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是提高的台阶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十七年多的修炼历程,每一步都离不开师父的慈悲呵护。一路走来,我无时无刻不溶在师父的点悟和大法的感召中,在不断的学法中,针对不同的矛盾找到不同的人心与执著。十几年来就是紧紧守护着师父赐予的一个法宝——向内找。

在矛盾面前,对照大法找到自己的不足,使矛盾成为一次次提高的奠基石。每一次矛盾来的时候,无论矛盾大小,哪怕一句话,都是针对自己的人心与长时间意识不到的执著来的,都是检验自己实修向内找的好机会。感触最深的两次,至今仍不能忘记,一直鞭策自己。

一次一位同修很认真的对我说:“人家说你撒谎。”听后很震惊:我就是修真、善、忍的,第一个字就是修“真”,怎么能撒谎哪?同修说:“你还是好好向内找吧,为什么说你撒谎呀?”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其实只是找了修炼后这段时间。事过一年,这位同修又跟我说:“同修说你撒谎,你真得好好找找自己,我看你是真修,要不告诉你,觉得对不起你。我还没看到你有撒谎的地方,要看到就给你指出来了。”

是呀,人家为什么老说自己撒谎哪,真得好好找找自己,到底哪撒谎了哪?那段时间脑子里总是闪出“你撒谎,你撒谎”。一天走在路上,脑子里又闪出“你撒谎”。修炼后也没有撒谎啊,那就分段找,从修炼前到参加工作这段时间找,没找到。再往参加工作前找,找到孩童时,想到做了父母不让做的事,就编个理由,躲过父母打骂。编个理由不就是撒谎吗?再往后找,一直找到退休。这一找原来自己做的工作就是“编”,当文书,尽瞎编,同事叫我“总编”。原来自己撒了半辈子谎竟不自知,还觉得自己聪明,已经形成自然了。这一下找到了,从心里感谢同修的提醒,感谢师父利用同修的嘴,点醒了自己隐藏很深很深从没意识到的执著和人心。

悟到后,从后脑到后背“唰”的一下去掉了一层东西,很轻松。心里一阵酸楚,是师父看弟子找对了,把不好的物质拿掉了。这些年来这件事一直在鞭策自己,不能也不敢忘记师父的苦心安排。

十几年的修炼,越来越觉得修炼的严肃与玄妙,每一件事都是师父安排自己去人心,提高升华的,哪怕一句话都不是偶然的,都是修心的好机会,只要找自己就能找到没修去的人心。

一次去同修家,看到同修的小孙女很可爱,顺手就想摸孩子的小脸蛋,刚一伸手,孩子妈说:“别摸,洗完手再抱”。同修也强调说:“是,我们都是洗完手再抱”。同修不说还好,她这一说。我这脸就挂不住了。嘴没说啥,心里很不舒服。随后,我好几天学法、炼功、发正念都静不下来,翻江倒海的闹心。真象师父讲的:“不刺激到人的心灵,不算数,不好使,得不到提高。所以心里放不下,会烦心”[1]。

一天炼功又开始翻腾。冷静一想也不对呀,人家就这一句话,也不至于翻腾起没完呢,肯定是自己有什么人心没找到。师父告诉我们:“向内找这是一个法宝。”[2]找自己到底是啥心要摸人家孩子,看孩子的小脸蛋白白嫩嫩的,眼睛黑亮黑亮的,纯净。那要看到老头老太太也愿意摸吗?肯定不能。这是不是色心?这一找不要紧,使自己一惊,吓一跳,怪不得人家不让自己摸哪!这么肮脏的心,不干净。又在女儿那了解到现在有些年轻人不愿意外人碰孩子,原来是自己做事不拘小节,大大咧咧,自来熟,没站在人家的角度去想,还怪人家,是自己错了。心里不舒服,是面子心、名心、争斗心、不让人说的心。找到了这些让自己不舒服的执著人心,这回心里不再翻腾了,平静了,真得好好感谢她们帮助自己找到了一直没有意识到的执著。几天后,和同修坦诚的交流这件事,她哈哈大笑,“说我们根本就没当回事,早就忘了。你还当回事了”。又看到自己的容量太小了。

过了些日子,和我一同打真相电话的同修说:“有一件事得提醒你注意”。一说我就乐了,她不说我还把这件事忘了,很平淡的告诉她,“我经历过的这段心性考验。没别的,就找自己,一定是针对自己心来的,不但不能怨人家,还得好好谢谢人家给提供了提高的机会”。

通过写稿又意识到,不拘小节表现在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比如:去同修家办事赶上饭时吃顿饭是常事,过心性关找同修交流住个一、两天,没想到给人家添麻烦,同修都在做证实法救人的事,时间都很紧,如果打乱了师父给同修的有序安排,这何止是不拘小节。看似小事,实际是修炼的不严肃,在修为上没有严格要求自己。

这样的例子很多,不再赘述,其实每位同修都有自己的体悟,无论来自家庭或同修间,社会中的矛盾,哪怕是做证实法救人,这么神圣的事都会有矛盾,从而找自己,一定能找到自己的人心。人心就像杂草一样,发现一棵拔一棵,小苗就会茁壮成长,如果发现杂草不拔,小苗周围长满杂草,天长日久小苗就会被杂草欺死。那么人心也同样,平时不在意修一思一念,遇到问题就会用人心对待。不找自己,向外看,错过了师父苦心安排提高的机会。

矛盾来了别错过,是修炼提高的台阶。要交流的内容很多,体悟最深的是修心。个人体会,层次有限,有不在法上的,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九》〈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