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西省九江县公安局局长吴正阳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原江西省九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邪党委书记吴正阳,于二零一四年四月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表面上看,吴正阳以受贿罪、贪污罪受刑,其实真正深层的原因是其追随江泽民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了恶报。

吴正阳于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任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公安分局局长;二零零九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任九江县公安局长。

吴正阳在担任庐山区公安局长期间,曾亲自上门抓捕法轮功学员,直接导致庐山区法轮功学员殷进美、李水清、戴建国、舒淑芳、杨唐仪、钱红英、严金凤等被非法拘留、劳教,并致使殷进美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九年,吴正阳的贪污腐败被人举报,他使出浑身招数过渡到九江县继续当公安局长,但他仍不知悔改,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张圣伦被劫持到武汉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田海英被劫持到江西女劳教所非法劳教,吴正阳都是主要责任人。

善恶有报是天理。吴正阳最终要为自己迫害善良的罪行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