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
1)将证实大法需要的东西以高出市价许多的价格销售给其他大法弟子的;
2)钻大法弟子善心的空子,来索取生活费而自己不工作的;
3)借完钱之后就消失不见的;
4)当其他大法弟子善心提供工作时,以别人不知市价的情况下,收取两倍市价以上的费用作为报酬;
5)将资料费和生活费不分开,随意使用。
……
这件事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赚同修钱的同修明显的出现不同程度的被迫害的现象,被旧势力钻空子,有病业形式,也有被非法关押;第二,给他们钱或者被他们骗钱的同修,好好的向内找,为什么这件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当给了他们这颗执着心的市场,让他们的依赖心和安逸心潜滋暗长,如果他们真的因为这些执着心没走正自己的修炼之路,没达到最终的圆满,那你们是否也担了罪了呢?第三,有同修说他们一个月也花不了多少;是的,一个人一个月花不了多少?那五个人呢?五年呢?这是一笔大数字。关键还不在于钱之多少,而是大法弟子有没有认真在修炼,有没有走正自己的路。当我们不在法上严格要求自己的时候,那我们修的是什么呢?我们不是要脱离人的境界吗?
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情,师父在最近几年的讲法里经常强调财务问题;现在时间也越来越紧迫,救人的时间分秒必争,所以我们必须正念正行的走正每一步修炼之路,不让旧势力、邪恶再钻空子。
最后,借由一句师父说的话与同修共勉,师父说:“修炼如初,必成!”[2]
以上是我对这件事的见解,有不对的地方希望同修指正,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世界法轮大法日讲法》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四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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