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卞兰柱女士在控告书中的陈述:
一九九七年五月份,我看了老伴请来的一本《转法轮》书,觉得这本书太神奇了。他使我一下子就明白了人为什么活着,明白了人为什么会有病的根本原因。我原有心脏供血不足,经常头晕、眼黑;右腿肌肉萎缩,右腿比左腿细了一半,走路脚疼,医院也看不好。我老伴也是身体虚弱,整天失眠。
我和老伴开始炼法轮功,我炼了三个月后两条腿就一样粗了,老伴也不失眠了。我们感到太神奇和太幸运了。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事件之后,江泽民出于妒嫉信法轮功的人多,利用国家权力开始迫害法轮功。六月十日成立超越法律之上的“610非法组织”,七二零又加大力度对法轮功迫害。我心里不理解,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一定是政府搞错了,为了讲清事实,我就去了北京上访。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媒体依然诬陷大法,我再次去北京上访,我就是要告诉世人法轮功是正法,李洪志师父是清白的。在天安门广场我被警察劫持到北京某公安部门拘禁了一夜,第二天被石家庄市驻京办带走,有一个驻京办的工作人员把我身上带的二百元钱搜走。
我被送回石家庄市桥西区水产西街居委会,他们又把我送到西焦派出所(现在叫西苑派出所)。西焦派出所的几个警察非法闯入我家进行抄家,把所有法轮大法的书全部搜走了。当时把我老伴吓得全身发抖,喘不上气来。这次抄家后,我老伴也不敢炼功了,好多天不能睡觉。我被非法拘禁了十几天,被勒索罚款一万元。
二零零一年冬天,为了让世人明白真相,晚上我到大街上发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他们对我拳打脚踢。我被送到西焦派出所,他们几个警察又开着警车到我家抄家,抄走我的大法书籍。我老伴更加害怕,给他的身心造成长时间的压力和创伤。他们把我拘禁在派出所十几天,又非法勒索我家两千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我单位突然绑架我,把我送到石家庄市新华区北城路石家庄劳教所内设的“法制学习班”(即洗脑转化班)。他们两天两夜不让我睡觉,强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每天逼着我看江氏集团伪造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等骗人的东西;强迫我听恶毒扭曲攻击法轮功的言论。我单位的一个人每天二十四小时看管我,完全剥夺了我的人身自由。在我被拘禁期间,有几个警察开着警车到我家抄家,又非法掠夺走我所有的大法书籍和有关的物品。我单位扣了我五千元钱。
二零零九年八月份的一天早晨,我在马路上对一个人(后来知道是个警察)说:念‘法轮大法好’会得福报。他立即抓住我的手不让我走,还打了110报警,我又被带到西苑派出所。有一个警察就开始打我的脸,还派人到我家抄家,抄走我的大法书及物品,又迫使我家人交了三千元才让我回家。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期间,我被四次勒索罚款达两万元,而且一次次非法抄家给我及我全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江泽民害人之罪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