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九月,王万兴、余清珍夫妇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以下是他们的部分经历。
一、王万兴遭六次绑架
第一次被绑架
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渝碚路派出所警察万忠、沙坪坝供电局保卫科马科长与王万全等人,强行将我从沙坪坝区汉渝路的我妻子余清珍的堂妹余淑明家中,绑架到沙坪坝邮政招待所二楼的洗脑班(渝碚路街道办事处和沙坪坝供电局共同办的洗脑班)关押洗脑。渝碚路街道办事处的姓顾的副主任与其综治办的白××等人,强迫我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至七月三十一日才放我回家。非法拘禁我二十五天。
第二次被绑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我到了北京,诉说法轮大法被迫害的冤情,在天安门广场我被便衣警察拦住,当我高呼:“法轮大法是正法”时,一个便衣警察把我的左胳膊扭向我背部,另一便衣警察上来往我头部猛击两拳。之后,我被劫持到北京西城区看守所关押,六天后,经重庆市驻京办事处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回到重庆,被沙坪坝派出所送沙坪坝区看守所关押一个月。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离开看守所,沙坪坝供电局保卫科人员强行将我绑架到沙区井口(地质仪表厂内)沙区洗脑班,关押洗脑,该洗脑班的负责人是沙坪坝区政法委的李凤久。同年三月下旬洗脑班合并,我被转到歌乐山的沙区洗脑班关押。强制“转化”放弃法轮功修炼,否则囚禁不止。这次我被非法关押七个月,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底回家。
第三次被绑架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沙坪坝街道办事处罗副主任和一姓陈的书记与沙坪坝派出所的警察及沙坪坝供电局党委副书记陈琪等六、七个人到我家,把我绑架到井口的(地质仪表厂招待所二楼)重庆市洗脑班。这次强制洗脑,我被关押了十八个月,没有转化。期间,二零零三年三月份,警察严飞等转化法轮功学员人员四、五个人,把我带进一间空屋,连续三天从早上七点钟站立到晚上十一点半钟,不准许坐,吃饭都站着吃。严飞踢了我一脚,对我威胁说:“不转化就弄死你,我这里手铐、手枪、电棍、绳子……什么都有,不转化就用绳子勒死你,说你跳楼逃跑,摔死的……”我当时非常平静,没吱声,心里说:“绝不转化,绝不背叛师父,绝不背叛大法,即使是失去肉身也不转化”。第二天就不见严飞的踪影,八天后他出现了,一见面他就说:“被我转化的法轮功人员不计其数,一个不转化算不了什么”。
二零零三年四月份左右,他们突然对关押法轮功学员房间的洗漱间的门安上锁,上厕所都要“包夹”开门才行,而且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神情也很紧张,我也纳闷。当我五月底走出井口的重庆市洗脑班这黑窝后,才得知重庆铁路分局沙坪坝火车站一女法轮功学员,四月份左右在井口的重庆市洗脑班被迫害致死。
这次重庆市洗脑班关押我一年半,我于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回家。
第四次被绑架
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上午八点半钟左右,在沙坪坝四零二车站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警察唐兵和另一便衣人员,把我绑架到沙坪坝派出所,当天下午六点多钟放我回家。
第五次被绑架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警察李洪、赵××、朱××三人把我绑架到沙坪坝区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十五天。
第六次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中午一点多钟,当我离开找我谈话的沙坪坝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刘德明及他的主管领导的办公室时,他们雇佣的四个青壮无业人员也跟着我走出来。当走到距沙街道办事处楼房十几米的路边的一辆开着门的面包车时,四个人一拥而上,有的人拉我的胳膊,抱腰的抱腰,抱腿的抱腿,暴力绑架我上车。我奋力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僵持一分钟,行人及附近做生意的数十人中有人问:怎么回事?站在人群中的身着便衣的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的警察朱××说:“他是炼法轮功的”。
那天,我被绑架到重庆市渝北区鹿山村望乡台的市洗脑班。该洗脑班的负责人是重庆市司法局的一位五十多岁的处长。负责转化我的三个人是:重庆市女子劳教所的警察(女)苏畅、重庆市永川监狱的警察(男)张××、重庆市铝制品加工厂的厂办中学校长(女)蒲××。从五月十七日下午至五月十九日中午,他们三人分别与我个别交谈六次,妄图动摇我,转化我,恐吓我,威胁我,但均未得逞。
比如,五月十九日上午苏畅把我带到洗脑班警察们住宿的二楼的一房间(我被关押在四楼),她对我说:“不转化,就整死你”。我说:“一个人的生命,在世间上没有了,在宇宙中他还在,就没什么了不起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在世上暂时还存在,不久将在宇宙中永远消失,那就可怕了”。说完,她在宽桌的对面,颤抖了几十秒钟。
一会儿,一警察和一女医生进屋给我们测血压,我血压80/180。就这样,我没有转化,当天晚上八点钟我正念回到家。
二、余清珍上访遭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当时的中共头子江泽民一意孤行发起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对法轮功创始人的诽谤,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群体迫害。我走上北京到中央信访办反映我们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对国对家对自己都有益。可是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就在当地暂时居住地被北京房山地区公安绑架,同时遭绑架的大概有三、四十人左右,然后用警车把我们绑架到一个不知名的派出所。
酷刑演示:绑在铁椅子上电击 |
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等个子的男警察(问他姓名他不说)非法提讯把我用手铐铐在五人座的小汽车外面的尾部铁爪上,一只手在上,一只手在下,使你站不能站,蹲也不能蹲,在严寒的零下二十度下,冷我,让寒风吹我,大约一到二小时,然后把手铐解开,叫我到房间里,坐在铁椅子上双手用手铐铐住,用高压电棒击手铐,然后又用电棒击我的双手大拇指关节部位,放电时把大拇指关节都烧焦了,发出浓浓的内皮烧焦味道,他们又叫我把双手抬起,又用高压电棒来回点击手腕螺丝骨,又发出一阵肉片烧焦的味道,但是我还是不配合他们,这时又来一个一米九的男青年警察,走到我面前劈头盖脸的给我几拳头,又穿着皮鞋的大脚猛踢我的大腿,我还是不配合他们,他们又强行叫我把羽绒服脱掉后,到派出所大门口用手铐反铐我的双手铐到女自行车尾部,让你站也站不起,蹲也蹲不下,从下午铐到傍晚。从早上到晚上,既不给饭吃,连水都不给喝一口,铐了三、四个小时后才给我解开,那位中年男警察叫我到他办公室去,这时我才发现双脚都迈不开步,过了很久脚才能动,然后他们就把我送到了房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这个牢房只能睡十几人,一下塞进了五十多人,根本无法睡觉。
我在看守所还看到看守所的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的惨景,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法轮功学员由于绝食反迫害,他们天天拉她出去打骂,灌食,有一天我看到这个法轮功学员被跪着戴上脚镣,双手被反铐在背后,脚镣再和手铐连在一起,跪着拖入牢房,还继续让她跪着,使她昏死过去,也没有把脚镣手铐解开,第二天同样戴着脚镣手铐拖出去,再也没有回来。此时警察还威胁牢房的法轮功学员说:你们不配合,就把你们送到西北去。
中共酷刑示意图:“穿后刑”——将人双手背铐、双膝下跪、双脚戴脚镣,同时将手铐、脚镣用铁丝最短距离串起来 |
在看守所的二十多天里,每天吃的是老白菜、烂萝卜,一点油水都没有,有时咸得不能开口,有时又没有一点味道,故意虐待看守所被关押的所有人员。
大约一月二十一日,重庆驻京办事处把我从房山看守所带到重庆驻京办事处关押了一天,又由我厂保卫科科长曾祥虎(男)还有一位姓李的女保卫人员一同坐火车送回重庆。二十四日大年初一在全国各家团聚欢庆之时,把我带到了化龙桥派出所交给了警察谭卫冬。谭卫冬又把我弄到了渝中区李子坝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北京被警察电击过的手腕化脓出血,在这种情况下还让我洗厕所。十五天后,厂保卫科科长曾祥虎,派出所警察谭卫冬与化龙桥街道办事处主任(不知姓名)用车子把我送到厂保卫科,强行让我看伪造的天安门自焚事件,然后宣布他们到北京去来的所有费用由我承担,大约四千元,每月从我的工资中扣除,给我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还强迫我的妹妹和丈夫的嫂嫂写担保书,逼他们对我施加压力,同时还迫害他们。
三、设监视亭,非法监视近八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王万兴从井口的重庆市洗脑班回家后,其居住所在地的沙坪坝街道办事处的综治办与沙正街社区及沙坪坝供电局,按照重庆市六一零与重庆市沙坪坝区六一零等参与迫害他的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的决定,共同实施对他们的长期非法监视。雇佣(沙坪坝供电局出资金)沙正街社区的失业人员童××、钟××、袁××等三~四人,长期监视王万兴家的生活、住行、往来,并在他家住宅楼房下安装铝合金棚房的监视岗亭。二十四小时对我们进行监控。最初一段时间我们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
监控亭存在长达八年多之久,直至二零一二年二月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外逃事件发生后,才停止了对我们的非法监视,同年十一月拆除监视岗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