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房庆昌,家住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被绑架,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被科右前旗法院冤判五年,年底,被关入内蒙古保安沼监狱。他妻子王金华身体一直不好,加之没有经济条件,一直没去看望他。
四月二十五日,王金华到监狱办完手续后,监区队长先与王金华谈话,接见的条件是:让房庆昌放弃修炼,不许在里面炼功,早转化早回家,不然不好办。王金华说:“他得炼功,不炼功,身体不行,这里条件不好。”监区队长听了很生气。
接着,王金华见到丈夫,只见房庆昌身后的警察几乎贴他身上,王金华自己也是一边一个警察。其他犯人家属接见,就一个警察在旁边,说明他们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严重的,监狱还强制房庆昌每天做奴工。
房庆昌以前一百七十多斤的体重,身体非常强壮,什么重活都能够干,现在,后背弯曲,瘦得皮包骨,人显得又瘦又小。
王金华强忍悲痛与丈夫说话,房庆昌鼓励妻说:“我信仰真善忍没有任何罪,我没做任何坏事,是他们在犯罪。”警察立即制止不让说,并说再说就取消接见。
房庆昌的妻子见到他后,心理很压抑,真为他担心,自己的身体又不好,孩子正上学期间,以后怎么办呢?忧心忡忡,眼泪不住的流。
事件回放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科右前旗公安局国保大队以谢宝音为首的恶人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他们先到法轮功学员房庆昌家抓人,当时房庆昌没在家,去阿尔山市办事,警察就把他妻子王金华绑架,然后又非法抄家。他妻子承受不了,说出丈夫的去向,警察开车去五百里之外,把房庆昌绑架回前旗公安局。
随后,法轮功学员宗廷选、赵晓荣、丛兰杰、胡延磊、宗廷选的姐姐、姐夫都被绑架,共计八人。其中三人半月被放回,房庆昌、宗廷选、赵晓荣、丛兰杰、胡延磊五人被非法批捕。
房庆昌、宗廷选、赵晓荣一直不配合,都是“零口供”,警察以别人的口供为所谓证据。房庆昌、宗廷在看守所受到残酷的迫害,由于他们反迫害、不配合,房庆昌在刑床上七天七夜,有好心的警察看到了都受不了。因他们家中经济困难,现在他们在看守所里每日吃不饱饭,早饭一个馒头,晚饭一个饅头。他们俩人瘦的皮包骨,开庭那天两个人走路直打晃。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房庆昌、宗廷选、赵晓荣、丛兰杰、胡延磊被非法开庭判刑,房庆昌、宗廷选分别被判四到六年,赵晓荣、丛兰杰、胡延磊分别被判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