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遭劳教与判刑迫害:
●劳教迫害
突破网络封锁,截止到二零一五年五月,明慧网上发表的抚顺法轮功学员被劳教迫害的人数至少有578人(实际有千余人)。其中抚顺市区292人,抚顺县26人,清原县133人,新宾县123人。比例见图所示:
在抚顺的578人中,调查学员在非法劳教期间,恶人使用多种酷刑,有:高压电棍电,钢针扎手指、脚趾、一字劈腿 捆绑 电击 冷冻、铐四肢、悬空、坐板凳、野蛮灌食、背铐、暴打、撬掉牙、洗脑 关小号、铐铁椅子、上大挂、死人床、电针扎脸、辣根抹鼻孔、头朝下吊铐、抻刑、牙刷捅食道、灌不明药物。
抚顺武家堡和沈阳马三家劳教所的酷刑(图片展示)
看了上列酷刑图片,让人怎么也想象不到这是真实的。可是这就是真实存在的,而且这些人就在你的身旁。他们经常出现在大街上、胡同里、广场上、商场里,无处不及。或许赠送你一枚护身符;或许送你一本真相小册子;或许给你一张看了永远不后悔的神韵光盘;或者告诉你法轮功真相,劝您三退保平安。无论环境怎样险恶,他们想到的是百姓得救。
1、抚顺武家堡劳教所(位于抚顺市武家堡)集中关押了许多法轮大法学员。利用非法劳教和“转化班”等形式折磨大法学员,以图达到所谓转化目的。被非法关押在这儿的法轮功学员,有的是因为多次上访被非法劳教的,有的是因为发真相材料被绑架的,有的仅仅是公安不放心,毫无理由地绑架来的。为了所谓的转化法轮功学员,狱卒们采用了种种惨无人道、丧心病狂的手段,制造了一所人间地狱!
凡被劫持到黑窝的法轮功学员,首先得去新收队遭受各种折磨。先是强制法轮功学员低头按至两腿中间,同时两只胳膊从身后上举,指尖朝上至极限(也叫“飞着”)。这种体罚持续几个小时,直到昏倒为止。然后,就逼迫害法轮功学员写保证“转化”。
中共酷刑示意图:“飞” |
如果不写就继续施以酷刑,由三、四个人架着胳膊按脑袋,成九十度弯腰。一个人在后面,用地板沾水凶狠的打屁股,二十大板下来,屁股成黑色,再罚其坐板。这种酷刑如果不能使其放弃信仰,吴伟、姜永枫等恶警就亲自上阵,用电棍电击、毒打等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如果还达不到“转化”的目的,恶警就唆使小杰等四、五个恶犯掐咽喉,直到掐没气放手。再就用脚踢咽喉,我本人就被小杰踢过。那时赵明贵、吴光远等很多法轮功学员都被踢的说不出话来。
抚顺劳教院不但对法轮功学员肉体摧残,同时进行精神迫害。把法轮功学员分成男队和女队。每天强迫看诬蔑大法和诽谤大法师父的电视。这种洗脑迫害是由教育科李姓和黄姓(外号黄老邪)的恶警负责实施的。对不配合洗脑、不看电视的法轮功学员,就拉到教育科毒打、电击。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教养院罗大夫(邪恶)和吴伟(非医生)就野蛮的对法轮功学员强制灌食,把胶皮管子从鼻子插到胃里,来回的拉管子穿胃,直到把胃穿血,用此阴毒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
在严管里迫害就更残暴了,恶警们唆使普教,每天打骂、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三四个普教恶犯,殴打一个法轮功学员,体罚不让睡觉,有的被关入小号的铁笼子里。铐上手铐,让人蹲不下,站不起来。每次至少二十个小时,还有很多叫不出来名的残忍、下流的迫害手段,邪恶至极。
教养院当时主管迫害法轮功的院长叫徐虎烈(外号徐老虎),此人两面三刀,心狠手辣的,每天指使着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一次徐虎烈亲眼目睹了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惨状之后,当场大骂恶警、恶犯“……你们怎么把法轮功整成这样,赶快把他们送医院,回来我再找你们算账。”把“老虎”都吓成这样了。可见迫害之残暴,手段之残忍!
中年女士殷艳娟,刚生下孩子,还不满两个月时,就被中共当局绑架,在抚顺武家堡劳教所里遭受野蛮灌食、电击、暴打、背铐等酷刑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
一位受害者给抚顺市吴家堡子劳动教养院的一封信中写道:我2000年11月2日被送抚顺以来,一直坚强不屈,12月21日我被从男队调到女队洗脑,在女号里六天零一个通宵,我撅着、“飞着”、被“拍脑门”、“洗脑”,我站不住时就遭围打,暴徒把我举起来摔,拉我的头撞墙,摔得最重有两次,一次腰部先落地,一次左侧肋着地;长期疼痛难忍,不敢翻身,我想徐院长知道,刚进女队时,我跟徐院长反映了男队用体罚的办法,叫人蹲着(从早上5点蹲到晚上11点),迫使人屈服,有损于抚顺教养院警察的形象。在女队这几天我天天被打得头肿得像个大面包,满脸青紫,眼睛肿成一条缝,全身到处都是伤,徐院长于26日把我送回了男队,并说今后不会这样对待我。可是到2001年元月初,男队又把我弄到四队,要我“飞着”,头要低,手要最高,膝胯要挺直,双脚要并拢,有时还要掐捏穴位,我本来身体消耗得不支,不到一个小时就呕吐,先是吐黑色液体,又吐红色液体,后来吐饭水沫……
赵连凯、宋雅珍、赵福祥、吴丽君、崔玉庆、尹宝琴、陈继荣等很多很多法轮功学员都遭受过这种酷刑折磨。
武家堡酷刑事实:
◇刘艳芹飞了六天六夜,被打得遍体鳞伤
二零零一年月末已绝食八十天多天的清原县刘艳芹被吴伟叫出去,逼迫她吃饭,刘不吃,吴恼羞成怒,把刘打倒在地,用皮鞋猛踢刘的头部,把刘踢出十多米远,刘被踢得鼻青脸肿,这还不够,他又指使女队指导员陈凌华找来十二名打手用板条轮番打刘艳芹。刘艳芹曾在女号六班不让睡觉,把她两胳臂背过去使手、臂、朝上背贴墙, 头朝下倒控靠脚、胸紧贴腿, 两腿绷直靠紧(称为“开飞机”)。刘艳芹共被飞了六天六夜,被打得遍体鳞伤。
酷刑演示:“开飞机” |
◇大电棍抽打、大劈叉、野蛮灌食导致胃穿孔
二零零零年四月的一天晚上八点多,为转化段玉英,警察陆耀琴在队长办公室里用600mm多长的大电棍电她的脖梗子,还用大电棍抽打胳膊和后背,导致一个多月睡觉的时候.只能前身躺在床上。
在队长办公室,吸毒犯冯林和犯人老米把段玉英踢倒坐在水泥地上,用脚勾住她的两只小腿往身体两侧掰,吸毒犯冯林和犯人老米踩在段玉英的两只小腿上站着,嘴里不断的说着污蔑大法的话,就这样放松、再掰、踩住反复的折磨。
段玉英自述,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二日,我开始绝食反迫害,第五天,警察警薛凤(已遭报死去)和一个姓范的警察、姓王的警察把我强行押到医务室,四肢绑在移动的床上,用把嘴撑开的开口器强行把嘴撑开,开口器是斗形的铁器,下口小上面口很大,用小口端砸被灌者的嘴,被砸的嘴疼啊就张开了,顺势就插口里,警察用小盆从大口把粥倒进嘴里,不管粥的流量、流速和人吞咽速度的衔接,真是禽兽般灌。被灌的过程能使人停止呼吸,刚灌进去粥的时候,是要憋死感觉,体内的压力超过极限了,绑着手脚 的带子突然全部崩开了。由于毫无人性的野蛮灌食,一月二十日下午五时左右胃部开始疼痛难忍,当晚在沈阳医大确诊为胃穿孔。手术住院不到一周花了 8703.01元。
◇高压电棍电,钢针扎手指、脚趾
回丽娟在抚顺教养院被恶警吴伟罚蹲一宿,第二天又把回丽娟双腿双盘用绳子绑上,整整捆十二小时。见其不妥协,又叫来两恶徒把回丽娟的双腿用皮带勒紧,同时把头按下使上身和腿贴紧,再用椅子把她的腿和上身挤在墙上,双手直立贴墙(飞的姿势)。用人摁住,十几分钟后回丽娟的胃水都呕了出来。两天后,见回丽娟仍不放弃信仰,恶警陈凌华先唆使三十多个恶徒殴打她,并唆使恶徒宋长女用钢针猛扎回丽娟的十个手指和脚趾,回丽娟的手指和脚趾全是针眼。最后恶警陈凌华拿三根高压电棍,一根电胸前,一根架在脖子上不拿下来,一根电全身。被酷刑折磨了十五天。
酷刑演示:针刺指甲 |
◇韩哲被抬起来举高后往地上摔打后精神失常
韩哲,男,被抚顺教养院残害至精神失常 。因韩哲坚定信仰,受尽了折磨:“坐飞机”、“坐板”(即在地上坐直,每天坐10多个小时,动一点警察就唆使刑事犯拳打脚踢)、不让睡觉,用灯泡晃眼睛。在院长徐虎烈授意下,几个刑事犯将韩哲抬起来举高后往地上摔,拿木板在头上、身上到处乱打,打得韩哲昏过去几天几夜人事不省。最后醒来时,一阵糊涂一阵明白,劳教所才通知家属将韩哲接出来,经医院确诊为精神失常。
◇恶警吴伟: “你不转化,我就把你打到太平房去!”
张志芹 |
一进教养院张志芹就被关入小号。这是武家堡为加重迫害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所设的场所。室内阴暗潮湿,终日不见阳光,一张三合板直接铺在水泥地上就算是床,关在这里的人有的满身长疥,奇痒无比。恶警通过监控器时时在监视着她们。
吴伟满脸通红,满身散发着令人作呕的酒气。他不由分说动手就打,揪住张志芹的头发连踢带踹,不停的扇耳光,用拳头猛打。又举起椅子向张志芹全身一阵猛砸,用脚猛踢张志芹的头部,张志芹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眼前一片漆黑,头部当时就陷進一个坑。
过了一阵儿,吴伟走了。陈凌华和警察姚欣把张志芹拖到库房,吴伟撸胳膊挽袖子,手拿两个床板正在那等着呢。见到张志芹,抡起床板,不管哪就打,边打边说:“你不是头吗?今天你不‘转化’,我就把你打到太平房去!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哪个学校毕业的?我最会打人,表面看不出来,都是内伤!”然后又扇耳光又揪头发,张志芹头发被揪掉好几缕,耳朵也被打聋了,张志芹昏了过去。
大夫粗略检查结果:肌肉拉伤、软组织损伤、头部凹陷、腰部严重损伤、肾积水——张志芹浑身青紫色,一动弹浑身疼痛难忍。脸肿得变了形,恶警嘲笑她叫她“面瓜”。她走路身体佝偻弯曲不敢直腰,步履蹒跚。
◇昏死过去 下肢瘫痪
陈继荣,女,46岁,家住抚顺市清原县。二零零一年四月,从家中被绑架到抚顺市教养院,陈继荣开始绝食抗议。被酷刑折磨 “开飞机”、“站立”、“不让睡觉”等体罚,把陈继荣倒控过来,全身拧得青一块、紫一块,脸被抽打成黑紫色,脸部肿胀得面目皆非,直至陈继荣昏死过去才罢手。每天野蛮灌食和不让睡觉等摧残,致使陈继荣不能走路了,下肢瘫痪。
◇强插鼻管15天不拔出,鼻、胃、肠严重损伤,生命垂危
恶警将周玉芝按在床上,吴伟(根本不懂医学常识的警察)用手使劲将周玉芝喉咙、鼻子捏住,指使警察关振和用大钢匙用力撬开嘴。当时周玉芝牙齿被撬松动,嘴角、牙床全部垫破,血流不止,全身抽搐,处于半昏迷状态。
吴伟还不放过,将灌食的导管插入周玉芝的胃里,不断来回拉动,胃水、灌的面糊及血水不断呕出。周玉芝的嘴角全部溃烂,胃肠严重受损,当晚出现休克。待周身体稍好转,吴伟等警察为达到所谓的“转化指标”,强行下鼻管灌食,双手背到背后扣上,长达一星期之久,手腕青肿。按医学讲,下鼻管进食不能超过四天,可他们迫害周玉芝竟长达十五天,生命垂危。
◇恶警吴伟实施酷刑:一字劈腿 捆绑 电击 冷冻
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放长假期间,张传文(女,30岁)等三人设法准备冲出去时,张传文、杨玉琛等被管教发现,李力为了掩护大家被抓。恶警疯狂地报复。吴伟把张传文的双腿一字劈开,只听“咔”的一声,张传文双腿严重受伤,不能行走。管教还用电棍猛击张的头部,头被电得不停往起弹,下颌流血水,惨不忍睹。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
李力、张素莹也遭受同样迫害。十多个打手,拳打脚踢,拿三根以上电棍电得她们浑身没有好地方,蒙上她们的双眼毒打。张素莹被男管教打倒在地,恶警把她的衣服揭开,露出肚皮,用电棍在肚子上划格,另一男管教电击张素莹的脸部,下巴被电得脓水直往外淌,脸肿得已看不出原来模样。把她双手背铐着,用绳子五花大绑,捆在椅子上二十四小时,一夜之间手腕被扣子勒进一个深深的大坑。每提训一次就殴打一次,折磨几天后,又把几位法轮功学员关在阴暗潮湿、没有窗户的小平房里(严管班),南北两个监控器,没有被褥,不给水洗脸,吃饭、大小便都在屋里,整冻了一个月。在小号里管理科蓝科长和教育科长提审的时候又对她们上刑。行恶者姜永枫。
武家堡劳教所,酷刑折磨,其中以“飞着”最为残酷;马三家劳教所酷刑折磨,其中以“上大挂”(即吊铐),最为残酷。如下演示图:
酷刑演示:“上大挂” |
所谓“上大挂”是一种吊铐式酷刑,将一只手铐在上层铺的床梯子上,另一只手铐在另一张床下铺的床头上,两只胳膊抻直,一高一低,站不起、蹲不下,有时两腿绑上,让人极度痛苦,这期间不让吃饭、限制上厕所,只能便在裤子里。全身重量都在腿上,二十四小时不脱铐,连睡觉都戴着。睡觉时两手搂着铁栏杆用一个手铐铐住固定,不能翻身。起床时被压在下面的胳膊又痛又麻,几乎不能动了。
这种酷刑外表无伤,痛在筋骨,令人痛不欲生。很多法轮功学员被“上大挂” 吊铐后,全身浮肿,特别是脚部肿的更厉害。有的手腕被铐出了老茧;有的浑身抽筋;有的严重呕吐;有的体力透支昏死过去;有的手接近残废。被非法关在一大队的三、四十名法轮功学员均遭受过此种酷刑。邱丽也遭到同样的迫害。邱丽、刘桂媛、黄素梅、孟桂秋、周华“上大挂”一个多月。
抚顺法轮功学员在马三家劳教所被酷刑迫害事实
◇上大挂、扒光衣服吊挂五天四夜
刘艳芹,女,六十岁,二零零九年九月至十月间,一个潘姓的女恶警将刘艳芹全身衣服扒光只留内裤,扒下刘艳芹穿的塑料凉鞋猛打她的脸和头部,打了很长时间。男恶警张良抓起刘艳芹往墙上撞,又将凉水往身上泼。然后只让刘艳芹穿半袖衣服,当时已经是穿毛衫的季节了,把她关在禁闭室。第二天恶警彭涛,一米八的大汉,来到禁闭室,用穿着皮鞋的脚踢刘艳芹,彭涛左一脚右一脚的踹在刘艳芹的胸部,后用脚踢起刘艳芹,把刘艳芹撞在墙上弹起后,又重重的摔在地上,然后还问刘艳芹怕不怕,刘艳芹祥和的说:信仰真、善、忍修心,没有犯法,没有罪永远都不怕。恶警见她没穿号服,又给刘艳芹上了大挂。
二零一零年大年三十晚上,恶警们把刘艳芹衣服扒光一丝不挂的给吊挂了半天,同时被吊挂的还有大连的张敏。
二零一零年五月下旬一天,一个犹大苑淑珍在恶警的指使下,扒光刘艳芹的衣服吊了起来,整整的吊了五天四夜不让她睡觉,放下来时刘的双臂失去了知觉,双手指不能弯曲,致使双臂、双手致残,都不能自己翻身,起床时需要别人扶起,致使刘艳芹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
◇不让睡觉吊铐15天 ;大头朝下撅着屁股18小时
二零零零年九月,曲彩玲、王小燕、沈若林,梁玉红、贾乃芝因为不“转化”,由抚顺武家堡劳教所,转入马三家劳教所。
贾乃芝被关入小号,一开始两天恶警让她吊着手,晚上允许坐到地上。第三天邪悟者包夹(后来她说是杨欣叫她这样做的)把贾乃芝的手吊到小号的最高处,手高高的举过头,就这样足足地吊十天。白天黑夜不让睡觉,也不给放下。吊了十五天,贾乃芝的腿已经肿的裤子脱不下来了,只好站着撒尿,大便根本就不可能排,因为腿不能打弯。
沈若林,梁玉红从早到晚一天下来大头朝下,屁股撅着要达到十八个小时之多,控的脸都是肿的,双眼都是血丝。她们不管多么苦就是不“转化”。
酷刑演示:开飞机 |
◇电针扎脸 头朝下吊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倒挂” |
周玉芝,女,49岁,二零零三年因周玉芝不配合唱歌功邪党歌曲,恶警王秀菊找一帮犹大把周玉芝叫到办公室,按在地上企图用绳子捆绑使她长时间双盘腿,达到腿疼难忍屈服的目的,未果。王秀菊把犹大赶走,拿一根电针往她身上、脸上扎了很长时间,又气急败坏地叫犹大把周玉芝大头朝下吊在暖气管子上。用了各种迫害手段也没能改变周玉芝修炼大法的心。
◇刘素文自述:抻刑、吊铐、牙刷捅食道、灌不明药物……
我叫刘素文,现年五十六岁。在马三家劳教所,狱警指使恶人对我们进行“转化”迫害,不让睡觉,上厕所,吃饭限定很短时间。一次,我对队长崔某说:我不能“转化”,我不“转化”。崔某暴跳如雷,用双手拧我的嘴,说:“叫你不转化,叫你不转化。”随后叫来了包夹,把我关在冰冷的水房里冻了一宿,当时是冬天。
一天,马三家教养院找来一大批流氓,叫他们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辱骂,并用抻刑、吊铐等酷刑折磨。在这期间,我绝食反迫害,他们用牙刷伸入我的食道中,丧心病狂把我吊在床上,用扩张器把我嘴扩开,灌进不明药物,折磨的我几次吐血……
◇插管灌食 胃穿孔大出血 精神恍惚
抚顺大法学员姜杰两次被送进马三家黑窝,第二次被劫持后,她绝食抗议,遭到最严重的迫害。恶警给她灌食、插管,造成胃穿孔,大出血,当时生命垂危。送入马三家医院后,诊断为阑尾炎,后又去沈医大,最后诊断为胃穿孔,做大手术后被家人接回,精神恍惚。马三家恶警当时封锁消息。
◇80万伏电棍 电击脸-嘴-颈
恶警王彦民甚至多次声称:这有两个死亡名额,谁要我就给他一个。所用的电棍都是80万伏的。
抚顺五十五岁的罗纯贵被强制转化时喊:大法好!被恶警用电棍电嘴,半小时嘴就高高肿起,满口牙齿全部松动,即便这样仍未罢手,又电击脸、颈等处,持续两个多小时,见仍未转化,又以站立姿势把双手铐在略高于头的上铺铁架床头上,如此三日,进食完全靠输液,三日后才能勉强喝粥,一个月嘴也没完全消肿,现在脸、嘴、颈被电棍灼伤处肤色仍是暗黑的。清原县60岁的赵连凯,遭受电刑,嘴肿的程度甚于罗纯贵。
这就是一贯被中共声称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劳教所,对于信仰真善忍的国民,所使用的迫害手段已经远远超出对敌人的残酷。
推荐查阅文章【明慧网2005年11月29日】《罪恶之地——抚顺市劳动教养院(图)》
●判刑迫害
抚顺洗脑班和劳教所解体了,但迫害仍然恶劣。非法抓到法轮功学员后,有的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长期不放,面临的是非法判刑迫害。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自迫害以来截止至2015年底,抚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至少205人(224人次)见下列分布图:
被非法判刑的205人中,其中女学员115人,占总人数56%,年龄段在(21—81)岁之间;被枉判9年以上的有33人次。见列表所示:
判刑年限 | 1-2 | 3-4 | 5-6 | 7-8 | 9-10 | 11-12 | 13-14 | 15 | 无期 | 其中缓刑 | 待查 |
人次 | 8 | 116 | 35 | 24 | 14 | 7 | 9 | 3 | 1 | 5 | 6 |
这些数据是在突破网络封锁下搜索到的,还不是完全统计,但却能看出在邪党首恶江泽民的统治下的中国,冤案遍地。不会忘记:窦娥冤案惹天怒,六月飞雪。如今,法轮功冤案惊天地,雾霾不散。
其实,法轮功学员是在冒着危险,告诉人们躲避灾难的秘诀,用自己的钱做真相资料送给迷蒙中的有缘人,是在行大善;去北京上访是在道情冤,是在行使公民按照法规做事的权限。法轮功没有错,法轮功没有罪。是江泽民假、恶、暴的本性,容不得真、善、忍的理念。所以仇视法轮功学员,下传邪恶密令:“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民间冤案堆积如山,我们在此只述说抚顺法轮功学员的冤案堆积十六载。请看几个例子,分辨是非、识别真假、认清善恶,确认属于你自己的看法。
冤案1:张公华——开庭不到几分钟 被枉判15年
原上海复旦大学在读硕士生张公华,二零零零年六月为法轮功到北京上访,被校方强迫休学回家,被迫流离失所到沈阳打工,二零零二年七月遭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十五年,在辽宁省沈阳监狱遭到酷刑、奴役等残酷迫害。今年明慧网有报道:三十九岁的张公华被迫害出肝肿瘤,沈阳第一监狱不许保外就医。
以下是张公华狱中自诉:(摘要)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狱警突然把我拉去所谓“审判”,不准律师到庭,不予辩护机会,对刑讯迫害置之不理,开庭不到几分钟,拿出早已打印好的判决书点名分发,我拒绝签字,他们说代替签字效果一样。
我十日内上诉,无人受理。从二零零二年抚顺市顺城法院(审判长唐铁军)以“上网”为根据,非法判我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来,四年申诉没有音讯。我问政府和法院:我怎么邪,我的受害人是谁?
冤案2:赵积伟——警察:“今天的庭审不一样,该出手时就出手。”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开庭前,法庭外拉来一车警察,律师刚一进入法庭,就听到一个似警察头目的人在给一群警察训话:“今天的庭审不一样,该出手时就出手。”
赵积伟 |
新宾县赵积伟,二零一二年四月被绑架后,一直非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因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而导致肝病复发,但抚顺市看守所执意继续关押,拒绝对赵积伟保外就医。最终被诬判三年六个月,被劫持到沈阳监狱城加重迫害。
冤案3:张金生——冤判13年
张金生 |
张金生,时年五十六岁,清原县清原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抚顺市国家安全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二零零四年十月下旬,被枉判十三年,而诬判的理由竟荒唐到可创吉尼斯纪录:张金生教别人上明慧网判八年,法院让本人在判决书上签字,张金生签下了“法轮大法好”五个字,法院恼羞成怒,一个字加刑一年,将八年刑期改为十三年。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被送到沈阳大北监狱,至今仍陷冤狱。
冤案4:黄刚——冤狱15年 有家不能归
黄刚,一九九九年去北京上访说明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关押迫害;后来印制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零零年被绑架,时年二十八岁。后多次遭到酷刑逼供,被抚顺市顺城区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二零零一年底被劫持到沈阳第二监狱继续遭受折磨。
黄刚 |
二零一四年底,黄刚被释放回家。二零一五年六月份,因起诉江泽民遭到警察和街道的骚扰,现已流离他乡,不能回家。下面是黄刚申诉书中的片段。
我一共被劫持在看守所十一个多月,其实在二零零一年四月就非法对我开庭了,可是等判决却等了七个月。后来有知情人告诉我,迟迟判不了我们的原因,是当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来判决。另外对我们法轮功人员的审判不是法院说了算,而是政法委和610办公室拿主意,包括该不该抓,判多少年,送哪里去服刑,甚至服刑期满后是否回家还是去强制洗脑班学习,等等这一切,都由610办公室全权处理。
就这样我于二零零一年被劫持到他们指定的服刑地点——沈阳第二监狱。到二监狱后被分配到了二十监区,这是集中关押迫害法轮功人员的监区。
冤案5: 吴光-郝建光-睢巍 三人相互勾结 把六位好人推上法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中共开始迫害“真、善、忍”信仰,构陷法轮功与法轮功的修炼者,毒害了中国十多亿民众。抚顺法轮功学员薛兴龙、彭杰、孙延明等几人走了出来,以书写法轮功真相标语的形式,来告诉世人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然而,抚顺“六一零”及公、检、法人员一同对他们施加迫害。薛兴龙被枉判十二年;其他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三年至七年。
薛兴龙是抚顺铁路医院的医生。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间的一天晚上,薛兴龙冒着严寒,不畏艰辛的用红油漆在抚顺市顺城区新华河堤上书写着约一米长,0.8米宽的大字块: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还大法的清白等,约有五十米长的大字块。
后来,在抚顺市“六一零”头子吴光的亲授下,抚顺市公安局的郝建光等人违反法律形成卷宗,报到顺城区检察院,来迫害这几名法轮功学员。
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女检察官睢巍无视法律,追随江氏流氓集团,强行的对法轮功学员薛兴龙等几名法轮功学员提起诉讼,认定法轮功学员犯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法轮功学员写在顺城区的新华河堤上大字,对社会没有危害结果;二是说法轮功学员破坏了法律的实施,那么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实施?所以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完全非法的。
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审判长张军、审判员黄忠学、冯艳,书记员张久莹受理此案,两次开庭非法审判,都因证据不足宣告撤诉。可是,抚顺市“六一零”头子吴光要表现他们的迫害成绩,在打击的数量上报成绩,硬是非法对这几名法轮功学员做审判。
在第三次非法开庭的过程中,当薛兴龙、彭洁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陈述完后,审判长张军不得不说:“这是人的信仰问题。”可是检察院的讼诉人睢巍,坚持不撤诉,顺城区法院全然不顾及法律事实,违法枉判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枉判法轮功学员薛兴龙十二年;彭洁七年;方桂云七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中,被恶警、恶犯迫害的股骨头坏死,回到家中时,丈夫已凄惨的离世;孙延明六年;许桂芹三年;王素芳三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期间绝食反迫害被强行的灌食。回到家中后,还不给发退休金,并造成王素芳家庭的破裂,亲人离散。这都是抚顺市的“六一零”集团追随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判刑迫害,而酿成的人间悲剧。
当时,抚顺市公安局的局长孙德成、宋守贵等人明知这些修炼人是无辜的,而违反国家的《宪法》和《刑法》指使着抚顺市公安局的警察,把修炼人投入到监狱里迫害。孙德成还把抚顺公安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制成光盘,送到电视台的“东方时空”节目中全国播放,对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冤案6:抚顺市中级法院秘密“二审”刘海涛、刘丽英、盖永杰案子
抚顺市清原县刘海涛,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被抚顺东洲法院非法庭审,被诬判四年。刘海涛上诉到抚顺市中级法院。
刘海涛在看守所 |
刘海涛家属、律师要求二审开庭,律师并没有为抚顺市中级法院提供辩护词,只是把律师要求二审开庭的辩护意见交给了法院。抚顺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这样偷偷“二审”上诉案子是违反法律的。
另外,清原刘丽英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庭审,被冤判三年六个月;盖永杰在刘丽英之前一周被非法庭审,冤判四年。抚顺市中级法院办案人:赵威(女)。
冤案7: 警察:“我们听上边的,你们的证据我们不听。”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郑洪英老人南口前镇王家堡村黄金堡民组讲法轮功真相时,被村民李国华、赵晶夫妻诬告,当日南口前镇派出所所长王彦彬带领警察绑架了郑洪英,随后被送到抚顺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十一月十八日,清原县法院对郑洪英非法开庭。郑洪英表示做好人无罪。郑洪英家属聘请北京律师所王律师为其辩护,法庭上王律师指出:法轮功学员郑洪英由于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疾病全无,讲自己炼功的感受、因而宣传法轮功真相、传《九评共产党》、法轮功材料等活动属于个人自愿行为,符合中国《宪法》35条,36条、41条等法条规定。
清原县检察院所谓的公诉人李静坚持起诉郑洪英老人。随后法庭休庭。
此前,郑洪英的亲属了解到,李静在法庭所提供“证词”是南口前派出警察写后让证人照抄下来的并不是证人自己写的,证人并不知道写这些是干什么用的?因此亲属们去法院反映真实情况,结果三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关艳、陈淑华被腰站派出所警察绑架,三人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
十二月的一天,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三名警察到郑洪英家恐吓她的老伴说:我们听上边的,你们的证据我们不听。还拿走了证人所写的证词的复印件。
冤案8:胡国舰冤狱十年 再次被非法判四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胡国舰的家属得到抚顺市东洲区法院法官刘晖通知,让胡国舰的律师取判决书,胡国舰家属在得到法院的许可后,代替律师到法院取回判决书,得知胡国舰再被非法判刑四年。
四十五岁的胡国舰,原抚顺矿灯厂职工,一九九八年炼法轮功一周后,病都好了,造成胃部大出血的瘤也不见了。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胡国舰参加本地法轮功学员心得交流会,被绑架折磨,曾被电得昏死过去,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狱中被四次关押小号折磨,他多次以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二零一零年末出狱时,身体已被折磨得出现脑血栓病状,至今未见明显好转,曾多次晕倒,做脑CT诊断为严重小脑萎缩,有智力障碍,至今未恢复好。
律师当庭利用现行的法律和法规充分论述了公诉人对胡国舰的指控的证据不足和逻辑上是荒谬之 处。当庭没有宣判。
可是在两个月余后,就是在胡国舰的所为合法,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公诉指控虚假、法律条文不适用的情况下,东洲区法院仍非法判胡国舰四年。
抚顺冤案至今还在增加。是抚顺地区法院的恶行所致,即使法院不想在做恶,可是在邪恶的压力面前不敢伸张正义,听命于政法委610的指使,自称:不是我们说了算。但公检法办案终身负责制已经在执行中,谁做恶,谁承担。执法犯法,泯灭良知陷害善良,难道只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610,而不怕天理的惩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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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