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萍,女,现年五十八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在家照顾瘫痪的公公和腿伤的丈夫。她曾多次遭绑架和关押,并曾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八日,吴志萍在南昌市郊区发放真相资料时,遭青云谱公安分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省女子监狱遭到长时间的罚站、剥夺睡眠和关小号等酷刑折磨,被迫害致尿血,身体极度消瘦。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吴志萍在外出发放真相资料时,遭南昌市海关派出所绑架。二零一四年七月三日,遭南昌市十字街派出所绑架并被拘留半个月;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在自家门口被南昌市洪城大市场派出所警察跟踪、劫持,后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同年十二月被西湖区检察院非法立案。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约十点,非法押送吴志萍的囚车驶进位于嫁妆街33号的西湖区法院,吴志萍面容消瘦,拒穿囚服、拒戴手铐,一下囚车就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法庭上,吴志萍的家人及一些法轮功学员(凭身份证可进入)旁听了非法庭审;法庭外,法轮功学员在向市民讲述法轮功被残酷迫害的真相。吴志萍从容地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律师也为吴志萍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充分阐述了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条文,应该无罪释放吴志萍。主审法官询问公诉人有何陈述,公诉人沉默无语。
上午十一点左右,主审法官匆匆宣布休庭,当庭没有宣判。囚车驶离法院时,吴志萍及法庭外的法轮功学员都高声呼喊“法轮大法好”!过往的行人都被深深感染并受到了很大的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