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李桂芬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控告江泽民邪恶集团对她的迫害,要求立案追究江泽民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诬告陷害、侮辱、诽谤、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徇私枉法、虐待被监管人、强迫劳动等行为的刑事责任;要求对法轮大法和大法创始人公开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准予正常出版发行大法书籍,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要求对她本人依法给予国家赔偿,公开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给予合法的正常的修炼环境。
李桂芬生于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是一名农村妇女。由于她多年的劳累,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经医院检查后,医生说无法根治。李桂芬还患有青光眼,几乎失明。她天天在绝望中生活。一九九七年,一位邻居对她说:你身体这么不好,去炼炼法轮功吧,真心修炼,能够使你身体恢复健康。她听了后,就到本村的炼功点上去炼功学法。十几天后,她就感到身体非常舒服,后来在不知不觉中,身上的病都没了。她无病一身轻,干活也有劲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前头目江泽民丧心病狂的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群体灭绝政策,使亿万家庭遭到劫难,李桂芬也是深受其害的一例。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李桂芬正在外地打工,“六一零”办公室指使打工的单位派人把她劫持到黄岛洗脑班,非法关押洗脑十天。十一月份,李桂芬从洗脑班回家后,就去了北京,为大法师父和法轮大法讨公道,被北京警察绑架。黄岛区公安分局得到通知后,就派了黄岛街道办事处的孙某和徐戈庄村委会的妇女主任孙明琴专程到北京把李桂芬劫持到黄岛公安分局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又强迫交了六千元钱,才放回家。黄岛公安分局拖延到二零零三年才把六千元钱退还给李桂芬。
二零零零年七月,李桂芬给人送大法师父经文,被黄岛街道办事处劫持到黄岛第二中学洗脑班。负责洗脑班的是黄岛办事处薛淑军、薛家岛办事处顾书记等人,他们不给饭吃,罚蹲,晚上敞开门让蚊子叮咬,中午在太阳底下暴晒,一天二十四小时派人轮班看着,不让睡觉,强迫看污蔑大法的录像,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李桂芬不写,他们就欺骗家人替她写保证书,挑唆家人仇恨法轮功,不给她送饭,基本上都是法轮功学员省点饭给她吃。办事处的人还挑唆家人逼迫李桂芬放弃修炼法轮功,使她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李桂芬与法轮功学员徐忠良一起去北京天安门打横幅,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天安门警察强行拖上警车,劫持到青岛驻京办事处,转押到青岛大山看守所,非法刑拘一个月。在看守所里,每天强迫她缝皮手套,有时完不成任务就逼着干到凌晨四点才让睡觉。刑拘到期后,变更为取保候审。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黄岛公安分局派人把李桂芬劫持到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里,不转化就不准睡觉,逼坐在小窄凳上,白天晚上看“天安门自焚”等诬蔑诽谤法轮功的伪案录相,逼写“三书”( 悔过书、转化书、揭批书)。每天还要逼迫参加长时间的手工劳动。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一日,李桂芬从劳教所出来,中共不法人员不让她回家,直接把她劫持到青岛洗脑班,强制洗脑一个月,才放她回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李桂芬在黄岛区辛安集市上向世人讲真相,被辛安办事处下庄村李丛智举报,辛安派出所警察给她戴上手铐脚镣,把她劫持到青岛大山看守所。看守所房间又黑又小,清水煮老白菜帮子,一天三顿吃不饱。三个半月后,又给她戴上手铐脚镣,拉回黄岛法院非法开庭,诬判她三年半有期徒刑。非法开庭时,法庭上除了法官、公诉人之外,旁听席上没有一个人。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青岛大山看守所警察把她绑架到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地点在章丘)。在女子监狱里,狱警把李桂芬关在小屋里,坐在小塑料方凳上,不让动,派“包夹”两人一班轮流逼迫她转化,睡觉很少,强迫写“五书”,逼迫说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逼迫骂师父、骂大法,不骂就是转化不彻底。李桂芬自己带的新被、衣服、卫生等用品都被扔掉,必须重新买监狱里面的。在监狱里,她还被逼迫参加手工劳动。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李桂芬从监狱被放回家。黄岛区“六一零”不断派人骚扰,并让其家人监督她,不让她学法炼功。李桂芬的精神受到极大的压力,身体受到极大的摧残。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李桂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控告江泽民邪恶集团对她的迫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法轮功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