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上午九点左右,六个国安突然闯进李金凤家,对其丈夫说要将李金凤带走,直接送到南充市关押。
国安的借口是李金凤自二零一五年参与起诉江泽民被刑拘取保后,继续在外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并多次去公安局、国安大队办公室讲法轮功真相、揭露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当众劝警察三退等,被他们暗中录音录像。
李金凤的所作所为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和信仰的基本权利,却遭到中共公检法的陷害。现检察机关已对李金凤批捕,交到了法院。
当其丈夫告知说李金凤上街买菜去了不在家中后,六个警察便一同到小区外回家的路口拦截,由一名叫李祥龙的国安警察用聊天的形式控制着其丈夫,待十点多见李金凤回家,不加分说立即将强制将她拖上警车直接开往南充。
李金凤抵制迫害,其丈夫苟国俊因不放心便一同跟随而去。在车上李金凤不停的向他们讲着真相,揭露迫害。
当车行至半途已入西充地界时,李金凤突然休克昏倒,经检查血压高至二百多,在家人的要求下迫使警车返回,直接送进阆中医院检查,发现血压仍然居高,国安便强制对其输液、按住给其灌药。
这样在医院折腾了六个小时后,国安无招可施又怕出了事承担责任,便同意当天放其回家。
第二天,十一月二日上午十点,以李祥龙和蔡兵为首的六个国安开车再次来到李金凤家,直接将她绑架到了南充市拘留所非法关押,欲对其非法判刑迫害,与上次关押的是同一房间。
参与迫害的直接责任人:
四川省阆中市公安局国安大队地址:四川省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136号。邮编:637400
阆中市公安局局长( 副市长):童文星
阆中市公安局局长( 副市长):童文星
政委:周拿云
副政委:许斌
副局长:鲜光宏
副局长:董志攀
副局长:何武
副局长:赵勇
政治处主任:刘鹏
纪委书记:陈志玺
公安局政法委610主任:滕建 13909075250
公安局政法委610副主任: 岳永牧13890711726
国安大队长:张骥
副大队长:田远伦13990865700,
副大队长: 李正 13990758997
政 委: 赵小勇 13990847199 13388223608
教导员:王强 13980317001
书记员:汤俞,
国安成员:李祥龙 蔡兵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地址:阆中市保宁镇张飞北路112号
电话0817-6282471
检察长:洪峰 刘晓伟 张跃波 王玉斌
纪检书记: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