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对法轮功学员赵英芬的非法判刑,是柏乡县公、检、法和邢台市公、检、法及610(610是由江泽民成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有关人员集体犯罪的结果。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夜间,柏乡县公安局动用消防队、防暴警察,砸破门窗,非法闯入邢台市桥西区法轮功学员赵英芬家中抢掠许多真相资料,并绑架了四十多岁的赵英芬,随后将赵英芬关到了邢台市第一看守所。
一月十五日,赵英芬被非法批捕。三月十五日,柏乡县公安局将构陷她的案卷移交到柏乡县检察院。四月初,柏乡县检察院将图谋迫害赵英芬的案卷移交到柏乡县法院。
看守所虐待赵英芬,每半个月让她换一个号房,每天晚上只能在地上睡等。六月二十九日上午,家属从看守所里拿出一个赵英芬的包裹,里面除了有一些衣服外,还有一个被子、一个褥子,但被褥上面都被湿了,骚臭难闻,就是因为长期在地上睡的原因。
据悉,赵英芬因为坚持炼功,曾经被不明真相的狱警上过两次脚镣,第一次十天,第二次四十五天,还被狱警指使不明真相的犯人用针扎、用指甲抠脸、拽头发等。
七月二十五日上午,柏乡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英芬非法开庭。庭审一开始,赵英芬就将她桌子上“被告人”的牌子拿走,放到了一边。赵英芬正气十足,堂堂正正告诉法官和在场的公检法人员: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功是佛法修炼,你们不要被坏人利用,迫害大法弟子是会遭报应的,这样对你们不好。
律师的无罪辩护也有理有据,指出刑法三百条不适用于法轮功学员,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没有离开具体构成要件的犯罪,也没有离开特定罪名的犯罪,赵英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在场的许多人都对法轮功学员投来同情的目光。
公诉人除了读她们手中材料上的内容外,没有说别的,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未作出判决。
通过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讲真相,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员也开始抵制这场对善良的修炼人的无理迫害,在法院附近负责治安的一名警察说:我以后才不干这个事呢(指迫害法轮功学员)!
柏乡县公检法人员在非法抓捕、审判赵英芬的过程中,历时九个多月,法轮功学员通过多种方式给他们讲真相,有的打电话,有的邮寄真相信,有的当面劝善,虽然有许多人明白了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但还是有少数公检法人员看不清楚当前的形势,放弃了道义与良知,选择了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事事都听从他们的上级(邢台市公、检、法及610)的指使。看到他们这样不知悔改的做恶,真的为他们感到悲哀,他们的恶行将会给他们自己和家人带来偿还不起的业债。
在此,真心的善劝邢台市中级法院的人员,千万不要象柏乡县法院不清醒的个别人那样,你们要站高看远,看清当前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对那些迫害法轮功人员的现世报应早已经开始,历史的这一页马上将要翻过,选择站在正义的一边才会有美好的未来。二零一三年,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政委[二零一三]27号),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这也是为那些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者量身定做,违规者必将会受到终身追究,无可逃脱。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执法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终身追责。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这历史巨变的关键时刻,善与恶的选择就在你的一念之间,决定了你生命的未来,愿你能够站在正义的一边。
附:河北省邢台市中级法院、检察院部份人员名单及电话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791号
邮编:054000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区号0319)      手机
白峰   书记、院长    0319-2236001
陈保利 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236008  17703390008
刘孟印 副书记、副院长 2236006  17703390006  13931923297
田浩   小组成员、副院长 2236003  13383198668  18803198668
齐志海 小组成员、纪检组长 2236366  17703390007  13503193810
南国江 小组成员、副院长 2236002  13393193999  15130999099
田国英 小组成员、副院长 2238758  17703398008  13930978808
马维东 小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236125  17703398006  13932985220
吴章彬 小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236120  17703390005  18831990900
李清辰 小组成员、调研员 2238759  17703390369  18832960369
刘虎   小组成员、调研员 2238709  17703398009  13833949666
石运红 专职审委会委员 2236591  17703397009  13903195258
董凤林 专职审委会委员 2236218  17703390003  18832960218
刑事审判第一庭
马军峰 庭长 2236352  17703390996
胡东杰 副庭长 2236370  17703390370
陈雁琴 副庭长 2236361  17703390361
张恩平 2236031  17703390031
任延福 2236181  17703390181
李连盛 2236186  17703390186
陈耀民 2236208  17703390208
刘红旗 2236209  17703390209
张军考 2238301  17703390301
李鹏   2236356  17703390622
朱宏   2236372  17703390372
王仲   2236190  17703398856
刑事审判第二庭
侯春平 庭长 2236182  17703390182
王佳培 副庭长 2236201  13303396868
王伟韬 副庭长 2236060  17703390060
穆桂素 2236032  17703390032
张江   2236267  17703390267
马瑞平 2236158  17703390158
赵国凯 2236511  17703390511
胡文超 2236185  17703390185
邵春江 2236202  17703390202
田建兴 2236266  17703390566
朱光福 2236187  17703390187
陈勤耕 2236350  17703390350
李虹   2236018  17703390018
赵力   2236335  17703390335
赵志勇 2236275  17703390275
李少艳 2236537  17703390907
审判监督庭
刘绍彬 庭长 2236220  17703390123
常成   副庭长 2236371  17703390371
张新戈 副庭长 2236252  17703390506
陈春元 2236212  17703390609
王立宽 2236064  18031976588
姜月英 2236215  17703390681
王剑   2238705  17703390705
史新   2236217  17703390771
张怀喜 2236086  17703390086
李怀勇 2236277  17703390989
武群英 2236057  17703390057
孙瑞刚 2236207  17703390906
司法技术辅助室
张改琴 主任 2236529  17703390529
杜俊凯 副主任 2236105  13383190700
董慧格 2236321  13333093138
牛丽萍 2236253  13323090918
郭荣林 2236882  17703390882
王跃华 2236115  17703390115
李宗元 2238710  17703390710
研究室
路辉   主任 2236177  13313396619
葛丽娟 副主任 2236303  17703390303
阳洁平 2236251  17703390251
崔菊香          17703390535
吴少斐 2236061  17703390061
审判管理办公室
郭振旗 主任 2236193  13393296008
王晓彤 副主任 2236163  17703398966
吴琼   2236256  17703390256
赵红亮 2236911  18931926288
任彩霞 2236512  17703390177
宋力军 2236167  17703390167
李世磊 2236382  17703397592
纪检组
徐涛   纪检组副组长 2236088  13383198688
监察一室
魏继民 主任 2236039  17703396006
苏明洲 2236165  17703390165
监察二室
李云臣 主任 2236019  17703390019
李丕信 副主任 2236067  17703390067
周现朝 2236059  17703390059
谢小林 2236095  17703390095
信访办
谢书明 主任 2236304  17703390306
综治办
刘朝晖 主任 2236722  17703390722
李国平 2236101  17703390101
司法警察支队
张秀斌 支队长 2236072  17703390072
王瑞兵 政委 2236089  17703390089
张万义 副政委 2236016  13383195968
刘家友 2236188  17703390188
刘国生 2236070  17703390016
闫志清 2236020  17703390575
单升军 2236375  17703390168
姚秀林 2236157  17703390991
郭沛森 2236157  17703390568
梁积群          17703390508
苏鹏            17703390522
田军            17703390321
陈利飞          17703390509
王昊鹏          17703390531
高兆辉          17703390528
秦肖林          17703390536
张元贵          13393192226
赵艳阁          17703390507
王轩            17703390512
郭鹏瑞          17703390504
史晓阳          17703390527
李景涛          17703390569
刘英涛          17703390557
杨利杨          17703390503
田东            17703390502
张九刚          17703390517
赵志芳          17703390519
王文月          17703390562
董菲            17703390993
黄晓燕          17703390530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337号
邮编:054000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区号0319)      手机
邢伟   书记、检察长
郭凤鸣 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赵志军 副书记、副检察长
曹振义 副检察长
辛辉   副检察长(分管公诉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左建水 副检察长
苗永革 副检察长
董文清 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李现民 政治部主任
王盛国 调研员
张掀坤 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王英   纪检组长
路恒福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颖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办公室电话 0319-2235500
检务公开电话 0319-223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