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国保得知踪训勇诉江后,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傍晚,国保大队警察张宗建、侯连魁等三人在上海长宁区社区民警郑建发等二人的带领下,到踪训勇所在小区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一大袋子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多部手机等物品。踪训勇告诫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这样对你们不好,会有报应的。他们仍然一意孤行,还威胁踪训勇的家人,在他的家人面前,强行给踪训勇戴上手铐,把踪训勇绑架到长宁区新泾镇派出所。
随后,国保大队警察把踪训勇劫持到医院强行验血、体检,把他劫持到沛县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期间警察多次对他非法审问,由于踪训勇不配合他们的非法审讯,他们就对他的家人说缴三千元押金就可以回家了。家人说没钱,他们就说少交点也行,踪训勇的父亲害怕儿子再遭牢狱之灾受苦受罪,就给他们二千元钱,他们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给踪训勇办理了所谓“取保候审”。
踪训勇的父亲在听说踪训勇又被非法拘留后,七十六岁的老人忧惧、愤怒,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躺在床上两天,两天后老人拄着双拐勉强下床行走,一个星期后才渐渐好转。踪训勇的儿子因为父亲被绑架而担惊受怕、气恨恼怒,彻夜难眠,白天还要去工作上班,因为困倦打瞌睡被领导批评,因为心中牵挂着父亲,上班精力不集中而出现差错,又被领导批评警告,还要被罚款,不久就被迫辞职了。
踪训勇本人因为被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份工作又丢掉了,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多元。同时还给家中其他亲人精神上造成极大的迫害和巨大的压力。
二零一六年过年前,社区民警郑建发和踪训勇所在小区居委会主任曹越、治保主任周克成以慰问为名,到踪训勇的家中谈话,又录像又拍照,虽然给踪训勇和他的家人说了一些安慰的话,但同时也提出一些要求和警告,又给踪训勇的家人造成无形的压力和伤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江苏省沛县610办公室副主任江德彦千里迢迢从沛县来到上海,在上海长宁区610办公室主任李某的带领下通过踪训勇所在小区治保主任周克成找到踪训勇,把踪训勇叫到小区居委会办公室进行了一个晚上的“谈话”,最后要求踪训勇在一份写有诬蔑法轮功内容的承诺书上签字,踪训勇作了有理有据的解释说明后,拒绝了在承诺书上签字。他们在表示理解和尊重的同时,说有时间再找踪训勇谈话交流。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踪训勇接到江苏沛县国保大队警察黄某的电话,说叫踪训勇回沛县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家中亲人又是一片紧张和恐慌,恐怕回到沛县不让回来了,再受迫害,坚决反对他回去。经过踪训勇的一番解释和苦劝,家人才稍稍安心。踪训勇回到沛县,警察黄某给他办理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同时还退还了押金二千元。
关于踪训勇遭受的迫害,请参考明慧网报道《遭11年迫害 20余种酷刑 江苏经济师控告江泽民》、《江苏沛县经济师踪训勇被迫害致严重伤残》。
相关人员的电话:
沛县国保大队警察:张宗建:13852027765 0516-68866136(办公室) 黄某:15252277696
沛县610办公室副主任江德彦:13605229078
沛县610办公室电话号码:0516-68866230
沛县看守所:所长刘绍倩:0516-68866528 崔光远:0516-66886536
长宁区610办公室主任李某:13311768990
长宁区新泾苑小区治保主任周克成:18017866757
长宁区社区民警郑建发:13061996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