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十二岁的苗术宝先生于一九九九年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之后他多次遭到迫害,曾被刑事拘留二次,劳教一次,被劳教二年,被劫持到洗脑班一次,被绑架一次。他还多次被警察毒打,曾一晚上被打昏数次。
以下是苗术宝在诉状中陈述遭迫害事实: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我在去北京上访的路上被铁路公安局截住,被昌邑市塔耳堡镇派出所拉回,非法关押了七天。之后我回烟台做生意。
二、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七日我和妻子在烟台市居民小区贴真相标语,告诉世人别受江泽民的谎言蛊惑。被烟台市芝罘区奇山派出所绑架。当天晚上我妻子郭菊香被警察用抹布堵住嘴,五、六根电棍轮番电,三、四个警察拳打脚踢,肾被打坏,一晚上被打昏数次。最后被铐在水泥地上。早上起来上厕所都无法行动。十八日晚上又把我们关押到看守所,非法折磨了一个月。
十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刑二年。被劫持到山东周村劳教所,因我妻子郭菊香被迫害肾坏死一直发烧,体检不合格女子劳教所拒收,他们就送钱给劳教所一千多,劳教所勉强收下。我妻子在劳教所一直发烧,劳教所打针(不明药物),最后吃不下饭,吃上就吐,折磨了三个月,眼看我妻子快不行了,给我女儿打电话接回了家,后来医治无效被迫害死。我在劳教所因高血压一年之后保外就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三、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晚,我在南大街贴不干胶真相标语,被西大街派出所绑架,五、六个警察拳打脚踢,直到我被窒息才把我抬到车上。拉到派出所。十二日我女儿去要人,这些没有人性的东西又把我女绑架到洗脑班,烟台芝罘区国保大队610和派出所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大法书籍,总计折合人民币一万多元。后于五月二十二日我们走脱,之后一直被迫害的流离失所。
我女儿苗春燕一年后二零零八年的五月份回到烟台又被610和国保大队跟踪,又被劫持到洗脑班转化,被非法判刑三年,六月十八日被绑架到看守所被迫害一年多。被酷刑折磨的精神几近崩溃。
二零一二年四月份,我的家被烟台芝罘区的派出所国保大队和610非法抄家。
二零一二年五月份我回到山东昌邑市老家。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被坏人举报,昌邑市国保大队、北孟派出所警察翻墙进入非法搜查,抢劫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平板电脑,Mp3mp4各一台,大法书籍等,总计折合八千余元。并且把我绑架到昌邑市公安局被勒索家属一万元钱取保候审。当晚放回家。(一万元钱一年后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