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邓力平自述被绑架经过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邓力平被绑架22天后,现已回家。下面是他自述这期间的经过。

我在今年8月24日上午去沙坪坝天星桥讲真相发资料,一边走一边喊:“好消息、好消息,祸国殃民的汉奸卖国贼江泽民被十四万多人刑事控告!”

从7月上旬起,我发真相资料都是这样边走边叫,只是控告人数有变化。虽然多次碰到交警、派出所协警、便衣警察、城管、综治办或社区人员,大多时候他们根本不拦,也有几次资料被抢,贴上的不干胶马上被撕,甚至被打,但都有惊无险。

在7月23、24日和8月12、13日被抢、被打后,我都去了派出所报案。他们却不受理,也不登记。不理我也要去报案,目的就是给他们讲真相。

就这样把资料拿在手上,边走边叫,有人要就给。碰到几个交警、其中一人也要了一份,其他人看到交警都要,要的人就多起来。我发到车站,正准备在站牌空处贴真相不干胶。那些交警又跑回来抓到我说:“法轮功的,法轮功是 教。”他们又打电话,又给我录像。我语气平和的告诉他们:“你们是在犯罪,说法轮功是 教、没有法律依据,是诽谤;你们是不是中国人?江泽民把中国领土送给外国、你们知道吗?为什么无动于衷?你们没有事实依据,限制我人身自由、录像、却包庇罪犯江泽民不让人谴责,是执法犯法。现在讲‘依法治国,依宪执政。’你们在顶风作案。”

不一会,天星桥派出所来了一辆警车要带我上车,我请他们出示证件,他说有警车、穿警服就够了(警号013285)。到派出所接案的是王亚渝(警号105327,电话:13996097634)和女警周杨(警号105339),我告交警犯罪,他们不理我,只听交警说。王亚渝态度恶劣,把我提包里的资料全部拿出来,基本上资料发完了。并强行搜身,搜去了几封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附信”,还把贴真相不干胶护胶的白纸也拿去作为发资料的证据。给他讲真相他也不听,我说“祸国殃民的汉奸卖国贼江泽民”也不让说(但也有人说可以让我说)。

在天星桥派出所把我关到下午快5点钟(中午也没吃饭),龙溪镇街道综治办的何苗、安家咀社区的何书记及新牌坊派出所一名警察开车把我接回安家咀住地并搜查。搜出的资料由何苗提走,指示小区保安队长并告诉我:不能出住宅小区。

第二天(8月25日)上午,我正在家里洗衣拖地,社区的何书记和刘登红来敲门并叫我不能出门,我告诉他们,我手无寸铁、也不打人骂人,没有任何违法言行,为什么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他们也不听就走了。

随后我想去安家咀社区给他们商讨:不让他们犯罪,也不让太为难的折中办法,因为他们也是被胁迫的,刚一出小区大门,就围上来4个人,他们很紧张,有的打电话,有的叫我不能出门。到了社区办公室,只有贺主任在,没谈几分钟,何书记、综治办的王森林、刘敬华上来要我走,也不说去哪,就直接绑架到回兴镇长河村双裕原6214室洗脑班。有两个所谓帮教24小看管,也没人来洗脑。

到8月28号,又把我绑架到沙坪坝歌乐山千竹沟重庆市洗脑班3302室。两个帮教看管。

第二天,8月29日帮教郑国伦来给我谈了约半小时,以后再也没人来洗脑,只是每天24小时不准出房。帮教可以轮流出去活动(房间不到15平方米、三个床、一个卫生间柜,桌子凳子一个,过道很窄)。

9月5日上午,听到隔壁3304室女帮教大声训斥同修,我也大声说:“有理不在声高,强制改变不了人心”。这下捅了马蜂窝。马上进来两个人,中年女帮教边动手推我,边大声斥骂,青年男帮教站在门边没说话。我平静带微笑地说:老师,你这样发怒。影响你身体健康,你去检查,你的内分泌是紊乱的。不要为眼前这点利益搞坏了身体划不来。他斥责累了要关我到楼底的小黑屋。在走到下楼梯口处,他从后面对我猛推一掌,幸好左手被曹帮教抓得紧,右手赶快拉住了扶手,才幸免被摔下楼梯,砸倒迎面站着的高个王师傅。从女“老师”的言行来看,后来才想起她就是重庆女子劳教所的警察苏畅。

9月15日下午5点10分,突然叫我收拾东西走,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把我送回安家咀住宅小区,我没回家,直接到新牌坊派出所报案(接案警察陈美才,警号109631,并作了接案登记):控告龙溪街道综治办的王森林等人绑架、限制我人身自由22天。

第二天9月16日,我又分别去社区、街道综治办讲真相,并对他们这次的犯罪行为表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