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水市好干部被警察突袭劫持送监狱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晚上,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地税局干部、法轮功学员陈全龙,被警察突袭绑架,劫持到沙洋监狱。

陈全龙在家里是妻子的好丈夫,孩子的好父亲,在单位里是顶瓜瓜的业务科长(江泽民迫害后被非法剥夺了职务),在社会上是有好口碑的,人们称道的好人。他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人,洁身自好,工作兢兢业业,从不收纳税人的“好处费”。熟悉他的人都说:这样的好干部,如果因做好人被关押迫害,那真是天理难容啊!

陈全龙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日到吴店镇浆溪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人恶意告发,被吴店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广水市检察院对陈全龙以莫须有的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广水市法院于六月十九日上午九点非法庭审,北京律师谢燕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他指出,迫害法轮功是个人意志凌驾国家意志,形成一股反社会、反人类的非法逆流;他还论述了从“真、善、忍”价值理念上看,从法律适用及证据上看、从犯罪学构成要件上看,陈全龙案是一个(警方)制造、拼凑的案件,该案法律适用错误、证据不足、程序有误,应该宣告当事人无罪!

谢律师还指出,以刑事司法的方式打压信仰者,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当事人采取非法羁押、刑事处罚,相关责任人都已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制造伪证、徇私枉法、枉法追诉、枉法裁判及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

法庭上,陈全龙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十几年未看医用药,老病新病全无,身体健康;按“真、善、忍”为人,戒掉了嗜赌的瘾好,并远离了一切不好的陋习,挽救了濒临解体的家庭,成为单位、家庭、邻里公认的好人。

法庭当时没有宣布结果。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全龙非法宣判三年徒刑,陈全龙立即上诉。十月二十日,随州市中级法院通知陈全龙和律师:此案不开庭,只是书面审理。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广水市警察晚上突袭绑架陈全龙,劫持到沙洋监狱继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