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张学阳因控告江泽民被赣榆区公安局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之后被刑事拘留。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张学阳因身体有残疾被看守所拒收而取保候审。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开庭,法庭上张学阳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之后再无消息。五月十七日突然收到赣榆区法院的判决书,才知道被非法判刑三年。张学阳不服判决目前正在准备上诉。
判决书中只字未敢提张学阳控告江泽民一事,更荒唐的是,法院判决书中却写的是“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由本院决定逮捕,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执行逮捕”,法院却已在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对张学阳进行开庭,这么说来,还没对张学阳进行逮捕程序,就对他进行开庭,这是典型的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由此可以看出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无视法律的威严,公然践踏法律。
在此,再一次正告连云港市及各县区公检法人员,赶快悬崖勒马,停止迫害,不要再助纣为虐,别为了“饭碗”不要良知,甚至搭上身家性命。为了家人和自己的未来,要认清形势,回头是岸!
赣榆区法院有关人员:
宋金林(院长) 86293000 (办) 手机:15062969966
周明东 86293006(办) 86229566(宅) 13585299677
韩宝村 86293003(办) 86213319(宅) 13905127878
刘炳海 86293005 (办) 13815633196
刘乃光(纪检书记)86293009(办) 13775421818
王召忠 86293076(办) 8628602(宅)6 13605126026
审判长:韦庆涛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刑庭 邮编:222100
代理审判员:岳仁龙 (地址同上)
陪审员:樊明声
书记员:徐鸣璐
赣榆区检察院:
公诉人:贾凡德
赣榆区公安局人员电话:
林明军(国保大队长) 0518-86692115 (办) 手机:15251236868
成善全 (公安局长) 86291001(办) 15151209999 (手机)
赵同波 手机: 15251236553
温世杭 手机: 1525123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