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凤先,女,四十五岁,黑龙江哈尔滨市人,原解放军211医院医生,后在哈尔滨松北区卫生院儿保室工作。孙医生坚持真善忍信仰,曾两次被中共人员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孙医生依法控告江泽民再遭绑架、抄家、非法拘留十五天,并遭现工作单位非法开除。
孙凤先从看守所回家后,到绑架她的松北区中源派出所要她被抢走的手机等物品,被副所长赵刚告知:涉案物品一律扣押。孙凤先被抢劫的物品,除了手机外,还有新买的近四千元的戴尔笔记本电脑,电脑机箱等家庭日常用品。孙凤先认为自己依法控告江泽民无罪,是派出所违法,经过多次去派出所索要,派出所将手机等部分物品归还,但笔记本电脑、电脑机箱等未归还。
孙凤先认为自己依法起诉江泽民无罪,又去派出所找办案警察,办案人徐佳羽说:你不服判决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孙凤先到了松北区公安分局,一楼信访办人员接待了她。孙医生陈述了自己因行使公民权利起诉江泽民被非法拘留、私人物品被抢及失去工作等事实,工作人员告诉她:你可以申请复议到哈尔滨市公安局。
孙凤先又去了哈尔滨市公安局信访大厅,先后去了三次才找到人。一女性人员只简单看了看那拘留判决书,对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连看都没有看就说:法轮功的复议申请不受理。孙凤先让她出示相关文件,该女性人员说:没有,就是口头传达。并拒绝报自己的姓名。孙凤先问:你们不受理,我下一步该找哪个部门讨公道呢?该女性人员说:“你去法院吧。”
孙凤先去了松北区法院,当看到法院办公大厅墙上的大字“公平公正执法为民”,孙凤先仿佛看到了希望,孙简单的说明了情况,一听说是关于法轮功,工作人员要了孙的身份证,复印了一份,说要请示一下。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工作人员回来说:法轮功案子我们不受理。
孙凤先因信仰真善忍,两次被关洗脑班,后被迫从原单位211医院辞职,现在又因行使公民权利,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遭拘留,再遭现单位辞退,依法投诉四处遭推诿,在中共邪党统治下,正义无处伸张,公民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
从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三年间,孙凤先曾被劫持到黑龙江戒毒所、扎兰屯部队仓库、沈阳军区监狱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初,解放军211医院政治处了解到孙凤先仍坚定信仰法轮功以后,在211医院领导授意下把孙凤先劫持到黑龙江女子戒毒所。两个月后,即二零零一年五月,孙凤先被医院送往沈阳军区监狱洗脑班,孙凤先每天被各类所谓专家谈话洗脑,同时还有包夹,孙凤先的包夹就是李依书(原大连医校政治部主任,沈阳军区洗脑班帮教)。一个月后,见孙凤先不“转化”,黄启贤(原沈阳军区保卫部部长、沈阳军区洗脑班头头)、宋某(原长春十六军政委,沈阳军区洗脑班头头)等撕掉伪善的面具,将孙凤先扔进和洗脑班一墙之隔的看守所,开始对孙凤先进行精神上折磨、肉体上酷刑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初,黄启贤、宋某经了解孙凤先不肯放弃信仰,于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将孙凤先劫持到几百公里以外的扎兰屯部队仓库非法囚禁。211医院派政治处主任唐勇、干事寇湘江带队,配三个医生两个护士,仓库还每天派六个士兵三班倒二十四小时监视孙凤先,并有各类所谓专家每天将近十个小时洗脑。
为达到转化孙凤先的目的,他们五天五夜不让孙凤先睡觉;自二零零三年孙凤先回家以来至二零一二年八月,医院一直暗中监视孙凤先。
二零一二年,孙凤先的丈夫退役离开211医院,由于孙凤先屡次遭骚扰迫害,迫于压力丈夫让孙凤先也离开,同年八月,孙凤先被迫辞职离开医院。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松北区中源派出所三名警察闯到哈尔滨松北区卫生院儿保室,以诉江为由,绑架了孙凤先。然后又到孙凤先家抢走电脑机箱、戴尔笔记本电脑和大法书籍等物品。当晚,孙凤先被劫持到哈尔滨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哈尔滨松北区卫生院儿保室将孙凤先开除。
松北区中源派出所:
所长尹某13945662986
副所长马某18646280102
副所长赵某13704848881
政委15104515006
警察:
孙振南15104584059
刘某13351009960
徐某13614500693
贾某15104642055
松北区卫生院:
院长万某13796160405
院长王某13836033815