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11点多,辽宁省凌源市法轮功学员刘伟东在二十里堡讲真相时,遭西站派出所警察绑架。
2016年6月24日,重庆江北区郭家沱飞岚垭社区的陈明伟带一伙人到法轮功学员许月民家将她绑架至歌乐山洗脑班。据说因她讲真相,被附近的人构陷。其它情况进一步查实。
恶人陈明伟长期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其电话是:18983958744。
2016年6月26日上午,襄阳法轮功学员刘遂仙在发放救人的真相资料时被襄阳市樊城区清河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襄阳樊城区行政拘留所。
另据悉,5月23日下午,被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王府派出所警察绑架的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送到武汉洗脑班迫害。
2016年6月23日,江西省南昌两位女法轮功学员,在南昌县井口地区讲真相、派发真相资料,其中一位老年女法轮功学员(65岁)被当地中共警察绑架、关押。
重庆九龙坡法轮功学员任东川,近日被当地610等人员上门骚扰后不知去向,估计被邪恶绑架去洗脑班。
2016年6月21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法轮功学员于会霞在讲真相时被廊坊市北门外派出所和天桥西派出所绑架,同时有十多名警察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香炉、所有大法书、真相币、真相资料,并且都照了相。于会霞现被非法关押在廊坊市拘留所,于会霞丈夫由于受惊吓突发脑血栓住进了廊坊市广安医院。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法轮功学员高崇与胡俊友于2015年在翁牛特旗桥头镇的集市上被翁旗国保大队刘彩军非法抓捕后,多次转移关押地点,家人多次要求见人都被拒绝,理由是两人态度强硬不放弃法轮功。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于2016年6月,他们被非法秘密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近日家人多处打听才得知二人已被法院秘密判刑的消息。
2016年6月23日下午4点来钟,河北承德双桥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社区等单位组合与闯入法轮功学员王喜荣家,不由分说强行把王喜荣带走,去何处不详。并把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像,其它物品非法抄走,有的毁坏。
2016年6月21日,山东冠县甘官屯乡派出所闯入冠县甘官屯乡梅儿庄村法轮功学员陈文昌家中,将陈文昌强行带到冠县看守所刑事拘留。
早在2015年10月22日冠县甘官屯乡就到他家骚扰,陈文昌离家走脱,抢走手提电脑一部,打印机两台,和大法挂历等。
冠县甘官屯乡610主任王西民(18763500606、15966215567、0635-5538270)
甘官屯乡派出所长:倪思峰(13561225088)
甘官屯乡政法委:高红萍电话:13561275482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将于2016年6月二十八日周二下午对长沙法轮功学员、八旬老人黎时杰、易玉山非法开庭。
2016年2月17日,两位老人先后被长沙雨花区公安局、圭塘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
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数日后,于2月24日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
5月16日,两人同时收到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的非法起诉通知。
湖北武汉法轮功学员沈淑玲遭陷害案件,已被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公诉科移交到硚口区法院,硚口区法院告诉律师在下月中旬非法开庭。
天津市河东区法轮功学员宋云玲在2015年天津302大绑架案中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1月29日和5月23日两次被天津河东法院非法庭审,法院为她指定的律师形同虚设,宋云玲在庭上自辩无罪。
2016年6月23日傍晚,四川省彭州市濛阳镇凤霞村村长王明述,伙同村上的唐远发、许多坤等四人窜到法轮功学员郑维容家骚扰,村长王明述问郑维容控告江泽民的事,郑维容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她曾经因为修炼法轮功被恶人打得头很痛,头发被扯掉一大把。他们问了,就走了。
6月20日,辽宁省凌源市法轮功学员马岩华遭非法开庭。另外,李静现非法关押在朝阳看守所遭迫害。
凌源市法院:
电话:0421-6989177
王久君 院长 6989102 15698760002 13504210863
毕国义 副院长 6989103 2382288 15698760003 18642175566
李永春 副院长 6989104 6811118 15698760005 13008243335
周 生 副院长 6989117 6811785 15698760006 13634906601
薄 超 纪检组长6989109 6828805 15698760008 15904219905
刘卓群 专职委员 6989166 6822006 15698760062 13842106288
山东省济南市龙山派出所警察近几日持续骚扰法轮功学员刘先森、杜鹏、李玉凤、王博珍、李庆修等。有的警察上门骚扰、恐吓、诈问是谁帮助写的诉江材料,是谁打印的。警察上门恐吓要对王博珍非法拘留十天;并连续五、六天骚扰杜鹏,虽见不到人至今还在骚扰。
龙山派出所电话:0531-83621006
费县拘留所:
所长13869922926
指导员13608992003
副所长13853990599、15053982110。
费县看守所:
所长13953986296
指导员13605395106
副所长15898799389
2016年6月22日,山东省招远市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好慧、栾振清。法院只允许每位当事人的两位亲属旁听,其余人员甚至单位同事全部不能入庭。
非法庭审当中,招远市检察院公诉人傅建慧恶意构陷法轮功学员,曲解法律,伪造证据,并对栾振清是公务员的身份加以恐吓、诱供,遭到律师抗议。
庭审过程中,正义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法庭无罪释放当事人。刘好慧、栾振清也在庭上指出,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修炼法轮功无罪,要求当庭无罪释放。副庭长刘永文多次打断当事人的合法自辩。整个庭审过程长达二个多小时,当日庭审没有宣判。
法院:
院长彭桂东 18653512597
院长王春东 18660539233
副庭长邵阿霞 18660539390、0535-8213894
检察院:
副检察长周天军 8080006、13864500001
公诉人傅建慧18353502665、3012532
郅晓莹18353502616
政法委书记蒋金亮8071388宅8212760、13562599838
重庆市武隆县法轮功学员马旭泉,女,教师,53岁, 2015年参与诉江,学校领导找谈话,说县“610”和国保大队要学校在6月30日前完成对马旭泉的“转化”,否则要把她带走,单位派一人去作陪,直到“转化”为止。马旭泉不“转化”,领导说没办法,你好好考虑几天。
武隆县政法委
书记张小宁02377728711、13908267818
副书记毛光佑02377722398宅02377728887、13983317289
副书记王嘉强02377726501宅02377821198、13708387456
副书记柯小江 宅02377726380、15826296388
政治处主任李春雷02377722087、13896676668
办公室副主任阴玺年02377722087、18716673507
武隆县国保大队:
地址:重庆市武隆县巷口镇芙蓉西路106号,邮编:408500
队长13983597666
成员:
金涛13896789883
关志宏13983326789
郑小兵13896749666
610办:
地址:重庆市武隆县巷口镇建设中路111号,邮编 408500
主任柯小江15723621809宅02377726380、15826296388
山东省乐陵市51岁的法轮功学员张金海2015年1月22日在其经营的爱心超市内被乐陵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同年2月4日被乐陵市检察院非法批捕,9月8日被非法起诉,2015年12月24日和2016年5月18日两次遭非法开庭审理。2016年6月24日被乐陵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张金海在被关押期间,张金海的妻子张金芳聘请了山东元华律师事务所李中伟律师为张金海的辩护人,要求为张金海做无罪辩护。李中伟开始答应做无罪辩护,但后来李中伟在法庭上做的却是有罪辩护。
参与迫害张金海的单位及责任人:
山东省乐陵市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乐陵市开元大道,邮编:253600
副局长董本哲15805443666(分管国保大队,其妻朱秀玲13573423689)
国保大队长范晓恒18553460005、15934177666
国保大队副队长高洁
国保警察张伟杰18553460981(原乐陵市公安局610主任,退休后被返聘回国保大队)
乐陵市法院:
审判长杨志芹13969276835
陪审员:袁铭东、邢乐成
书记员:王文芳
乐陵市检察院:
公诉人周倩18553426026、0534-3013790
检察长殷国岭18553426001
副检察长张凡18553426007
副检察长刘振文18553426003
湖南省郴州市法轮功学员文玲被北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嘉禾县法轮功学员李菊梅被嘉禾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目前她们两人的亲属都请了律师提出上诉。她们两人至今还被仍然关押在郴州市第一看守所。
主要迫害责任人、郴州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亚斌新上任时口出“要搞出些名堂来”狂言,并多次在政法委会议上大骂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
郴州市长翟海18973506699
郴州市公安局长王周15007350066
郴州市政法委副书记李亚斌13907353378、0735-2168163
嘉禾县政法委:书记李德笑15873519369、0735-6633796
嘉禾县检察院:林检科科长李民孝13875576699 6820619
嘉禾县610办:主任张翅飞0735-6626101、13187258578、13187258575
郴州市“610”:
办公室0735-2871439值班室0735-2871289传真室0735-2871445
主任凌衡郴2871092宅2368629、13875506633兼市政法委副书记
副主任吴代明2871136宅2234620、13975501668兼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林2871617、13507351136
纪检员罗力2871610、13975781166
副处级张剑华2871573、13808441133
综合科科长彭冠华2871439、15115592096
综合科科长何正辉2871439 13975763968
教育科科长卢新祥2871672 13975509819
秘书科科长廖志辉2871027 13407354527
秘书科副科长曾祥雄2871718、13873550668
去年年底,上海市女子监狱五监区专门成立了所谓“攻坚组”,专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迫害,为期四个月。参与人员包括队长和包夹犯,攻坚组成员有:刘碧云、朱佳、孙中、茅颖等。法轮功学员被关入全封闭的高压房,外面包上隔音材料,整天除睡觉外,都用高音喇叭全天播放谎言污蔑法轮功,逼迫法轮功学员听,三个包夹犯监控一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稍有晃动,就冲上去打、掐、捏。
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市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栗秀臣,非法刑期(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叶菊兰,非法刑期(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管龙妹,非法刑期(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孙雅萱,非法刑期(至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
金玲娟,非法刑期(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
戎宗芳,非法刑期(至二零一六年)
李美珍,非法刑期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八月)
李 霓,非法刑期五年(至二零一七年八月)
蒋林英,非法刑期五年(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
姚玉花,非法刑期六年(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
陈秀英,非法刑期四年(至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
荣慧君,非法刑期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
周淑梅,非法刑期四年(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
袁肖兰,非法刑期五年(至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王全娣,非法刑期六年(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范丽敏,非法刑期三年(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高琴妹,非法刑期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钱建瑛,非法刑期两年(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柏根娣,非法刑期六年半(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九日)
翟巧英,非法刑期四年半(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
曹月玲,非法刑期四年半(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
李 霜,非法刑期三年半(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一日)
董玉英,非法刑期三年半(至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郭熠璇,非法刑期四年半(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
裴珊珍,非法刑期四年半(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叶美云,非法刑期两年半(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陈 平,非法刑期三年三个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房素珍,非法刑期三年三个月(至二零一七年)
陈莉华,非法刑期不详
陈惠群,非法刑期不详
蒋玉良,非法刑期不详
朱慧萍,非法刑期不详
喻 阳,非法刑期不详
少管所(属女子监狱一监区):
张懿,非法刑期四年半(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杨曼晔,非法刑期四年(至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
上海市女子监狱部分人员:
上海市女子监狱:
监狱长陈建华
副监狱长:李永芳、李翠萍
教育科:曹春花
五监区:
监区长仇敏颖、大队长黄某、朱佳(分管生产),宋佳(二零一六年被调走)
队长:刘碧云、舒萍、茅颖、彭叶青、黄艳裔、朱雪芹、周雅、夏文婷、钱丽、王梅、孙中、吴凤珍、黄艳裔、盛某、李某
三监区:
监区长张咏梅(在五监区进行“转化”迫害的督导) 史蕾(退休返聘,经常到五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形象丑恶)
上海市女子监狱: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张泾路29号(上海市601-410信箱),邮编201601
电话:02157615998、02157616356、02157615595、02157616779
五监区:
监区长:4500分机
狱政管理组:4501分机
教育改造组:4502分机
门卫值班室:4501分机57615998*4550 *2202
五监区 *4510东部 *4551南部 *4552
6月15日,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对青县法轮功学员王金蝉进行非法庭审。
一、沧州市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办公室:03175309879
唐国利13603271866
李 毅13383079711
刘姓警察13833716089
二、河北省沧州市防范办(即610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1号,邮编061012
主任:彭李军:13932729866
办公室:03172051868、03172160039
值班室:03172023149
副调研员王万峰:03172160287宅03175508108、13722728108
副主任宋国峰:03172160416宅03178988065、13503270567
成 员李 冬:03172160356宅03172052179、13833769001
三、沧州市运河区政法委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53号,邮编:061001
政法委书记:戴海兴
四、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13号,邮编061001
李国栋 局长 03175523701、13603175596;
李兰舟 政委 03175523702、03172056668、1393175666;
宋焕义 副局长 03175523767、 03173586658、13931795599;
唐中山 副局长 03175523705、03173588866、13803251919;
王 力 副局长 03175523706、 03172101166、13803251166;
姜寿国 副局长 03175523707、03172162999、13903173061;
高文义 纪检书记 03175523708、03172189996、 13932702779;
姚金波 局长助理 03175523709、03172105298、13930798318;
刘庆恩 局长助理 03175523703、03172059866、 13503170809;
崔永强 办公室主任 03175523712、03172121955、13803175556;
杨丽景 政工监督室主任 03175523721、03172086699、13513277583;
谢俊芳 副主任 03175523789、03172059172;
王文星 副主任 03175523722、03172182636;
于俊杰 警务保障室主任 03175523727、03172059016、13603338389;
陆广亮 副主任 03175523727、03173032969、13582673558;
董铁民 法制室主任 03175523725、03173043099、13903278369;
张 旭 副主任 03175523726、13903179897;
陈德亮 出入境科长 03175523737、03172058636、13930799201;
高庆智 治安大队大队长 03175523755、 03172193960;
刘俊成 教导员 03175523760;
翟福生 副队长 03175523755、 03172187288;
刘坎华 国保大队大队长 03175523758、03172089265、 13930711999;
唐国利 国保大队教导员 03175309879、031713603271866;
王学军 副队长 031721756、03172039189、13832750052;
成员李毅手机:13383079711;
成员刘姓手机:13833716089;
张向东 刑警大队大队长 03175523751、 03172186108、 13803250888;
郑 伟 刑警大队长: 03175509881、03175516166、13930751718;
刘建凯 教导员 03175523752、03173048056、13930799369;
唐延兵 副队长 03175523753、8918180、 13930798312;
宋云鹏 综合中队长 03175523769、 03172189610、 13785760129;
胡 伟 重案中队长 03172096166;
边智猛 情报中队长 03175523732、 03172071218、 13803170058;
王 辉 技术室主任 03175523739、 03172021829、13131705888;
牛 奔 刑警西环中队中队长 03175523791、 03173011167、 13930751668;
李志勇 刑警西环中队指导员03175523792、 03172016551、13171700530;
于 立 刑警小王庄中队指导员 03175309882、03172162377、 13731713777;
李 新 刑警市场中队中队长 03175525010、 13731730888;
徐 杰 刑警市场中队指导员 13931758666;
刘淑斌 经侦大队大队长 03175309019、03172188958、 13363677866;
郭增伟 经侦大队教导员 03175309092、03172105111、13513175111;
张宪斌 消防科长 03175523771、03172080469、13903170091;
李 咏 打字室 03175523729、13833974966;
通讯室 03175523700, 03175523704。
五、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河西路47号,邮编:061001
电话:03178691062
检察长康人为
六、沧州市运河区法院: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街44号,邮编:061001
电话:03172129762
院长孙兰芳:03172101916、13832720950
办公室:03172129701
副院长朱常利:03172129702、13603174866
副院长邢荣智:03172129703、13191990091
副院长刘致明:0317129705、13930799566
纪检组长徐兆和:03172129706、13831750568
刑庭庭长马永胜:03172129710、13903176216
成员周化长:03172129710、13582675999
成员赵颖梅:03172129709、13903170786
成员孙锡林:03172129709、13131761108
成员李文慧:03172129709、03172182198
七、沧州市公安局看守所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三里堤,邮编061739
负责人:看守所政委 陈云强
电话:0317523148、03175323198、03175523111
电话:03175523198、03175523129
所长董亚军13315788500宅03173599116
所长郭郁13313178910。
八、沧州市运河区司法局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西路1号,邮编:061001
电话:03178900566
▼迫害河南省鄢陵县张桥乡新东村谢国强责任人:
河南省鄢陵县法院:时文英15137498399
▼参与绑架江西南昌法轮功学员责任人:
罗姓警察13755665467
▼沈阳东陵监狱参与迫害的警察及犯人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监狱:
地址:浑南区(原东陵区)东陵路88号
监狱长陈笑含、瞿光、姚姓狱长
七监区监:
区长鞠传再13940493246警号2112111
杨明 警号2112346
长期参与迫害的犯人:
孙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刑期十年,住址:沈阳市铁西区富工二街27号4-2-2
陈飞,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刑期五年,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小什街186号182室
秦浩,合同诈骗,刑期六年六个月,住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接16-1号561室
巩楠,抢劫,刑期七年,住址:新民市新柳街新农委3组64号(已释放)
李安宜,信用卡诈骗,刑期四年,住址:沈阳市沈河区南一经街144巷12号133
杨鹏宇,强奸,故意伤害,刑期三年,住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71号1-8-1
张贺钊,敲诈勒索,刑期两年九个月,住址:沈阳市沈河区沈州路29-2号3-8-3(已释放)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7/17/157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