剜心透骨的“利”
我和丈夫结婚跟公婆住在一起。结婚时,媒人和公婆都说以后公婆住的房子给我们。后来我和丈夫带孩子搬到南方去了。前年东北地区大量拆迁,这套房子就换成了两套楼房。按理说这两套楼房都应该是我们的,可是婆婆却把这两套楼房都给了大伯哥。
去年公爹去世,我们三口人回到东北。全家人(兄妹五个)都怕我回去闹,我说:我今天是学了法轮大法,师父让我按照“真、善、忍”去做,我只能听师父的话。就这样我把大法的美好留给了全家。他们也都得救了。尤其是丈夫的姨夫说了一句话:只有学法轮功的能做到!
我们回到南方,盖了一处房子。因为我们的户口不在这,就用了我母亲的名字。当时母亲说,等到办房产证时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等到该办房产证了,母亲和我反目,说我花了她的赁房费(两万元),我说还她,她又不要,说房产证得写她一个人的名字。一个半月后,房产证办下来了,是母亲一个人的名字。按她的话说就是:让我好好孝敬她。其实在我兄妹五人中,我已经是最孝的了。她还说,如果我对她不好,她就卖掉房子去敬老院住。
我和母亲开始了利益之争,长达一年半的时间。物欲横流的今天,一切都被金钱取代了。在重大利益面前真的是太苦了。为什么我会碰到这么多的魔难呢?
师父说:“过程中没有一件事情是偶然的,尽管它在常人中的表现是偶然的,在常人中的表现是完全常人形式的,可是呢,这确确实实是它们安排好的。”[3]师父还说:“如果这件事情绝对的与你没有关系,没有你应该去的心,那么这件事情就很少会发生在你身上。如果你没有这颗心,就不会引起矛盾,得对你修炼负责任的。是凡矛盾发生在你身上,出现在你这儿,出现你们之间,就很可能与你有关系,就有你要去的东西。不管怨不怨你,我的法身在去你的心的时候,可不管这件事情怨他还是怨你。”[4]
我背诵着师父的《洪吟三》中的〈谁是谁非〉、〈我是谁〉,想着师父的教导:“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人家还告诉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其实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认为是你的了,到最后它不是你的,从中看你对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执着心,就得用这办法给你去这利益之心,就是这个问题。”[5]
我哭着一遍一遍的背师父的经文《真修》,我问自己:你是真修弟子吗?每到这时,我内心的回答都是肯定的:我是,我是上士!我绝不能再一手抓着人,一手抓着神了。我一定得放下这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观念,否则,我真的无法回家了。一定得放下,而且一放到底。
我明白了,是以前我欠他们太多了,现在来还债呢。正法已经到了尾声,我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在名利情中穿梭,要立马跳出去,人在世俗,念在方外。
当我把这一切都放下的时候,浑身轻松。我说:“妈,房子是你的了,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你如果要卖掉的话,提前告诉我一声,我会和丈夫、孩子离开这儿。别说是房子,现在就是搬块金砖放在我面前,我都不会动心了。”
就这样,我闯过来了。
在此感谢周围同修的帮助!通过这次过“利”关,我还找到了自身隐藏的私心、怨恨心、不平衡的心等等,我的善心远不够,说明慈悲心还没有修出来。特别是对母亲的怨恨,实在不应该。现在我对母亲比以前更好,但不是以前那种亲情了。时间紧迫,尤其自己修炼中断五年多,我不能再浪费时间,尤其在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上,更要抓紧。
闯生死关
我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前得法的弟子。我虽也做三件事,但并不很精進。于是让旧势力抓住了把柄。
四年前,我流血不止,按常人的话说是得了“血崩”,足足半年多的时间。它把我击倒了。法学不了,功炼不了,维持生计的小店也开不了。整天躺在床上,一天只吃几口白水煮面条,连水都不想喝一口。我摸摸我的脉搏,已经摸不到了。再过些日子我感觉自己已经奄奄一息。
一天夜里,大概十二点左右,师父的法突然打入我的脑海,清清楚楚,真真切切:“朝闻道,夕可死”[1],“何难能阻圣”[2]。是啊,我已经得法了,是大法弟子了,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师父,有师父为我做主。我眼泪夺眶而出,是慈悲伟大的师父,不想落下我这个不争气的弟子。我强撑起身子,艰难的跪在床上给师父磕头。求师父加持弟子,弟子一定能从新站起来。
我开始炼功,炼第二套功法。炼了一半,腿就软的站不住了。我开始打坐。心中对师父说:如果我能坐一个小时,这一关键就过去了。泪水伴着汗水。终于我闯过来了。我知道,这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是师父替我承受了巨难,为我延长来的生命啊!
注:
[1] 李洪志师父的著作:《法轮大法 精進要旨》〈溶于法中〉
[2] 李洪志师父的著作:《洪吟二》〈道中行〉
[3] 李洪志师父的著作:《法轮大法 導航》〈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4] 李洪志师父的著作:《法轮大法 欧洲法会讲法》
[5] 李洪志师父的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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