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李薇在广西被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大学硕士、法轮功学员李薇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和朋友到广西桂林阳朔十里画廊游玩时,被广西阳朔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她被非法关押在广西灵川县八里街八定路的桂林第三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李薇被非法批捕。

李薇,女,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出生,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五年吉林大学语言系韩语专业本科毕业,曾留学韩国,研究生学历。李薇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曾是山东一家知名合资企业的精英骨干,担任外方总裁秘书与翻译工作。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发生后,山东烟台市“610”、公安局以担心她翻译时反映法轮功的情况为由,对中方公司领导施压,威逼公司将她下调车间工作。后她应聘总公司下属分公司销售工作负责人,业绩卓著。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薇多次遭受迫害。她曾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三次,被非法劳教二次,被非法判刑一次,曾经被洗脑“转化”。后从新修炼。现如今她又再次身陷囹圄,令人唏嘘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