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城县法院退休干部王慧媛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2015年6月30日,湖北省通城县法院退休干部王慧媛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55岁的王慧媛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江泽民集团迫害。王慧媛年轻时,患过重症肝炎,后来又复发了,生命垂危,因卵巢肿瘤、阑尾穿孔、胃病、计划生育等方面作过七次手术。遭车祸骨裂、家庭关系紧张、身体、精神已经崩溃。就在等待死神敲门的时候,有缘修炼法轮功。从此改变了命运,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感谢大法师父救度之恩。

可是由于江泽民发起这场迫害,通城县“610”指使王慧媛单位逼迫王慧媛放弃大法修炼,单位也设立“610”办,长期多人和家属负责包保监控她,她被绑架二次强行洗脑,被逼迫写“决裂书”,被逼迫放弃修炼;被绑架三次关入监牢,遭精神肉体折磨;被勒索家属钱财三次;限制出境出国一次;被单位监禁二次;县“610”、国保大队到单位骚扰数次。

1999年7月20日,王慧媛在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武汉火车站被拦截,次日通城县国保大队黎成刚等两人用手铐铐住王慧媛带回本县非法关押155天。在武汉火车站被拦截时,被一女警察非法搜走现金450元;此次关押后被国保大队杨雄欺骗家属交押金3000元,看守所所长陈高峰要王慧媛家属交伙食费1500元,国保大队和本单位派人去武汉接人费用扣工资2000元,共计6950元。

1999年12月27日,王慧媛出狱第三天被通城县610熊林清等人绑架到本县黄源岭强行洗脑迫害30天。

2004年6月23日晚,王慧媛因与一位法轮功学员接触,被人构陷,本县国保大队滥用手铐将她强行铐住关押看守所7天。只因这一件事同年9月9日又收监,继而10月15日国保大队张定二等人非法铐住她送往沙洋企图劳教。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因拒收,当晚又铐回本县继续关押63天。本县国保大队黎成刚两次找到王慧媛丈夫单位,对王慧媛丈夫一说是要送去手术费,二说是要将你老婆接回,其实当晚已带回非法关押在本县看守所。这次骗走现金3000元。

2006年正月24日,王慧媛被通城县“610”熊林清、国保大队张定二带人到家绑架到武汉汤逊湖洗脑班迫害,眼睛被折磨得看不见物体了,视力严重损坏,直到现在都没有恢复。此次迫害37天。

2002年5月13日和2007年5月13日,只因法轮功师父的生日之故,“610”指使本单位无故将王慧媛监禁于单位密室和黄龙山林场,共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