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致失明失聪 厦门李丽芳面临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厦门市李丽芳女士被绑架,被非法提审后,突然双目失明,右耳失聪,厦门市第一看守所仍然将其非法关押七个多月,健康情况一直恶化,近日得知,思明法院仍将于七月十九日、二十日二天对李丽芳女士非法开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晚上约七点左右,厦门国安警察、思明碧山派出所警察闯入青岳茶油坊,绑架茶油坊内的多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李丽芳的父母和哥哥。在这之前的几个小时李丽芳、黄雅萍、蒋雪梅在外已遭跟踪挟持。警察从他们住处抄走大量物品,将其父母、兄弟挟持至十四日凌晨两点,才放回。

之后,除了李丽芳的丈夫郑长忠被取保回家外,李丽芳女士和法轮功学员黄雅洁、黄雅萍姐妹与蒋雪梅一起被非法关押在厦门市第一看守所,并先后被非法逮捕。

被绑架前,李丽芳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身体十分健康,眼睛耳朵很健康。令人意外的是,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李丽芳被非法提审后,突发双目失明,右耳失聪。因生活完全无法自理,李丽芳在监室里又得不到应有的照顾,伙食又极其粗劣,病情逐步加重,她面容憔悴,身体非常虚弱,已出现部分失忆现象,并越来越严重。

作为李丽芳的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律师,以其曾从事临床医学三十年的经验,指出李丽芳系癔症性失明失听,这种完全属精神性、功能性方面的突发性疾病,在临床上并不鲜见,而一般的医学检测(器质性方面),只能作出“正常”的结果。张律师同时咨询过医学界眼科专家,得到的答复是,应及时治疗,否则将有可能造成永久性失明失听,

但厦门公安局有关人员却以“不属于严重疾病”为由,给李丽芳家属下达“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并将法轮功学员李丽芳、黄雅洁、黄雅萍、蒋雪梅四人的构陷案移送至厦门市思明法院。至今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了,于七月十九日二十日二天将对李丽芳女士非法开庭。

厦门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中队长 徐小军13859918863 0592-2262638
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国保大队长 叶志明 办公室电话 0592--5303028
办案人员:陈庆礼13859918276、陈伟明、史金根、林建能等
厦门市思明检察院检察官:范晓甘
厦门市思明法院法官:汪漳龙

厦门第一看守所:
地址:思明区湖光路58号(注:前面发布的地址有误,请以这次为主)
电话:0592-5200581
思明区碧山派出所:
地址:厦门思明南路396号
电话:0592-2023792、0592-2085465、0592-208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