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技术研发部副部长和妻子被诬判十年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新汶矿业集团技术研发部副部长曹玉光自二零零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任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矿安全矿长职务。他和妻子李琴坚持信仰,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均被非法判刑十年。夫妻二人上诉后,中级法院将案子退回重审。

二零零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在二零零八年一次矿井地上试验中,曹玉光被一根水泥柱击中胸口,肋骨断裂,内脏出血,一侧手臂骨折,在抢救中两次停止呼吸。手术之后,医生说如果二十四小时内曹玉光从昏迷中清醒就没事了,如果没有清醒人就没救了。曹玉光从昏迷中醒来,对妻子李琴说的话竟然是把书拿来,我想看看书(《转法轮》)。就这样,曹玉光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成为了一个修炼人。

二零零八年手术后曹玉光在新汶矿业集团技术研发部担任副部长职。修炼之后身心受益,感受到了佛法的神奇,从法中知道了许许多多的神迹。一次单位体检,医生甚至表示曹玉光的身体太好了,修炼前的神经衰弱等症状也都没有了。

二零一四年夫妻被绑架抄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山东省新泰市国保大队人员接到所谓的“举报”,国保大队指导员李同军和警察钟崇涛穿便衣无搜查证,到曹玉光工作单位强行带曹玉光回家,并抄家将近两个半小时,带走了电脑、打印机、现金、存折等财物。

他们将曹玉光从家中带走到警察局扣留两天,并不允许曹玉光休息。凌晨十二点左右,他们拿出几份文件要求曹玉光签字,曹玉光在精神恍惚的情况下在证物文件上签字。

四月九日,李琴从外地返回,李同军、钟崇涛又从家中将李琴带走扣押一天。他们哄骗、威胁李琴让李琴在几份证物文件上签字,并欺骗李琴只要她签字了就不起诉,李琴因此在文件上签字。其中一名警察更威胁李琴:“把你送到医院活摘了你,你信不信!”警察扣押曹玉光两天,扣押李琴一天之后,收取十万元保证金,并办理取保候审一年。

二零一五年夫妻再次被绑架,均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一五年五月,李同军等人多次到单位骚扰曹玉光,逼迫曹玉光签所谓的“悔过书”,遭到曹玉光、李琴多次拒绝之后恼羞成怒。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李同军、钟崇涛再次着便衣撬门闯进曹玉光家中,进门便将曹玉光踹倒并且重击曹玉光脸部。两人带走曹玉光、李琴家中新买的电脑,甚至连插排也一起带走。

一月后,在外地旅游的李琴抵达济南遥墙机场的时候被机场公安非法抓捕,之后被李同军、钟崇涛带走关押在泰安市看守所。检察院表示证据不足对李琴不予批捕。新泰市检察院再次起诉李琴,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将李琴从家中带走。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新泰市法院对曹玉光、李琴非法开庭,法官李艳霞、白燕萍、王敦学,书记员马宗娟,检察官王洪静。检方在法庭上展示了从李琴家中搜出的大法书籍,八个光盘,不干胶,口头清点了一部分证物。并展示了一份所谓的“录像带”,录像带中展示的家庭地面凌乱,曹玉光、李琴神色呆滞。

曹玉光、李琴在法庭上表示从没有配合国保大队拍摄所谓的录像带,李琴在抄家时候更不在现场,怎么可能拍摄上李琴。

最后,曹玉光在法庭上诵读自己写的自辩书,说自己绝对不会放弃法轮大法修炼,法庭人员竟然强行将曹玉光带走。在证据不足甚至伪造证据的情况下,新泰市法院依然冤判曹玉光、李琴两人十年。

曹玉光、李琴上诉之后,中级法院将案子退回重审。

二零一六年五月法院重审,检方造假陷害好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新泰市法院再次对曹玉光、李琴非法开庭。法官莫兴田。检方补充了新的造假证据,说曹玉光和李琴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做真相材料。法轮功学员做真相材料,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本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这些证据是真的,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也是合法的。

但这些证据其实都是检方伪造的。检方将从前的八个光盘补充至十二个,但是检方拿出光盘的时候竟然是录像带。李琴拿走录像带并在法庭上展示,表示家中从来没有录像带刻录机,也没有所谓的录像带,检方说的是光盘,但是竟然展示的是录像带。

检方继续补充证据,说在曹玉光、李琴家中搜出二百四十四份不干胶,但是法庭上展示的竟然同时有不干胶和标语,曹玉光和李琴更表示家中从未有过标语,并不知道是谁的。

律师清点之后发现凑上标语证物也不足二百四十四份。新泰市检方竟然还将小册子拆开算页数,但是清点之后,竟然还不够他们展示的页数。最后律师表示拒绝清点剩下的证物,因竟然没有一份证物的数量是正确的,法院人员竟然表示警察清点证物有误差也是有可能的。

律师当庭表示新泰市法院人员不尊重法庭,国保大队人员知法犯法。最后新泰市法院宣布将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