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同时把法轮功教人向善,却遭到中共诽谤、迫害的真相告诉当地的民众,这是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他们是无罪的。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彭亚新、张光杰、何时凤、付传英四人在荆门市沙洋县沈集镇一条乡村公路上被沙洋沈集派出所非法拦截、绑架。当天四人被非法行政拘留,随即四人被非法关在沙洋行政拘留所。实施绑架迫害的是沙洋沈集派出所主管国保的副所长代飞飞。彭亚新的私家车被扣。
三月十四日,代飞飞带人分别到彭亚新、张光杰、何时凤、付传英家里抄家。其中到彭亚新家里搜查的人员还有彭亚新的妻子单位的书记、安全员等,沈集两名警察,沙洋两名警察等五人进屋了,搜查时间是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晚上十点四十分到晚上十一点多,警察还把彭亚新家的小孩叫到阳台问话。付传英家里无人抄家未成。
数天后,两位老年法轮功学员何时凤和付传英被“取保候审”回家。同时彭亚新和张光杰被转入看守所“刑事拘留”。
三月二十八日,律师分别去看守所会见了彭亚新和张光杰。稍后,彭亚新的私家车被取回。彭亚新和张光杰分别被沈集派出所非法罚款一千元,其家属已经交了罚款。
五月十一日,由代飞飞编凑的构陷材料送达到湖北沙洋县检察院。六月十一前后,构陷材料由沙洋县检察院送达沙洋县法院。
六月十七日,沙洋县法院通知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起诉。
沙洋县法院主审此案的法官电话:18086289230
沙洋检察院办理此案件的人叫吴泽华(科长) 他办公室电话:07248568250
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法院 邮政编码 448200
主管此案件的沙洋法院刑庭的办公室电话:07248551943
沙洋县法院院长 汪明:13807261696办公室 0724-8551596
0724-8551944 0724-8558696
沙洋县法院现任领导
汪 明 党组书记、院长
王在军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袁超敏 党组成员、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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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电话:072485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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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集派出所座机07242433036 邮编448265
派出所所长:詹云 13971847405
教导员:王志军 13774067986
副所长:代飞飞(主管国保的副所长) 13774061712
派出所座机 07242433036
监督电话 07248524326
荆门市610头目 李伟 07242372013(办公室)手机1388690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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