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萍,原浙江省乔司监狱医务室职员,现居住在杭州市西湖区府苑新村,因修炼法轮功,从一九九九年至今的十七年中,有近十年的时间是在被非法关押中度过。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间,孙丽萍多次被关押到浙江省乔司监狱二大队、五大队、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洗脑班。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日,孙丽萍被杭州市江干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被杭州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根据现政府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度,孙丽萍女士向两高起诉江泽民,却受到社区、西湖区街道和国保等人员的不断骚扰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号,西湖区政法委、610(江泽民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西湖区国保大队、蒋村派出所、府苑社区共六人再次上门非法抄家,期间不出示任何证件及法律文件。
孙丽萍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西湖区国保大队主动提出取保候审。这就是典型的先抓人,后到家里找证据,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能放人的非法行为。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早八点左右,蒋村派出和西湖区国保大队警察邓吉明、余伟永等人将孙丽萍强行带离家中,在家中只有两位老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
孙丽萍的父亲已经年近九十岁,母亲患抑郁症常年吃药,但是警察强行让她的母亲签字,没有留下抄走物品的清单。
九月二十一日,杭州市西湖检察院非法批捕孙丽萍(张科长负责案卷)。
十一月中旬,案卷移送到杭州西湖区法院(杨承芙负责案卷)。现在得到法院通知,十二月一日,将对孙丽萍非法开庭。
在此次过程中,杭州市610(江泽民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不顾法律法规,直接干涉、指令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行施压检察院批捕并移送法院,这就是对起诉江泽民的打击报复行径。
令人遗憾的是,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法院沦为杭州市610系统打手,听命于杭州市610的指令,欲非法判刑孙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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