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81岁张武臣自述遭受迫害经历

更新: 2016年11月23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张武臣,男,现年八十一岁,家住遂宁市蓬溪县金桥乡翰林村三社,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通过学法炼功,曾经手指严重变形与膝关节炎也不药而愈,戴了几十年的深度眼镜也摘掉了,眼睛视力恢复。法轮功给了这位老人一个健康结实的身体。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以下是张武臣老人自述遭迫害经历。

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日下午,蓬溪县高坪派出所警察径直来到我家,将我带到金桥乡政府,当时县政法书记陈其刚在场,他说:“听说你当过村主任,至今在民众中还有很高的威信。为了党的十六大顺利召开,也为了全乡的安稳,你又修炼了法轮功,你可得到县上去学习,等十六大开完后你就回来。”我质问他:“我修炼法轮功做了哪些不利于国家之事?又有何后果?”陈其刚不听我解释。七月三十一日,他们将我非法关押到蓬溪县看守所。在关押期间,我写了六十四个专题真相文章,交县人大、法院、公、检、国安、610、县政府、县看守所等单位,要求给予解答,这些单位及个人接到信后却置若罔闻、石沉大海。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年零一个多月,于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才被释放回家,没有拘留证,也没释放证。

释放那天,公安局警察还向来接我的儿媳妇勒索了三千六百元,给了一张白条收据,后来他们怕留下作恶的证据,又把收据从儿媳妇手中骗回去了。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下午,金桥派出所警察又来我家骚扰、抄家,抢走了我的大法书与真相资料,还以欺人的恐怖手段非法拍照,还在讯问录上对我进行栽赃诬陷,我质问他们:“讯问录里刻录的都是不实之词”,一警察竟说“没关系”。最后他们给我下了一个“蓬溪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最后以“不执行”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