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胡启芝被迫害情况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黑龙江省勃利县法轮功学员胡启芝,今年53岁,家住勃利城镇。为人豪爽大方,热情开朗,原是一个气功爱好者。一九九五年九月有人向她推荐炼法轮功,说这个功法好,她就丢下了其它气功,炼起了法轮功。这一炼她就放不下了,因为这是高层次功法,按照“真、善、忍”宇宙特性去修炼,所以她的变化也是很大的。

胡启芝原来脾气很大,修炼法轮功后,对儿子是慈母,对丈夫关心体贴。她家屋子比较大,她热心的让学员们到她家来学法修炼,来的人男女老少,城里乡下的都有,她不嫌脏不嫌累,学员们来之前她把房间收拾的干干净净,学员们走后地板上又一层尘埃,她不厌其烦的又擦一遍。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她坚持修炼法轮功,并向县610(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和世人讲真相,因此被列为重点迫害对象之一。她被绑架囚禁两次,另有三次当局要绑架她但走脱了;她曾被非法抄家五次,她母亲家、她外甥女家各被抄家一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罚款、勒索现金近四万元;期间被迫流离失所达六年。家人们也因此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下面是胡启芝述说她被迫害的情况:

第一次被绑架囚禁

我是一九九五年得法的老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全面迫害法轮功之后,把我的身份证非法扣押(一直到二零一二年我才办了一个新的)。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初,县610、公安局、派出所联合行动,又一次对我县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抓捕。十一月十日。我和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到县610讲真相,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不让他们抓人。没等我说什么,县610主任郝永波就给公安局政保科(后改为国保大队)长孙成义打电话,等孙成义到了之后,他就给元明派出所打电话。派出所来了一辆车。警察把我带到了元明派出所,就做笔录。包片警察庞伟问我:“大法好不好?”我说:“好!”问: “你还炼不炼?”我回答:“炼。”做完笔录他们就把我送到县拘留所。当时说是拘留15天,后来没有任何理由无限期关押。过了二零零零年元旦还不放人,我们集体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这他们才开始放人。但是我被所在辖区派出所非法罚款三千元,被县610罚款一千元,另交拘留所伙食费近600元。我被非法囚禁了58天。

在拘留所这58天我们吃不好,睡不好。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太多了,人多挤,睡觉一个挨一个,立肩睡;吃的土豆不给打皮,没洗净,汤里有泥;大查子(东北的一种主食。玉米粒破皮后,打成的大块煮熟)饭有欧子(一种小黑甲虫子),我吃不进去,咽不下去。到回家时体重降了20斤。那时孩子正上高中,学习紧、课程紧,正需要我照顾,我却被绑架囚禁,他爸爸也着急上火有病了。这下可苦了孩子,除了照顾自己,还得照顾他爸爸,还得打扫卫生,还要上学学习,给孩子忙的不行。

第二次被绑架囚禁、酷刑折磨、被判劳教

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牵扯到我,还牵扯到我的一个不修炼的外甥女(因我让她给法轮功学员捎一本《明慧周刊》)。结果就把我外甥女的家给抄了,并对我外甥女非法拘留15天。审讯中她遭打骂。那次恶警想尽办法抓到我,但我接到了亲属给报的信,安全走脱,但从此在外流离失所。这以后我有时回家看看呆几天,又不能长呆。二零零五年家里又被骚扰,二零零七年我家又一次被抄家,当然都是要抓我,我没在家。二零零八年五月的一天,我回勃利不到一周就被绑架了。

中共酷刑示意图:“坐飞机”
中共酷刑示意图:“坐飞机”

五月十三日,我回到了我的家看看,住了三天,被小区门卫和不明真相的邻居恶意构陷。国保大队就把我的家和我妈的家(在老中医院附近)给监控了,发现我就绑架我。我是一点都不知道。五月二十日早晨我从我妈家走出来,准备上南山,没想到他们开车在后面就跟上了。当我走到勃利镇医院位置时(离开我妈家就300米左右),大约是早晨七点多钟被国保大队的史万新、董野和白玉钢把我强行绑架,送到拘留所。五月二十日在拘留所一天一宿没让我睡觉,非法审我的是董野和新起派出所一个不知名的警察。二十一日上午,七台河国保大队的陈举在审讯我时,让我“坐飞机”(一种酷刑),打我嘴巴子,踢我腿。之后在二十一日晚六点又把我拉到勃利县公安局审讯,让我坐老虎凳,把我双手拽到后面,铐在老虎凳后边。董野用胶带把我眼睛缠好几圈,我眼睛啥也看不见了,紧巴巴的不好受。这样他们迫害我就没啥顾忌了,也不知道是谁扇我嘴巴子;用皮鞋狠碾我铐在老虎凳的手;打我脑袋;还拿孩子工作威胁我,逼供。二十一日晚审到半夜给我拉到拘留所。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十三日下午把我转到县看守所囚禁,关押了近两个月,之后给我判劳教一年半。七月十九日见完家人面,知道国保的人要送我走。第二天是七月二十日他们把我送往哈尔滨戒毒所迫害。把我送劳教是勃利车送的,有史万新、冯雪(女)、李成国。到了戒毒所首先给我检查身体。戒毒所在检查我身体做心电图时,发现我心脏二尖瓣狭窄,当时已脱水,已经很严重,戒毒所拒收我。但勃利送我的人不顾我生命有危险,没有把我给拉回家,他们为了在哈尔滨看车展,把我寄存在戒毒所。没想到他们看完车展就直接回勃利了,不管我了,他们就是想把我留在戒毒所。我在戒毒所的四天身体一直抽搐。到了第三天时,戒毒所又领我去检查身体时,检查出来心梗。戒毒所的人害怕了,他们叫七台河赶快把人接回去,七台河又通知勃利县国保大队人员。第五天(八月二十五日)早晨,勃利县公安局法制科和国保大队的人员李成国、董野、冯雪才将我接回。回到勃利县后,因为当时中国正在开奥运会,他们又以此为借口,没让我回家,又把我关到县看守所,直到奥运会结束才把我放回家。这又关押了一个多月,这回在看守所里我一直眩晕,吃不了多少饭,身体虚弱不能走,到回家还是那个状态。在看守所里我由于不能自理,是监号里的一个普通犯人,是个小媳妇叫马红,搀我上厕所,帮我洗衣服,打饭。我忘不了她。

从我这次被绑架到放回家,一共非法关押我99天。我原本一百二十多斤体重,出来时,只剩八十多斤,我不会走路了,是家里人在号里把我搀出来的。

二零零八年我被绑架后,家里人为了营救我出来,找到了亲属胡士邦,他张口就要2万元,当时家里没有那么多钱,给了他5000元,他没给我办出来;当家里人知道非法判我劳教后,为了营救我,找到了七台河610的毕树庆,他张口就要2万元,但给我体检不合格,劳教所不收,就这样毕树庆还是要了2万元;把我送劳教时,勃利公安局法制科的李成国当时要了5000元,告诉家人说是把我办回来,他也没给办。一开始戒毒所给我体检不合格不收,他们都没给我拉回来,不顾我有生命危险把我留在了戒毒所。戒毒所第二次体检怕我有生命危险,戒毒所怕担责任,在劳教所的催促下,他们才不得不把我接回来。退回后李成国又在我家人面前卖好,说是他做的工作,又要了4000元。就这样我家这次被勒索现金3.4万元(给胡士邦5000元,毕树庆20000元,李成国9000元),我们夫妻二人都没有工资,到处抓我,丈夫的惊吓,我们根本做不了什么,给我们的生活造成很大的经济困难。

在这次迫害期间,我丈夫心脏病犯了多次,体重瘦了十多斤;我的老父亲当时已是九十一岁高龄,我母亲当时八十六岁,他们二老整天以泪洗面。在我恢复自由当天,我父母看到我被迫害的样子,心疼的一口饭也不吃,只是落泪。在我家的姊妹中父母认为我是最孝顺的一个。特别是我修炼大法后处处按真善忍做好人,邻居都公认我的善良。我几年来受迫害,让我的父母、家人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父母不理解这么好的一个善良孝顺的女儿为什么要被迫害?就在我回家的第二年黄历正月十五,我的原本健康的老父亲因忧郁成疾离开了人世。

这场由罪魁祸首江泽民利用中共发起的迫害善良民众的浩劫,使亿万按“真、善、忍”法理的修炼者、使亿万个家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的迫害,更有甚者被活摘器官,犯下了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江泽民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我写出这些被迫害的经历是要告诉世人,同时告诫公检法的人员、610的人员要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邪教本质,赶快觉醒,千万不要再参与迫害。正象有正义律师告诫的那样:不要为历史的债务买单。别做中共的殉葬品、牺牲品,别做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