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福静被非法判刑 狱中病情严重(图)

更新: 2016年08月22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宁河区法轮功学员杨福静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被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

'法轮功学员杨福静'
法轮功学员杨福静

几日前,天津女子监狱电话通知杨女士的家人,说杨福静有病,需家人带五千元来监狱。家人知道后非常震惊,一个健健康康的人怎么会突然有病了呢?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家人急匆匆的带着钱来到天津女子监狱进行探望。时隔仅一个月,家人看到杨福静变得消瘦、满脸憔悴、并输着液,家人心痛不已。

经了解才知道,杨女士自关押到监狱后血糖高达20多,并有糖尿病的症状,同时又患了丹毒,病情严重,不知杨福静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里在监狱里遭了什么样的迫害

家人强烈要求保外就医,到卫生环境好的医院去医治,狱警说这点小病不算什么,不能保外就医,狱警并向家人索要五千元的医疗费用。监狱既不送医院治疗,也不放人,情况十分危急。

杨福静女士今年五十七岁,曾有过一段短暂的不幸婚姻,于一九九零年离异后带着刚满十个月的儿子跟老母亲艰难生活 ,二零零六年经人介绍与现在的丈夫结婚,婚后夫妻二人感情一直很好。

但杨福静身患多种疾病如高血压、严重便秘和无理由无征兆的休克,去多家医院也检查不出病因,不见好转,整天活在恐惧之中,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环境下就休克,全家人都为此担惊受怕。

二零一二年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身心受益,所有疾病不治自愈,真是无病一身轻。她常说是法轮大法给了她新生。

两个重新拼接的家庭,自然要面对很多困难,如与各自儿女相处,但杨福静处处以法轮大法弟子标准要求自己,善待丈夫家的子女及孙子孙女,老俩口有一小超市,挣的钱经常给丈夫的孩子填补家用,因丈夫的儿子没啥干,老俩口干脆把自己的超市无偿给了他,当时超市的各类烟折合人民币就有四、五万之多,还不算别的东西,另外杨福静又把来年的房租两万多元替他交了,小俩口特受感动。

这样的事还很多,丈夫的儿女,儿媳对这位母亲特别尊重,不是亲妈却胜似亲妈。这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因这样一位母亲的到来从而焕发生机,其乐融融。(因丈夫妻子修炼被中共迫害致死,家庭屡遭磨难)

身体的巨大变化使杨福静更加坚定法轮大法修炼,从此她的身影遍布在大街小巷广传真相,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在讲真相时,她被人举报遭绑架,被非法拘留,随后警察多次上门骚扰,杨女士不得不流离失所在外。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晚在乡下发真相资料时再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区看守所近五个月后,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在宁河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北京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要求当庭释放。

律师在最后的陈述中说:“宪法第三十五条和三十六条明确: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我的当事人没有散发真相资料,(不是在发资料时被抓)即便散发也是在行使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刑法的‘罪刑法定’则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法律一旦被政治所绑架,被绑架的法律,连同适用被绑架法律的法律人,亦将成为政治的工具,而失去自身的独立性。照本宣科地适用法律条款,而不考虑法律的精神和价值取向,这样的工作,电脑和机器人可能比人做的更好。最后辩护人认为杨女士无罪!请法院依法宣布杨女士无罪。”

杨女士在最后的陈述中也提到:“信仰合法,应无条件释放我。”之后审判长宣布合议,择日开庭。

然而就在今年四月七日天津市宁河区法院竟对杨福静判处三年半的刑期。(就在四月六日跟她相依为命的老母亲带着悲愤,遗憾,与牵挂离开了人世,罪恶的中共却没能让她至亲的女儿见上最后一面!)所谓的罪名是中共惯用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迄今为止,查遍中国的法律,没有一部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更谈不上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中共邪教在破坏法律实施,利用法律迫害好人。

随后杨女士提出上诉,可是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在不开庭审理、不通知律师家属的情况下,下达刑事裁定书,驳回天津市宁河区杨福静的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并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送往天津女子监狱关押。

回顾杨女士的人生履历,用她的话讲是法轮大法给了她从里到外的新生,这个阶段是她最快乐的时光。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却遭如此的迫害,而目前的处境更让人揪心,分分秒秒都可能有性命之忧。她的家人在急切的盼她回家治疗,同时呼吁各界正义人士伸出援手并展开营救。

善恶到头终有报,那些落马的大大小小官员,如周永康、 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郭伯雄、王立军、苏荣等等,表面上是因为贪腐,实际上是因为他们迫害法轮功遭此恶报,而且这还不是最终的惩罚!

办案终身负责制已经出台,谁干了坏事都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在此正告那些至今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天津市各级官员,赶快停止迫害法轮功,悬崖勒马,将功补过,为自己和家人留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