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艳萍女士原是陕西省南郑县大河坎七十六号信箱的一名职工,因修炼法轮功,曾先后被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八年、被开除公职、这场迫害使她家破人亡,父亲、丈夫、母亲先后离世。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肖艳萍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
以下是肖艳萍女士自诉遭迫害主要事实:
遭劳教、判刑、开除工作
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下午,我在单位上班时被南郑县公安局国保、政法委、“610”人员强行带到保卫科办公室非法审问,理由是说我与邻厂的一名法轮功学员传递法轮功真相资料,后将我被非法劳教两年。单位将我开除公职。我丈夫被勒索两万元左右,才将我提前八个月从看守所回家。
二零零五年正月十二日下午,我外出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时,遭到大河坎刑警绑架,被南郑县610办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五年八月被劫持到西安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 一群便衣突降我开的“百馨屋文具店”到处乱翻,他们抢走了我的两台电脑、两台爱普生打印机、一台激光多功能一体机、一个160G移动硬盘、多箱A4复印纸、二个mp3、一包打印好的护身符和法轮功书籍资料,他们把这些东西作为所谓的证据,将我绑架到大河坎金土地山庄进行刑讯逼供,连续六天六夜不准我睡觉。直到汶川大地震波及到汉中、南郑,他们为了逃命,在五月十三日匆匆把我拉到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我被非法判刑八年。我写了上诉书,但没有任何回音,无人理睬。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我被劫持到西安陕西女子监狱。
在陕西女监,我遭到了漫长残酷的迫害,被打、被骂、体罚、不准上厕所、不准和别人说话,每天二十四小时被人看着,晚上起夜还得打报告,被迫做奴工,每天十几个小时高强度劳动,监狱每年都有被累死的。
这场迫害使我家破人亡
二零零二年夏季,儿子在中考考取了汉一中重点学校。然而在刚刚入学第四天,我被绑架,儿子承受着社会、家庭、工作的巨大压力,生活无人照顾,成绩下降,最后辍学。株连政策影响了儿子的学习工作前程。二零零七年,儿子因我修炼法轮功受株连,被部队遣返回家。儿子受不了这沉重的打击曾喝农药自杀。幸遇人相救才脱离生命危险。现在儿子快三十岁了还没成家。这就是这场迫害带给我们家的灾难,江泽民煽动仇恨的结果。
我的老父亲因我被迫害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得了晩期糖尿病综合症,在二零零五年冬离开了人世。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压力重重的丈夫出车祸身亡。
这场迫害,使我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