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一次的营救经历,我们又去要被绑架的B同修。B同修的儿子去看守所送衣服,我和另一同修也去了。到看守所后,狱警只让一个人進去。而我们心想:我们想進就能進,师父说了算。当时有个狱警把着小门,出来一个人才放進去一个人。到我们進时,把门的狱警离开了。过了一会狱警才发现我们進去了,赶我们走。我们坚持要见所长。最后终于见到看守所所长,给他讲了真相,最后所长面带笑容送我们到门外。几天后,我们又去公安分局要人,门卫说要提前预约,不让我们進,也不给打电话联系。同修在这边讲真相,我到门口给站岗的警察讲真相,这个警察很认可“真、善、忍”,同情大法弟子,他说:凭什么不让人進,你报警,警察一来就让進,要不就去信访办告他。我们按着他说的去了信访办,给信访办的人讲真相。之后我们又到公安分局见了办案人员,给警察讲了真相。两个多月后,B同修出狱回家。
二零一五年三月份,当地法院非法庭审C同修。C的丈夫作为辩护人,我和另一同修作为旁听家属進了法院。到二道关卡时,警察把我们的身份证要走了。我们去法院有两个目地,一个是想见一见C同修,让她知道大法弟子是个整体,她不是孤立的;第二个就是到现场发正念,解体法院另外空间破坏大法的黑手烂鬼。我俩在旁听席上静静的发出强大的正念清理空间场。庭审结束后,我们顺利回家,法官也还给我们俩人的身份证。据说开庭那天,法院周围安排了有一百个便衣,我们被门外的警察录了像。当时去法院近距离发正念的有两个同修当场被绑架,几天后两个同修顺利回家。
这一次配合,我们又去掉了很多怕心,去掉了很多为私为我的旧宇宙因素,我们要修成无私无我的正法正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