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县两位教师分别被非法判刑和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

1、依法控告江泽民,山东省莒南县教师付廷法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山东省莒南县610非法组织指使莒南县法院对莒南县第八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付廷法进行非法庭审,律师为付廷法做了无罪辩护并要求立即无罪释放付廷法。当时约三十人参加旁听。公诉人:魏春莉,主审法官:严汝华。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莒南县610罔顾《宪法》规定公民有申诉控告的权利,指使莒南县法院对依法行使控告权的付廷法非法判刑三年,并处罚款五千元钱,这实则是敲诈勒索。付廷法家人决定上诉至临沂市中级法院。

目前付廷法仍被非法关押在莒南县看守所,已超过七个月。这是付老师第六次被绑架迫害,二零一零年付廷法被投进山东章丘劳教所,五、六天就被酷刑致残(视网膜脱落),劳教所赔了两万元钱了事。这也是法轮功学员付廷法依法控告江泽民的迫害事实与依据之一。

警告参与迫害的莒南县610、国保大队、检察院、法院等人员:起诉和举报恶首江泽民,是对你们的慈悲唤醒与挽救,如果有一天,你们因迫害大法遭恶报沦落到一无所有,如周永康、薄熙来之流境地,导致这一切的难道不是江泽民吗?但是,如果不听法轮功学员慈悲善劝,很可能就葬送了自己的未来,希望你们三思。控告恶首江泽民,把他绳之以法是法轮功学员付廷法老师的权利,也是我们每个中国公民乃至世界各族人民的权利与良心选择。

2、两个妹妹遭迫害一死一判,如今刘霞又遭非法开庭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山东省莒南县非法组织610指使莒南县法院对原三义联小教师法轮功学员刘怀霞(又名刘霞)进行非法开庭。主审法官:严汝华。

律师从法律、道义多角度有理有据为刘怀霞做了无罪辩护,义正词严的驳斥了公诉人张晓娟栽赃陷害当事人刘怀霞的莫须有罪名,并要求无罪释放当事人。

作为公诉人的莒南县检察院人员张晓娟听信江泽民一言堂谎言,用江泽民流氓集团栽赃陷害法轮功的言论,捏造事实,不但诋毁律师,而且肆意陷害法轮功学员刘怀霞,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刘霞八十岁高龄的母亲及亲朋近三十人参加了旁听。

刘怀霞家中有一位九十多岁生活不能自理瘫痪在床二十多年全靠刘怀霞和丈夫照顾服侍的老婆婆,刘怀霞被绑架关押后,身为教师的丈夫既要工作,还要照顾老人,还要去有关部门要妻子,所承受之苦完全源于江泽民流氓集团对善良妻子的非法关押迫害;如今刘怀霞被非法起诉,她善良的丈夫和儿子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与压力。

莒南县“610”、国保大队、检察院、法院及其它共同犯罪参与者,你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二百三十二、二百四十八、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六、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二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条。犯有酷刑罪,谋杀罪,法外杀人罪,强奸与性暴力,强迫劳动罪,非法逮捕与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迫害罪,盗窃与破坏财产罪等等数罪,无知的践踏、亵渎了《宪法》和法律,触犯《刑法》三百条,是在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使莒南县法轮功学员的尊严、生命、财产安全长期遭受严重的威胁与巨大的破坏。

呼吁依法取缔“610”非法组织,依法惩办江泽民,停止迫害。呼吁正义人士伸出援手,帮助老母亲,老婆婆营救刘怀霞。

附:刘怀霞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遭恶意举报,被绑架批捕,囚禁于临沂市看守所。

一九九八年刘霞患上恶性乳腺瘤,修大法后不治而愈,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掀起血腥迫害后,她与母亲及两个妹妹去北京上访,十七年来,她被绑架关押、拘留、洗脑、劳教迫害达八次之多,曾在洗脑班被酷刑虐待,被毒打五心,头、眼、耳、口、鼻鲜血直流,九死一生,工作被开除;三妹刘丽于二零一四年被枉法判决三年半冤刑,至今仍非法囚禁于南京女子监狱;二妹刘怀凤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被迫害含冤离世;八十岁高龄的母亲和女儿们为坚守对“真善忍”的信仰,十六年来遭受江泽民流氓集团的巨大迫害,一家人承受着无法弥补的创伤,遭受着无可挽回的损失。


山东省莒南县法院工作人员信息(区号:0539)
莒南县法院院党组
胡发胜 13605393896 7219166
李伟 13705495518 7398803
徐国田 13505393626 7398805
王纪德 13969916828 7398802
刘树舟 13853991988 7398806
袁久宝 13705399853 7398807
王兴周 13583912839 7398808
翟文学 13954932222 7398809
曾宪青 13563920036 7398810
专委
冯波 1360899837 7398811
政治处
阚宝燕 13562959566 7398915
张学强 13583921671
庄建伟 13573960899 7398905
汲君 18853965326 7398916
李淑霞 13562903946
刑一庭
甄子栋 13608992971 办公室 7398921
严汝华 15065963109
张丽丽 13562919917
孙钦欣 13953915568
刑二庭
孙玲 13608992803 7398922
陈立文 13954905599
程传华 13573903566
立案庭
于安胜 13953915996 7398927
黄秀芬 18265393823 7398928
孙钦文 13969923196
滕厚娟 13969902728
付金铭 13562982172
李记录 13105498677
陈琳 15253969782
孙青 13686391766 7398928
李克强 13608997192 7398929
沈强 13953930188
高文军 13583964248 7398937
民一庭
付绍迎 13853970325 7398924
金广军 13869936952
王峰 13516399878
李红日 13864971368
宋献红 13583960082
民二庭
卢廷伟 13754714673 7398925
高朋法 13583997616
孙成省 13953920069
王恒举 13608997191
王海俭 18253911338
张立华 13869972519
民三庭
刘世清 13508993682 7269056
卢立新 13969979172
葛义金 13505497630
魏本迎 13953913299
王世珍 13791526880
庞立飞 13573909218
莒南县法院办公室
刘晓星 13854980739 7398912
郑晓东 13583935919
刘芝满 13953981759 7398977
王帅英 13854999318 7398940
张欢欢 15106637066
侍述霞 15863852351 7398913
曹贞友 15854901328 7398900

研究室
陈维凤 13854905472 7398917
赵顺前 15653965554
万超忠 13853975668
文金国 15065399212
王惠贤 18866951989
行装科
孙亚磊 13905399002 7398865
胡顺忠 13589689116
孙志刚 13853973766
卢韦捷 13953915686 7398907
技术科
刘德明 13608992951 7398919
滕宏伟 15053927586
杜新华 13705495369
监察室
赵志敏 13969971837 7398918
葛洪国 13792997850
审管办
董慧 13678693262 7398938
王立章 13562950288
执行一庭
王东 13325089588 7398931
宋均文 18853969798
闫家华 13173080400
刘立波 13792996807
何迎成 13853973080
崔海滨 13355081356
执行二庭
孙运军 13869959068 7398932
程凯 13589668516
孙成弘 13508991779
张怀海 13854968685
杜新胜 13721993915
执行三庭
史文思 13869936963 7398933
庄伟 13969944498
卢言生 15094719069
徐淑全 13608998391
张景飞 13562959881
郝纪念 13518692518
于红群 13953920339
陈勇 13969916688
审监庭
徐勇 13954969909 7398930
葛清华 13563971069
李贵军 13573903030
法警队
高冠忠 13854992815 7398920
王霞 13053995183
赵丽 13954932129
王晓军 13563952133
徐浩田 13854927950
王兴国 13583988862
车连军 15069964383
刘伟 13953965188
李明 13953932906
葛向青 18905399106
周磊 1357390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