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黄宗朋的家属和请来的律师于五月三十日去法院询问案件情况,兴宁市法院拒绝律师阅卷,并说黄宗朋已经在数天前开庭。
黄宗朋家属指出作为当事人黄宗朋的妻子多次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法院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法院说已经公告,有权不用通知家属,但是没有出示公告给家属。
据说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黄宗朋、廖娟娜、廖丽新三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六年五月中旬左右都已经被非法庭审。当局至七月十三日仍未通知家属情况。
三位法轮功学员以前遭受的迫害情况:
黄宗朋,梅州兴宁市合水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左右黄宗朋被照像馆的人恶告,遭兴宁的警察绑架。当时他身上还带有真相光盘。黄宗朋先被非法刑拘后转为拘留,被非法劳教二年,于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左右被送往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
此前,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晚,黄宗朋从家中到兴宁市区发真相光盘。大约晚上八点左右黄宗朋第二次遭绑架,九点多家被抄。抄家时警察找来长梯搭在黄宗朋家的二楼棚上,上到棚顶再下到一楼打开大门。闯进后到处乱翻,抄走一些光盘、大法书籍和周刊等。连隔壁邻居处都不放过。黄宗朋被非法关押在兴宁看守所近一个月后,“十一”前又转到兴宁拘留所,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半,十月中旬被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六日回家。
廖娟娜,女,兴宁市龙田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廖娟娜在兴宁市龙田镇街上贴真相时遭绑架。四月十六日被送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回家。
廖丽新(廖利新),女,梅州兴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晚,廖丽新与谢育军、温春如、陈胜辉等一同到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新五村散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诬告,遭五华县公安恶警绑架,两辆摩托车被抢。同年十二月四日廖丽新被非法逮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上午九至十一时左右,梅州市五华县法院对廖丽新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并于同年三月十六日下午三时左右进行了十多分钟走过场的非法判决,诬判廖丽新四年刑,后将她劫持到广州白云区女子监狱(太和监狱)迫害,后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
非法审判廖丽新等的所谓“审判长”是周成友,“审判员”李法宁、周秀红,“书记员”刘东。
参与迫害有关人员信息:
兴宁市610 副主任:陈汉雄
办公电话0753-3186296,13075169159 住家电话0753-3383320;
兴宁市610副主任:张运辉
办公电话0753-3186612,住家电话0753-3255668,13802365787
兴宁市综治办主任:李达宏
住家电话0753-3396784,13826679828
广东省兴宁市龙田派出所值班电话:0753-3581333 所长:罗岳群
广东省兴宁市国保大队:
刁碧立13502351881,办0753-6169215
张常青13560957838,办0753-6169217
何文峰13824561896
廖伟13826685220
幸政权13509099367
曾思旦13826656715
王志兵13824567899
黄向东13560988838
谢宏泰15876701203
饶泉华13502350968
曾美方13560950045
刘平13826685327
肖劲13923003180
陈艾思13923002598
赖思建13502526681,办0753-6169215
彭远生13751951158,办07536169217;兴宁市黄槐镇人,其在“610”十多年,最害怕被明慧网曝光。现住兴城镇金源花园,其妻在宁新小学任教,育有一
女,已工作。
兴宁市政法委副书记兼610主任:罗新荣,办公电话0753-3186588 手机13826698588,住家电话0753-3390831(339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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