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五日警察陷害李兰强的案件已经移交到区检察院。九月二十七日,李兰强的律师到房山法院阅卷,得知十月十三日将对李兰强案进行非法开庭,九月二十八日两位律师到房山看守所会见了李兰强。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李兰强被非法开庭。开庭现场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进去十多人到审判庭旁听,被统一安排在后排座位。李兰强被法警带进现场。
庭审开始后,先是由法官董杰确认信息,以质问的口气问到李兰强身份、年龄、教育背景、家庭住址、什么理由被抓、以及是否接受过法律处分?当问道最后一个问题时李兰强回答是:应该没有,劳教所都解体了,这场迫害是江泽民一意孤行实施的。
李兰强回答出乎法官意外,打乱了董杰想迅速走完流程的节奏。董杰气急败坏地没好气问道:我就问你有没有被一九九九年被关押,二零零二年被关押的情况,你就告诉我有没有?李兰强并没有被法官的淫威吓住,继续回答道:你问我的是有没有受到法律处分,以上你说的关押本来就是不合法的,怎么能说被法律处分过呢!我不能承认!
文律师这时也及时插话,指出法官的质问有的问题本身不合乎逻辑和法律,法官气急败坏地大声吼了半天,说现在是核实身份阶段!最后法官董杰只好作罢,告诉庭审员对把李兰强的回答做好记录。
董杰继续问道:你有权依法申请公诉人回避,是否需要公诉人回避?李兰强犹豫一下后直接问到公诉人是否是共产党员,质问两遍后公诉人正面回答了是党员后,李兰强要求公诉人回避。
法官看到场面有些措手不及,或担心失控等原因,立即大声宣布休庭再审,时间另行通知。
整个过程从上午十点开始到结束大约半小时时间。
以上是李兰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被非法庭审的大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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