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律师为李艳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胡婧无法应对,只能反复说“李艳曾进京上访、曾被劳教过”等牛唇不对马嘴的话,庭审只进行了半个小时左右,法官就匆匆宣告休庭。
李艳的家族有心脏病遗传史,两个哥哥都因心脏病突发而去世,一个姐姐至今还带着心脏起搏器。李艳在修炼法轮功前曾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修炼法轮功后心脏病症状基本消失。
在看守所的恶劣环境下,李艳无法炼功,每天还被迫做奴工,以至又出现了心绞痛等心脏病症状。
在法庭上李艳的家人看到原本健康的李艳腰部受伤,行走异常困难,她的家人非常担心她的身体状况。
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533)
主审法官:郑峰(女,淄川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办公室电话0533-5280695.公诉人胡婧 办公室电话0533-3012535。
淄川区法院
院长宗志强5281677
副院长满祉强5284543、2761738、13953391205
副院长王福生5272315、5285799、13964327999
副院长王晓芳5275766、5286858、13606435069
副院长王红梅5265999、5275389、13806434269
纪委书记曹永茂5281577
刑庭庭长赵成刚 办0533-2651361
刑庭副庭长郑峰 办0533-5280695
刑庭副庭长靳莉 办0533-5280268
刑庭副庭长李佳霖 办0533-5280236
办公室电话(传真)5280687
法院刑庭5281701法医室5188592档案科5188591刑庭5265999
执行二庭5130401执行二庭5152236执行二庭5130403行政庭5284413
执行三庭5158805监督庭5184407法警队5272474行政审判庭5268316
民事审判一庭5281395经济审判二庭5157333民事审判二庭5153957
区号0533,邮编255100
淄川区610办公室:
主任李杰13964437304、0533-5138007、0533-5181283、0533-5163808
副主任陈启立0533-5280272、13395337157
副主任陈文玉(兼淄川区公安局副政委)13561697008办0533-2189178宅8750717
副主任丁燕13561608656办0533-5181121宅5179293
副主任0533-5181286
淄博市610办公室
0533-3915506 、0533-3915507、0533-3918600
主任翟阳厚 13805334272
淄川区政法委
书记高方13906435399、5163808
副书记、区国安办主任庞义军13695339983办5181283宅2563786、8751489、5178795
副书记李黎 手机13053386662
副书记 5138666、5178550
淄川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李业路13864468877
教导员李国荣13906439057
副大队高旭才15666703301
主任科员李坤13969329668
主任科员陈启树15666703363
主任科员韦国宁15666701816、13561697100(一般由此人出面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
一中队:
于英新15666703389
白玉萍13561697077
田向东13561607526
二中队:
张学志15666703275
刘莉13869376767
淄川区检察院:
检察长聂利民3012501
副检察长:3012502、3012503、3012506、3012505、3012507、3012509、3012568、5336009、012508
公诉人戚加强 办0533-3012530
公诉人胡婧 办0533-3012535
淄博市看守所:
所长 赵祚诚 办公室0533-2189727、0533-2189721手机13953316777
政委 赵守玉 0533-2189726 13853330566
副所长 李刚 13505333336
副所长 李源清 13953325975
副所长 宋振兴 13853390028
主任 张成福 0533-2138069、13853311488
大队长 曹泮胜 13806432010
大队长 吴隆宝 13908941226
内勤0533-2189027
看守所0533-2189731、0533-2189727、0533-2189717、0533-2189719、0533-2135745
看守所武警中队0533-2189713、0533-2189533
四中队0533-2189533
四大队教育室电话:0533-213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