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宁夏“610”的程国新带着记者,扛着摄像机站在法院门口乱拍。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局副局长黎建国等人、国保人员还有青铜峡国保大队的王浩等多人围在法院门口。
法院入口处对进入法庭的王德生夫妇的亲友进行了验证身份证、将号码输入电脑查验、仪器扫描全身、不许带任何东西进入法庭的“安检”。
审判是在一个小型法庭进行的。法院只给王德生亲友八个旁听的名额。法庭的其他四、五十个座位均被其他公检法的人员坐满了,只留下后排边上的几个座位,王德生亲友进去了八个人。法庭内也有两个摄像机对着旁听席。法庭里有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三位所谓的公诉人(一男两女)、法警。还有公安的一些人员在门口来回走动。
当庭法官李志军宣布法庭纪律后,公诉人宣读了冗长的诬陷王德生夫妇“破坏法律实施”的所谓起诉书。
警察刑讯逼供——伪造证据
法庭辩护阶段,当庭第一辩护律师赵律师指出几点:起诉书中的物证和卷宗中记录的物证不符;公诉人列举的证人证言中说,有十一个证人证实收到了法轮功资料,但只有两个人有具体的姓名。律师要求证人出庭,公诉人没有作答。律师直接指出:起诉书中证人是伪造的。没收的打印机和资料不是同一出处,且鉴定机构是检察院内部的鉴定机构,没有公正性,所以鉴定结果也是无效的。
酷刑演示:老虎凳 |
律师询问王德生被关押期间是否被刑讯逼供?王德生回答:自己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被绑架后,被超期羁押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一个派出所里,绑坐在老虎凳上六天,期间多人昼夜轮流值班,逼迫不让合眼、限制吃喝、上厕所。六天后又被国保人员劫持着,从一个养有大量警犬的院子里(石嘴山市警犬训练基地)穿过,押到一个屋子里,再次绑到老虎凳子上“熬鹰”十天。当律师询问王德生在通过警犬训练场地面对大量警犬时是否恐惧?王德生回答:只要训犬人一个指令,警犬就会扑到自己身上,当然恐惧。
另外获悉,单季宁被关押期间,因不配合做口供曾被毒打,备受折磨。
公诉人信口雌黄——证据烧了
律师要求展示证据,公诉人开始回答:是违禁品,不能展示。律师当即依据法律规定,对“违禁品”做了解释,说法轮功的资料不属违禁品。公诉人又辩称:证据已经被证人烧掉了。然而,令律师和王德生夫妇及亲友想不到的是:与此同时,在另一个专门的房间里,大武口610人员却给前去的各级头目展示着他们的“战利品”——劫掠的法轮功真相资料等大量私人物品。
当庭公诉人多次使用“法轮功的反宣品”陈述法轮功资料,被赵律师多次抗议。赵律师说:自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多年,从未听说“反宣品”这个词。并两次要求公诉人给予解释,公诉人均未回答。但公诉人在后续的陈述中改为了“宣传品”。
检察院公然撒谎——绑老虎凳十天称是“监视居住”
王德生在法庭上曝光自己被国保人员刑讯逼供,绑在派出所老虎凳子上六天后,又被国保人员劫持着,从一个养有大量警犬的院子里(石嘴山市警犬训练基地)穿过,押到警犬训练基地一个屋子里,再次绑坐在老虎凳子上“熬鹰”十天的经历时,公诉人狡辩说:他们又没让警犬咬你,警犬又没伤你等等!
然而在检察院的卷宗上,赫然将王德生被关在警犬训练基地老虎凳上的十天,描述为“监视居住”。
“610”鬼影幢幢——暗中操控开庭过程
大约中午一点左右,从法庭外进去一个男警察,径直走到审判长李志军跟前,趴在李志军耳朵边鬼鬼祟祟嘀咕了一阵后走了。此后李志军神情大变,当即强行打断了正在自我辩护的王德生的发言。
这时轮到第二辩护律师陈律师辩护了,李志军干脆武断地不让陈律师发言了。陈律师据理力争,三个法警气势汹汹地扑到陈律师跟前恐吓,陈律师强烈抗议。当庭陪审员见状说:陈律师可以辩护,但只给三分钟时间。陈律师又从信仰自由等方面作了简短的补充辩护,并指出:今天违心审判好人的人,以后将会被审判。陈律师的简短辩护也被李志军再次阻止了。
此次庭审,宁夏“610”人员程国新带媒体记者出场、大武口“610”人员给各级头目展示“战利品”、开庭中场有人暗中作祟操控审判长,由此可见,“610”人员暗中干扰、操控着审判的全过程。
律师一语道破实质——该案完全是在构陷当事人
法庭调查阶段,律师询问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是否有组织?王德生告诉律师:我们所有的修炼者都是通过人传人、心传心走入修炼的,通过修炼大法身心受益后自愿修炼,没有任何组织,来去自由。
律师指出:起诉书指控当事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我的当事人是在法律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下,行使着自己的权力。破坏了哪部国家的法律?法律被破坏到什么程度?哪部法律得不到贯彻执行?具有什么危害性?恰恰相反,正是你们这些执法者编造假证言证词,使用刑讯逼供取证……是你们真正的在践踏法律的尊严,破坏法律的实施,今天在这里接受审判的应该是你们,而不是我的当事人。
单季宁也在个人辩护阶段做了简短的发言,并奉劝当庭参与审判者不要犯罪,不要迫害好人。
最后赵律师指出:当事人没有能力“破坏法律实施”,引用刑法300条不合适,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公安的办案人员。该案参与办案的人员伪造证据、刑讯逼供;检察院相关人员执法犯法,完全是在构陷当事人。最后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此次开庭后,《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宁夏电视台、宁夏新闻网、新华网宁夏频道等媒体及微信再次污蔑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
我们再次呼吁参与此次庭审的检察院、法院人员真正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公正的审判,无条件释放王德生夫妇。免得将来自己不但要坐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还要承受无尽的天谴!
相关人员信息:
高振宇,宁夏自治区防范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厅副厅长
李永禄,宁夏自治区防范办副主任
宁夏610办公室(防邪办):
地址:银川市上海西路65号和信创展中心15层,邮编:750004
成员:程国新、王满
石嘴山市公安局:
田丰美18995280087
丁惠军18995280097
齐东18995281516
马波18995280090
岳燕18995281655
马增礼18995280091
丁永萍18909280092
石嘴山市“610”办:
杨培刚13909569182
尹雪花18909209213
边小平13909520022
大武口区公安分局:
局长黎建国 18995229777
国保副大队长杨青15009520280
警察王福英18995241699
警察薛建宏18995245813
警察王璐娟13895121010
大武口区法院:
大武口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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