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尖山区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潘兴福(5年)、吴月庆(12年)、孔祥柱(10年)、王关荣(12年)、娄嵬明(10年)、顾景山(3年)。纪松海(12年)、孙凤杰﹙13年﹚、宋维影(11年)、王玉卓(10年)、王丽华(10年)、张丽(9年)、邓春英(8年)、赵祥萍(8年)、张洪波(8年)、王耀君﹙7年﹚、郭淑珍﹙7年﹚、张兴华﹙5年﹚、孙淑杰﹙5年﹚、王海洋(4年)、许启兰﹙4年﹚、胡其利﹙4年﹚、郭辉(3年)、孙茹雁﹙3年﹚、董明芬﹙3年﹚、刘荣华(3年)、闫喜华(3年)、齐淑艳(3年)李桂珍(3年)等,累计198年。
这累计一百九十八年的非法刑期,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伤害。他们中有六人被迫害致死,包括:潘兴福、吴月庆、孔祥柱、王关荣、娄嵬明、顾景山。
潘兴福,男,三十一岁,双鸭山市电信局交换中心副主任兼友谊县电信局副局长,一九九八年被评为黑龙江省电信系统跨世纪人才,双鸭山只此一个。他十六岁就读华中理工大学少年班,在同龄人中他是一名出类拔萃的佼佼者,工作业绩无人能及,技术过硬无人能比。只因潘兴福修炼法轮功,尖山区法院于二零零二年一月对他非法判刑五年,他是第一例被尖山法院诬判的大法弟子,二零零五年一月三十一日被牡丹江监狱迫害致死。他的妻子张丽也被尖山法院非法判刑九年,潘兴福去世时,妻子张丽仍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以上法轮功学员,他们都按真善忍做好人,有的是医生,有的是教师,有的是技术骨干,有的是顶尖的技术人才;有的是父女,有的是兄弟,年龄最小的孙茹雁当年才十七岁,还不到法定判刑年龄,就被扔进监狱。
图:被非法判刑后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潘兴福、吴月庆、孔祥柱、王关荣 |
图:孙茹雁和母亲胡其利 |
高志新在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时,要么阻挠律师阅卷,要么开庭不通知家属,要么限制家属旁听,要么下判决不通知家属,意图让法轮功学员错过上诉期。
高志新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胡其利时,不断粗暴打断律师的无罪辩护:“不要扯什么宪法,跟宪法没啥关系。”但面对律师无懈可击的辩护,高志新也无言以对,也承认:“是,没有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有罪。”可是之后他仍然对胡其利非法判刑四年。
法轮功学员孙淑杰被警察折磨到无法行走的程度,高志新仍对她非法判刑五年,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监狱。
图:孙淑杰开庭时被抬进法庭 |
目前,双鸭山市看守所还超期关押着五名法轮功学员:张丽艳、王玉芝、单金丽、王东生、郭红霞。他们因修炼法轮功做好人,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被关押至今已一年零九个月。从二零一五年十月案卷移送起诉至尖山区法院至今已经九个月的时间,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曾四次不远数千里从外地赶到双鸭山阅卷,但每次高志新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让律师阅卷,直到现在律师始终没有阅到卷。在这九个月的时间里,法院既不让律师阅卷也不向五名当事人送达起诉书,更不开庭审理。每次家属及律师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办案人高志新都说别问了,案子正在协调中。案子到法院超期羁押九个月,高志新一直不作为。律师再继续追问为什么不让律师阅卷,为什么不开庭时,高志新干脆挂断了电话,并不再接听电话。
图:五名法轮功学员:王玉芝、郭红霞、张丽艳、单金丽、王东生 |
善恶有报是天理。这里正告高志新,你明知修炼法轮功无罪,你还昧着良心参与作恶。中共历来是卸磨杀驴。文革期间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自杀”逃避报应临头;积极效忠“造反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事后只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他们卖命之后,并没得到长久的利益,却成为了中共用来平息民愤的替罪羊,下场极为悲惨。“帮党数钱”者被党卖了命。
如今被当局整治的贪官其实都是积极迫害法轮功的恶徒。迫害法轮大法的公检法司系统现已经成为死亡率最高的职业。希望所有的参与者都明是非,不要再充当江泽民的替罪官员,请赶快醒悟,悬崖勒马,停止迫害,诚心悔过,进行自救,顺天意而行,将功赎罪,保护大法弟子,曾经作恶者还有赎罪的机会。
图:高志新,戴红领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