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江泽民 天津高志勇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更新: 2016年10月28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天津武清法院对武清区法轮功学员高志勇非法下达刑事判决书,冤判高志勇四年半刑期。目前高志勇已被劫持入狱。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天津武清区黄庄镇派出所警察和武清区公安刑警队以高志勇控告江泽民为由闯入高志勇家。警察进门后,只让家属看了一眼工作证,便非法抄家,抢劫走两台电脑、两台打印机、人民币数千元。警察骗其妻给正在上班的高志勇打电话,说问两句话,高志勇回家后即被绑架。

十二月一日上午,高志勇的家属去武清区看守所了解情况,警察几次将家属们推出门外,还出言不逊。之后家属又去黄庄派出所了解情况,对方告知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家属为高志勇请了律师。

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月,律师两次去看守所要求会见高志勇,但是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官沆瀣一气谎称“高志勇不愿接见”,采用欺骗手段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

五月二十日上午,天津武清法院对高志勇非法开庭,律师出庭辩护。当天上午,由于武清法院前门和后门都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到法院关注这场非法庭审,警察心虚,开着警车带着高志勇从后门地下通道进入法院。家属在门口本想见见高志勇,知此情形,气愤地说:他们干的都是见不得人的事,所以才走地下。

法庭上,律师从多个角度讲述修炼法轮功无罪,控告江泽民是公民的权利。

律师问高志勇:“你家属委托我作你的辩护人,我曾两次去看守所约见你,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官都说你不配合,不见律师,你家里人非常担心你,你为什么不见律师?”高志勇回答:“我根本就不知道律师来约见我,没有人告诉我。”高志勇还说他被带上车时才被告知马上去开庭。

律师与高志勇的当庭对话,戳穿了武清看守所警察和驻所检察官利用欺骗手段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卑鄙行为。

高志勇从一九九零年开始患上了胃病,严重的十二指肠溃疡就要穿孔了,靠长期吃药、输液维持,基本干不了活。一九九八年得到一本宝书《转法轮》,并开始学炼法轮功。一个月后症状明显变化,三个月后胃病痊愈。

高志勇为人朴实厚道,一直是中石油仓库职工,在单位他一直按真善忍做人做事,勤勤恳恳、得到单位一致的认可,几乎次次职工评比都是优秀员工。

迫害责任人:
审判长:毛兴东
代理审判员:殷健
人民陪审员:沈玉霞
书记员:常忠圆
速录员:刘春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