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山,男,汉族,今年四十四岁,家住黑龙江省绥滨县七委二组,因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被大兴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呼兰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
法轮大法使他摆脱了顽疾
李洪山,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原黑龙江绥滨边防大队军官,曾在武警部队立功并被提拔为年轻后备干部。边防军很辛苦,李洪山得了严重的“神经官能症”顽疾,经常剧烈头疼难忍,失眠,看了全国各地许多医学专家,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重,无药可医。
直至一九九八年五月,李洪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的原则做一名真正的好人,他无论是做保险、做销售,还是做培训,都兢兢业业,真诚善良谦让。老板说:李洪山放到哪里都是个高素质让人放心的好人。
修炼法轮功三个月后,“神经官能症”就痊愈了。李洪山说:“不仅如此,在我的家乡,我还亲眼见证了两位白血病患者,一个是中年男子,铁路副处级干部,一个是初三的女中学生,他们通过修炼法轮大法,都痊愈了,他们周围的很多人见证了这一事实,走入修炼大法。”
下面是李洪山先生陈述的控告元凶江泽民的事实与理由:
一九九九年七月,由于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的个人妒嫉,独断专行,擅自设立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并胁迫所有国家机关发动了对法轮功残酷的迫害,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并遭到各种酷刑迫害。
被施以“上绳”的酷刑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到天安门打横幅,揭露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的邪恶罪行,被天安门公安分局绑架,被施以“上绳”的酷刑。
酷刑演示:上绳 |
非法判刑五年 妻子被迫离婚
我原工作单位系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鹤岗边防支队,副连职现役警官。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我被无理开除军籍,后又被黑龙江省绥滨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六年,我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期间,绥滨县610和地方派出所施加压力,强迫我前妻与我离了婚。
当地派出所警察刁难 流离失所到北京
二零零八年,我结束冤狱回家后,当地派出所警察又百般刁难不给落户。我孤身一人来北京打工,靠不多的收入养活自己,还要寄回去抚养儿子,赡养父亲。
二零零九年,我儿子在上小学期间,因小学课本里边有“天安门自焚”伪案的教学课程,受谎言毒害的小学生就与他打仗,导致他幼小的心灵被伤害。
再被非法判刑三年 仍被冤狱中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我因赠送给路人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被北京市北臧村派出所绑架,后又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酷刑演示: 野蛮灌食 |
二零一四年九月,我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大兴区看守所期间,因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遭狱方野蛮灌食。号里的人多次打我、骂我、咯吱我,诽谤大法师父。其中,有一个迫害我最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姓陈(名字不详),他说“这是××党叫他做的,我耽误他改造。”我说:“善恶有报。”他说:“×××,要知道有地狱,现在就死。”结果他当天晚上就死在看守所里了。这件事情对看守所的震慑很大。当时北京市监管局都来人调查此事,当时看守所很多人都知道,“善恶有报”真实存在。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我被转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关押,现已被劫持至黑龙江省呼兰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
呼吁停止迫害
十七年多的迫害,我及所有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是最严重的;同时,中共的迫害导致司法腐败、道德沦丧、财政超负、经济下滑……
所有参与迫害的人,他们本当从事正常的工作,却被动的被安排参与了迫害,这的的确确是犯罪行为,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如不悔改,将功补过,迟早都要被起诉和追究法律责任,即使法轮功学员不起诉,未来的社会法制也不容。
我本人所遭受的一切迫害,其原因也是江泽民一意孤行、滥用职权发动迫害造成的。只有停止对我、对法轮功的迫害,才能解脱我所有受害亲人的痛苦,才能解脱所有被动参与迫害的人员,才能解脱其他广大被间接拖累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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