为董前勇律师和李静林律师。
三河市:电话区号0316 邮编065200
幕后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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