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周贤文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两次向上海市杨浦区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要求撤销对她的非法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予以赔偿和道歉。杨浦区法院人员看到是法轮功的案子,就说上面有规定,法轮功案子不能接收。
对法院人员这种公然无视法律的行径,周贤文随即给杨浦法院院长写信,再次指出修炼法轮功合法,希望法院能依法办案,真正为民做主,为民申冤。
周贤文女士因修炼法轮功,曾几次被绑架: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晚,周贤文被杨浦分局八名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一个月后,又被转移至青浦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平凉路派出所警察以怀疑周贤文发放真相传单为由,对她非法抄家,并将她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上旬,平凉路派出所警察将周贤文劫持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周贤文到法轮功学员练秀英家学法时,被闯进的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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